公司简称:嘉化能源 浙江嘉化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 目录 一、重要提示..................................................................3二、公司基本情况..............................................................3三、重要事项..................................................................6四、附录......................................................................8 一、重要提示 1.1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公司负责人韩建红、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杨军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杨军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本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公司基本情况 2.1主要财务数据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不适用 2.2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2.3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适用√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3.1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3.2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不适用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及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为增强公司的可持续发展能力,公司结合自身情况,决定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本次拟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80,000.00万元(含180,000.00万元),截止报告期末,上述事项已经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批文,详见公司于2020年8月5日披露的《关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批文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52)。 2、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及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将公司2017年非公开发行募投项目“烟气超低排放改造项目”、“收购5家太阳能光伏电站项目公司100%股权并增资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予以结项,拟将非公开发行募投项目截至2019年12月31日的节余募集资金5,287.02万元(具体金额以募集资金专户注销时银行实际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详见公司于2020年1月20 日披露的《关于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06)。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已注销完毕,并实际完成永久补充流动资金5,267.40万元,详见公司于2020年8月7日披露的《2020年上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0-056) 3、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建设兴港热电1000t/h脱盐水项目的议案》,随着公司及园区内企业在建项目的陆续投产,用汽、用水需求量进一步加大,为保证蒸汽和脱盐水的稳定供应,拟利用公司现有场地,新建一套1000t/h的脱盐水装置,分二期完成。项目建设周期12个月,预计在2021年底陆续建成投产,投资金额不超过人民币8,000万元。详见公司于2020年8月7日披露的《项目投资公告》(公告编号:2020-057)。截至报告期末,项目相关前期工作正在进行中。 4、公司于2020年8月7日发布了《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调查通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58),因公司实际控制人管建忠先生涉嫌操纵证券市场,中国证监会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有关规定,对管建忠先生立案调查。本次立案调查事项系针对管建忠先生个人的调查,公司生产经营活动不受影响。公司于2020年10月16日发布了《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收到取保候审通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71),因涉嫌操纵证券市场管建忠先生正被金华市公安局立案侦查,金华市公安局决定对其取保候审,期限从2020年10月14日起算。公司实际控制人管建忠先生目前未在公司担任董事、监事及高管的职务,上述事项不影响控股股东的股东权利行使及公司的正常业务运作,公司目前经营情况正常。 3.3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不适用 3.4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适用√不适用 四、附录 4.1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0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浙江嘉化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韩建红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杨军会计机构负责人:杨军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2020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浙江嘉化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合并利润表 2020年1—9月 编制单位:浙江嘉化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母公司利润表 2020年1—9月 编制单位:浙江嘉化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韩建红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杨军会计机构负责人:杨军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0年1—9月 编制单位:浙江嘉化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韩建红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杨军会计机构负责人:杨军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2020年1—9月 编制单位:浙江嘉化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韩建红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杨军会计机构负责人:杨军 4.22020年起首次执行新收入准则、新租赁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情况√适用□不适用 各项目调整情况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由于本年执行新收入准则,公司将已收或应收客户对价而应向客户转让商品的义务前提下,在转让承诺的商品之前已收取的款项计入合同负债 √适用□不适用 由于本年执行新收入准则,公司将已收或应收客户对价而应向客户转让商品的义务前提下,在转让承诺的商品之前已收取的款项计入合同负债。 4.32020年起首次执行新收入准则、新租赁准则追溯调整前期比较数据的说明□适用√不适用 4.4审计报告□适用√不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