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992 证券简称:宝明科技 深圳市宝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第一节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李军、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谢志坚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程杰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适用□不适用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第三节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不适用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不适用 1、设立全资子公司 2021年1月3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签署投资协议并设立子公司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月4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拟签署投资协议并设立子公司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3)。2021年1月19日,公司召开了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签署投资协议并设立子公司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人民币10,000万元设立全资子公司合肥市宝明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并于2021年1月21日取得肥东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营业执照》,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月22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公司设立全资子公司并完成工商注册登记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7)。 2、非公开发行股票事宜 2021年3月1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深圳市宝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等议案,公司拟向不超过三十五名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数量按照发行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计算得出,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发行前公司股本总数的30%,即不超过41,388,285股(含本数),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150,000.00万元,主要用于建设中尺寸背光源建设项目、液晶面板玻璃深加工项目、工厂协同管理建设项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3月2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深圳市宝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2021年3月17日,公司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 目前,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正积极推进中。 □适用√不适用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回购股份的实施进展情况□适用√不适用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四、金融资产投资 1、证券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2、衍生品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展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深圳市宝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978号文)核准,深圳市宝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证券简称“宝明科技”,证券代码“002992”。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3,450.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股票,本次发行价格为22.35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77,107.50万元。扣除券商承销费用4,500.00万元,(承销费用和保荐费用合计不含税额为人民币47,169,811.32元,本公司已以自有资金支付人民币2,169,811.32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72,607.50万元。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容诚验字[2020]230Z0141号”《验资报告》。2020年7月29日募集资金汇入本公司具体银行账户、账号及金额如下: 六、对2021年1-6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业绩预告情况:亏损 七、日常经营重大合同 □适用√不适用 八、委托理财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委托理财。 九、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十、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十一、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内未发生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