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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明康德: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

2021-04-30 财报 -
报告封面

公司简称:药明康德 无锡药明康德新药开发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一、重要提示 1.1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公司负责人Ge Li(李革)、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Ellis Bih-Hsin Chu(朱璧辛)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孙瑾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本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公司是全球领先的药物研发服务平台,总部设于中国上海,通过在中国、美国及欧洲等全球各地设立的30个运营基地和分支机构为超过4,400家客户(活跃客户)提供小分子化学药的发现、研发及生产的全方位、一体化平台服务,以全产业链平台的形式面向全球制药企业提供各类新药的研发、生产及配套服务,并开展部分医疗器械检测及精准医疗研发生产服务。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共拥有27,272名员工,其中9,048名获得硕士或以上学位,1,154名获得博士或同等学位。按照职能及地区划分明细如下: 1.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本报告期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下降39.05%。公司本报告期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抵减购买商品、接受劳务产生的净现金流入随业务增长14.62%。但由于公司本年度于一季度支付奖金,对比上年公司于二季度支付,导致本季度经营性现金流出较上年同期增加。 2.营业收入 本报告期营业收入同比增长55.31%。由于2020年第一季度新冠疫情,导致公司相关产能受到严重影响。在疫情相对稳定及产能逐步恢复的形势下,2021年第一季度本公司业绩实现强劲增长,其中合同研发与生产业务收入与上年同期相比增长高达100%,中国区实验室服务和临床研究及其他CRO服务两块业务较上年同期增长接近或超过50%。 3.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本报告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同比增长394.92%。在公司主营业务强劲增长的同时,本报告期内投资收益及公允价值变动收益分别实现人民币48,377.29万元以及人民币21,180.80万元,合计较上年同期增长人民币84,192.50万元。主要包括:本公司所投资的部分上市股份市场价值提 升,另外本报告期内两家生物制药与技术公司顺利在美国纳斯达克证券交易所上市,其市场价值大幅上涨;同时,公司所投资的部分未上市医疗科技企业在报告期内完成新轮融资,其企业价值提升。该部分股权投资收益以及非流动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变动收益影响2021年第一季度利润为人民币106,253.42万元(上年同期该部分影响为净损失人民币9,400.99万元)。 4.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本报告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同比增长120.92%。主要归功于公司坚持产能及能力建设,进一步提高生产运营效率,合理有效地控制费用,驱动主营业务持续强劲增长。 5.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同比上涨2.70个百分点,主要系本报告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受营业收入以及公允价值变动收益和投资收益影响较上年同期有所增长。 6.每股收益 基本每股收益以及稀释每股收益,较上年同期分别增长376.92%和369.23%,主要是本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增长幅度较大。 2020年6月,公司执行经2020年5月15日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2019年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公司已按转增后的股数计算报告期间的基本和稀释每股收益,并也相应地调整了比较期间的每股收益。同时,公司于2020年8月及9月分别完成H股配售和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使得本期发行在外的加权平均股数增加。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2.2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注1:HKSCC NOMINEES LIMITED即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其所持股份是代表多个客户持有。 注2: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为沪港通人民币普通股的名义持有人。 2.3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三、重要事项 3.1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适用□不适用 3.2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不适用 1、2018年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部分行权结果暨股份上市 公司于2020年7月2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关于2018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成就。根据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同意董事会、董事长或其授权的适当人士按照《2018年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办理第一个行权期的股票期权行权相关事宜。本次符合行权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2人,可申请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共计160,720份。2021年1月27日止,公司收到公司首席财务官Ellis Bih-Hsin CHU(朱璧辛)认购98,000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所缴付的资金人民币4,541,320.00元,均以货币出资。公司就前述行权申请向中登上海分公司行权登记手续,并于2021年2月23日收到中登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证券变更登记证明》。前述行权股票于2021年3月1日上市流通。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于2021年2月2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相关指定媒体披露的《无锡药明康德新药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8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部分行权结果暨股份上市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06)。 2、2019年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特别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暨股份上市 公司于2021年3月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特别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相关事项的议案》,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特别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成就。根据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19年第二次A股类别股东会议以及2019年第二次H股类别股东会议对董事会的授权,同意董事会、董事长或其授权的适当人士按照《2019年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办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的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相关事宜。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1人,可申请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共计34,843股。前述解除限售的股票于2021年3月5日上市流通。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于2021年3月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相关指定媒体披露的《无锡药明康德新药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9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特别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暨股份上市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09)。 3、非公开发行限售股上市流通 2020年8月21日,公司获得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核准无锡药明康德新药开发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828号),核准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本次发行最终发行对象共计17家,发行股份总量为62,690,290股。2020年9月23日,公司本次发行新增股份在中登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股份登记手续,锁定期为6个月。本次发行的新增股份已于2021年3月24日上市流通。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于2021年3月1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相关指定媒体披露的《非公开发行限售股上市流通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14)。 3.3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适用√不适用 3.4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适用√不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