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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通发展: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

2021-04-30 财报 -
报告封面

公司简称:万通发展 北京万通新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一、重要提示 1.1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公司负责人王忆会、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石莹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杜轶名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本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不适用 2.2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2.3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3.1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不适用 3.2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不适用 3.2.1第二次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公司于2021年1月7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第二次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不低于人民币1.5亿元且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回购公司股份,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0.93元/股,回购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详见公司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第二次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2)及《关于第二次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1-004)。 截至2021年3月31日,公司第二次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股份数量为35,288,58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7180%,购买的最高价为7.54元/股、最低价为5.92元/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232,140,105.65元(不含印花税、佣金等交易费用)。 3.2.2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监事会任期届满,公司于2021年1月18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临时会议及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候选 人的议案》、《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及《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包括6名非独立董事和3名独立董事。选举王忆会先生、梅志明先生、张家静女士、吴丹毛先生、孙华先生、杨东平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蒋德嵩先生、熊澄宇先生、张建平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三年。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包括2名非职工代表监事和1名职工代表监事。选举赵毅先生、褚丹女士为非职工代表监事,与公司通过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薛江莲女士共同组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任期三年。 上述事项已经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月19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9)。 2021年3月8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选举王忆会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长,选举张家静女士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副董事长,同时,选举了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3月9日披露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021)。 3.2.3解除《关于<香河万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股权转让暨合作开发协议>权利与义务概括转移之协议书》 报告期内,公司收到北京茂新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茂新”)及牡丹江世茂新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牡丹江世茂”)的书面致函,提出因项目架构调整及资源与优势整合事由要求解除《关于<香河万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股权转让暨合作开发协议>权利与义务概括转移之协议书》(以下简称“《权利与义务概括转移之协议书》”),牡丹江世茂不再享有《香河万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股权转让暨合作开发协议》(以下简称“《股权转让协议》”)约定的权利、义务和责任,北京茂新继续按照《股权转让协议》约定全面享有权利、义务、责任及履行义务;万通发展与北京茂新继续按照《股权转让协议》条款全面享有权利及履行义务。《权利与义务概括转移之协议书》于《关于<香河万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股权转让暨合作开发协议>权利与义务概括转移协议书之解除合同》生效之日解除且不再履行。 该事项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及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解除《关于<香河万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股权转让暨合作开发协议>权利与义务概括转移之协议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7)。 3.2.4变更公司经营范围暨修订《公司章程》相应条款 2021年3月22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变更公司经营范围暨修订<公司章程>相应条款的议案》,为优化公司经营业务结构,更好地促进公司可持续发展,经营范围增加了“技术开发、技术服务、互联网信息服务;经营电信业务;从事互联网文化活动;综合能源管理;运营管理;建设项目咨询管理等”业务内容,同时修订《公司章程》中相应条款。该事项已经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详见公司在《中国证券报》、《上 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拟变更公司经营范围暨修订<公司章程>相应条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5)。 3.2.5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 报告期内,公司与关联方普洛斯投资(上海)有限公司共同投资设立万普(北京)企业发展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普发展”)。万普发展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万元,其中万通发展认缴出资人民币500万元、持股比例为50%,普洛斯投资(上海)有限公司认缴出资人民币500万元、持股比例为50%。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不含本次),过去12个月内公司与同一关联人累计发生3项关联交易,累计金额为人民币3,500万元。上述关联交易已经公司2021年4月2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9)。 3.3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不适用 3.4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不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