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陈德军、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陈海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李明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适用□不适用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 说明原因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是√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第三节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一)回购公司股份事项概述 申通快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8月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2020年9月14日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的方式回购部分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本次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2亿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24.50元/股(含)。本次回购股份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即2020年9月14日)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上述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8月28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44)。 (二)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数量为1551.65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1 %,最高成交价为15.50元/股,最低成交价为9.80元/股,成交总金额为19,784.41万元。 截至2021年1月15日,公司上述股份回购计划已实施完毕,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数量为1,955.99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28 %,最高成交价为15.50元/股,最低成交价为9.16元/股,成交总金额为23,603.90万元。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四、金融资产投资 1、证券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2、衍生品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展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六、对2021年1-6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适用√不适用 七、日常经营重大合同 □适用√不适用 八、委托理财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 □适用√不适用 委托理财出现预期无法收回本金或存在其他可能导致减值的情形□适用√不适用 九、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十、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十一、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法定代表人:陈德军 2021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