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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银行: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

2021-04-30 财报 -
报告封面

§1重要提示 1.1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2021年4月29日,本行董事会审议通过了《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本行全体董事出席了会议。 1.3本季度财务报表未经审计。 1.4本行法定代表人陈四清、主管财会工作负责人廖林及财会机构负责人刘亚干声明并保证本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2公司基本情况 2.1公司基本信息 2.2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2.2.1按中国会计准则编制的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2.2.2按中国会计准则与按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编制的财务报表差异说明 本行及其子公司(以下简称“本集团”)按中国会计准则和按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编制的财务报表中,截至2021年3月31日止报告期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和报告期末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权益并无差异。 2.3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截至报告期末,本行普通股股东总数为586,395户。其中H股股东115,684户,A股股东470,711户。 (4)根据《关于全面推开划转部分国有资本充实社保基金工作的通知》(财资〔2019〕49号),2019年12月,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一次性划转给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国有资本划转账户A股12,331,645,186股。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划转部分国有资本充实社保基金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发〔2017〕49号)有关规定,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对本次划转股份,自股份划转到账之日起,履行3年以上的禁售期义务。报告期末,根据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向本行提供的资料,全国社 会保障基金理事会还持有本行H股7,946,049,758股,A股和H股共计20,277,694,944股,占本行全部普通股股份比重的5.69%。 (5)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是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中央汇金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是中央汇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传统-普通保险产品-005L-CT001沪”与“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分红-个人分红-005L-FH002沪”同属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管理。除此之外,本行未知上述股东之间有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关系。 2.4主要股东及其他人士的权益和淡仓 主要股东及根据香港《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V部第2及第3分部须予披露的权益或淡仓的人士 截至2021年3月31日,本行接获以下人士通知其在本行股份及相关股份中拥有的权益或淡仓,该等普通股股份的权益或淡仓已根据香港《证券及期货条例》第336条而备存的登记册所载如下: 注:(1)平安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确认,该等股份为平安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作为投资经理代表若干客户(包括但不限于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持有,系根据平安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截至2021年3月31日止最后须予申报之权益披露而作出(申报日期为2019年6月12日)。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和平安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均为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附属公司。因平安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作为投资经理可代表客户对该等股份全权行使投票权及独立行使投资经营管理权,亦完全独立于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故根据香港《证券及期货条例》,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采取非合计方式,豁免作为控股公司对该等股份权益进行披露。(2)根据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向本行提供的资料,报告期末,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持有本行H股7,946,049,758股。(3)根据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于2020年11月11日披露的权益信息,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为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的受控制法团,共持有好仓权益H股4,874,071,000股,分别占H股及全部普通股比重的5.62%及1.37%。(4)由于占比数字经四舍五入,百分比仅供参考。 2.5优先股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截至报告期末,本行境外优先股股东(或代持人)数量为1户,境内优先股“工行优1”股东数量为24户,境内优先股“工行优2”股东数量为33户。报告期内,本行未发生优先股表决权恢复事项。 “工行优1”前10名境内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2)中国烟草总公司山东省公司和中国烟草总公司黑龙江省公司是中国烟草总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传统-普通保险产品-005L-CT001沪”和“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分红-个人分红-005L-FH002沪”由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传统-普通保险产品”由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具有关联关系;中央汇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是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除此之外,本行未知上述优先股股东之间、上述优先股股东与前10名普通股股东之间存在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关系。 (3)“持股比例”指优先股股东持有“工行优1”的股份数量占“工行优1”的股份总数(即4.5亿股)的比例。 “工行优2”前10名境内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注:(1)以上数据来源于本行2021年3月31日的“工行优2”境内优先股股东名册。 (2)上海烟草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中国烟草总公司山东省公司和中国烟草总公司黑龙江省公司是中国烟草总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传统-普通保险产品-005L-CT001沪”和“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分红-个人分红-005L-FH002沪”由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传统-普通保险产品”由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具有关联关系;中央汇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是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除此之外,本行未知上述优先股股东之间、上述优先股股东与前10名普通股股东之间存在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关系。 (3)“持股比例”指优先股股东持有“工行优2”的股份数量占“工行优2”的股份总数(即7.0亿股)的比例。 §3季度经营简要分析 (除特别说明外,本部分财务数据以人民币列示。) 截至报告期末,本集团的主要经营情况如下: 实现净利润862.97亿元,同比增长1.51%。年化平均总资产回报率为1.02%。年化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12.65%。 营业收入2,341.91亿元,同比增长3.18%。利息净收入1,666.01亿元,同比增长3.51%。年化净利息收益率2.14%。非利息收入675.90亿元,同比增长2.37%,其中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411.64亿元,同比增长1.35%。业务及管理费411.88亿元,同比增长9.17%。成本收入比17.59%。 报告期末,总资产343,675.49亿元,比上年末增加10,224.91亿元,增长3.07%。客户贷款及垫款总额(不含应计利息)194,824.10亿元,比上年末增加8,581.02亿元,增长4.61%,其中境内分行人民币贷款增加7,122.58亿元,增长4.24%。从结构上看,公司类贷款118,198.56亿元,个人贷款73,622.28亿元,票据贴现3,003.26亿元。投资87,167.55亿元,比上年末增加1,256.16亿元,增长1.46%。 总负债313,733.17亿元,比上年末增加9,377.74亿元,增长3.08%。客户存款259,443.33亿元,比上年末增加8,096.07亿元,增长3.22%。从结构上看,定期存款126,762.13亿元,活期存款127,491.45亿元,其他存款2,343.72亿元,应计利息2,846.03亿元。 股东权益合计29,942.32亿元,比上年末增加847.17亿元,增长2.91%。 按照贷款质量五级分类,不良贷款余额3,070.43亿元,比上年末增加130.65亿元;不良贷款率1.58%,与上年末持平;拨备覆盖率183.22%,比上年末提高2.54个百分点。 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13.29%,一级资本充足率14.36%,资本充足率17.01%1,均满足监管要求。 §4重要事项 4.1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不适用 4.2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不适用 4.2.1境内无固定期限资本债券发行进展情况 截至2021年3月,本行分别收到中国银保监会和人民银行批复,同意本行发行不超过1,000亿元人民币的无固定期限资本债券,并按照有关规定计入本行其他一级资本。 4.2.2境外无固定期限资本债券发行进展情况 本行于2020年9月收到中国银保监会批复,同意本行在境外发行不超过等值人民币400亿元的外币无固定期限资本债券,并按照有关规定计入本行其他一级资本。 4.2.3合格二级资本工具发行进展情况 本行于2021年1月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公开发行一笔规模为300亿元人民币的二级资本债券。募集资金依据适用法律和监管部门的批准,全部用于补充本行二级资本。 本行董事会于2021年3月26日审议通过《关于发行合格二级资本工具的议案》。本行拟在境内外市场发行不超过1,900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的合格二级资本工具,用于补充本行二级资本。本次合格二级资本工具的发行方案尚待本行股东大会审议批准,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还需获得相关监管机构的批准。 上述资本工具发行情况请参见本行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香港交易所“披露易”网站及本行网站发布的公告。 4.3报告期内现金分红政策的执行情况 □适用√不适用 4.4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不适用 4.5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不适用 §5发布季度报告 本报告同时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本行网站(www.icbc-ltd.com)。根据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编制的季度报告同时刊载于香港交易所“披露易”网站(www.hkexnews.hk)及本行网站(www.icbc-ltd.com)。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