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简称:浙文互联 浙文互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一、重要提示 1.1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公司负责人唐颖、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郑慧美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方倩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本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主要财务数据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不适用 2.2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2.3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3.1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不适用 (1)报告期内资产负债表相关项目大幅变动情况及原因 (3)报告期内现金流量表相关项目大幅变动情况及原因 3.2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适用□不适用 公司于2020年9月20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临时会议和2020年11月16日召开的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相关议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于2020年12月31日对公司提交的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申请予以受理。 公司于2021年1月12日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203587号)(以下简称“《反馈意见》”)后,及时组织中介机构回复反馈意见,于2021年2月10日公开披露反馈意见的回复。 公司于2021年3月8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临时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及其他相关议案,对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进行了调整。详情可查看公司2021年3月9日披露的《浙文互联关于调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公告》、《浙文互联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等公告。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尚需获得中国证监会的核准,能否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以及核准的时间均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审批的进展情况及时披露有关信息,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3.3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不适用 3.4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不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