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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融信: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

2021-04-29 财报 -
报告封面

证券代码:002212 天融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第一节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李雪莹、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顾洁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郭熙泠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适用□不适用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第三节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为聚焦业务于网络安全领域,提升资产质量及效益,增强可持续经营能力,经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实施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标的资产包括公司所持有的广州南洋电缆有限公司100%股权、南洋电缆(天津)有限公司100%股权、广东南洋电缆股份有限公司95%股权和广州南洋新能源有限公司100%股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截至2020年9月8日,本次交易相关标的已交割完毕。自2020年9月起,标的资产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以下为网络安全业务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报告期内,公司网络安全业务营业收入较上期同比增长170.83%,较2019年同期网络安全业务增长42.51%。主要系产品技术侧,公司在新方向和核心产品竞争力提升上持续研发投入效果显现;市场营销侧,公司在行业深耕和渠道拓展双轮驱动的策略取得初步成效。第一季度订单较上期增长约200%,较2019年订单增长约130%。新方向业务的营业收入同比增幅显著,其中数据安全和工业互联网安全分别增长超过300%,云安全和安全云服务分别增长超过15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较上年网络安全业务同比增长17.41%,剔除股份支付费用因素后,同比增长28.58%;较2019年网络安全业务同比下降9.27%,剔除股份支付费用因素后,同比增长11.66%。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减少33.15%,主要系公司在全产品的新方向上加大研发投入,同时加大全方向立体营销的推进,公司的发展空间巨大,行业景气度高,人员同比新增较多,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增幅较大所致。 其中:网络安全业务报告期内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如下: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不适用 (一)关于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事项 2020年,为聚焦业务于网络安全领域,提升资产质量及效益,增强可持续经营能力,公司实施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标的资产包括上市公司所持有的广州南洋电缆有限公司(现更名为:广州南洋电缆集团有限公司)100%股权、南洋电缆(天津)有限公司100%股权、广东南洋电缆股份有限公司95%股权和广州南洋新能源有限公司100%股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具体情况如下: 2020年7月10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签订附条件生效的<股权转让协议〉的议案》《关于<南洋天融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及与本次交易相关的议案;2020年7月28日,公司披露了《关于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的报告书(草案)》(修订稿);2020年8月13日,公司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本次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的相关事项,《关于广州南洋电缆有限公司、南洋电缆(天津)有限公司、广东南洋电缆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南洋新能源有限公司的股权转让协议》(以下简称“《股权转让协议》”)生效。 截至2020年9月8日,本次交易相关标的股权已交割完毕。 截至2021年3月4日,交易对方已根据《股权转让协议》的约定,向公司累计支付交易对价人民币128,426.35万元,累计占本次交易总对价的61%。截止本报告出具日,交易各方均按照《股权转让协议》的约定履行义务。 上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相关公告。 (二)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情况 公司于2020年9月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2020年9月28日召开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于2020年9月2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公司向382名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6,994,783份,行权价格为17.96元/份;向454名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11,504,217股,授予价格为11.98元/股。激励对象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的核心管理人员及核心业务(技术)人员(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该等股票期权的登记完成日为2020年10月14日;首次登记的452名激励对象所获授的6,384,217股限制性股票的上市日期为2020年11月3日,暂缓登记的2名激励对象李雪莹女士、孔继阳先生所获授的5,120,000股限制性股票的上市日期为2021年2月8日。 上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相关公告。 √适用□不适用 公司于2020年12月27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以下简称“本次回购”),用于公司后续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公司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为不低于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均包含本数),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人民币21元/股(含)。本次回购的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6个月内。 公司于2020年12月29日披露了《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0-148),2021年1月7日,公司实施了首次回购股份,于 2021年1月8日披露了《关于首次回购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2),并分别于2021年1月6日、1月27日、2月2日、2月5日披露了回购进展公告。 截至2021年2月5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数量29,071,888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2.47%,最高成交价为21.00元/股,最低成交价为19.19元/股,成交总金额为人民币599,938,779.59元(不含交易费用),已使用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99,998,863.24元(含交易费用)。公司本次回购已实施完毕,实际回购股份时间区间为2021年1月7日至2021年2月5日。公司于2021年2月9日披露了《关于回购股份实施完毕暨股份变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7)。 上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相关公告。 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回购股份的实施进展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四、金融资产投资 1、证券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2、衍生品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展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六、对2021年1-6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适用√不适用 七、日常经营重大合同 □适用√不适用 八、委托理财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 九、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十、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十一、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