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812债券代码:128095 公告编号:2021-078 云南恩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第一节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Paul Xiaoming Lee、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见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邓金焕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适用□不适用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 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第三节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不适用 1、2021年1月8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上海恩捷与长寿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签订<长寿经济技术开发区项目投资协议书>的议案》,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恩捷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恩捷”)于同日与长寿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在重庆市签订《长寿经济技术开发区项目投资协议书》,由上海恩捷在重庆市长寿经济技术开发区投资建设16条高性能锂离子电池微孔隔膜生产线及39条涂布线项目,项目投资总额为58亿元,项目资金通过自有资金与自筹资金等方式解决。项目分两期进行建设,第一期项目拟规划建设4条锂离子电池隔膜生产线及12条涂布线;第二期项目拟规划建设12条锂离子电池隔膜生产线及27条涂布线,主要开展锂离子电池隔膜基膜和涂布膜制造、销售等。详见公司于2021年1月8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下同)刊登的《关于上海恩捷与长寿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签订<长寿经济技术开发区项目投资协议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4号)。上述事项已经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021年3月29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由上海恩捷全资子公司重庆恩捷实施长寿经济技术开发区项目投资的议案》,因经营发展需要,公司同意由上海恩捷的全资子公司重庆恩捷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恩捷”)实施长寿经济技术开发区项目,项目投资总额和产线数量不变更,仅调整第一期和第二期的投资建设进度,重庆恩捷已于2021年3月29日与长寿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在重庆市签订《长寿经济技术开发区项目投资协议书》,重庆恩捷拟在重庆市长寿经济技术开发区投资建设16条高性能锂离子电池微孔隔膜生产线及39条涂布线项目,项目投资总额为58亿元,项目资金通过自有资金与自筹资金等方式解决。项目分两期进行建设,第一期项目拟投资约47亿元,占地311亩,规划建设12条锂离子电池隔膜生产线及27条涂布线;第二期项目拟投资约11亿元,规划建设4条锂离子电池隔膜生产线及12条涂布线。详见公司于2021年3月30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刊登的《关于由上海恩捷全资子公司重庆恩捷实施长寿经济技术开发区项目投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56号)。上述事项已经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2021年1月31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下属公司江西明扬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与江西省高安市人民政府签订<兴建锂电池隔离膜干法项目合同书>及补充协议的议案》,同意由控股子公司上海恩捷之全资子公司江西明扬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西明扬”)与江西省高安市人民政府在高安市签订《兴建锂电池隔离膜干法项目合同书》及补充协议,江西明扬拟在江西省高安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投资建设锂电池隔离膜干法项目,项目投资总额为 200,000万元,资金通过自有资金与自筹资金等方式解决。项目分两期进行建设,第一期项目拟投资100,000万元;第二期项目拟投资100,000万元,主要开展干法锂电池隔离膜的制造、销售等。相关内容详见公司2021年2月1日刊载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关于下属公司江西明扬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与江西省高安市人民政府签订<兴建锂电池隔离膜干法项目合同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8号)。 3、2021年1月31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下属公司与Polypore开展合作的议案》,同意公司的控股子公司上海恩捷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恩捷”)与Polypore International, LP(以下简称“Polypore”)的下属子公司Polypore Hong Kong Limited(以下简称“Polypore Hong Kong”)签订Agreement on Subscription ForCapital Increase和Joint Venture Agreement,同意在满足协议约定的先决条件后,上海恩捷和Polypore Hong Kong在规定的期限内分别对上海恩捷的全资子公司江西明扬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西明扬”)增资人民币2,284万元和人民币4,116万元,增资完成后江西明扬将成为合资公司,上海恩捷持有其51%的股权,Polypore Hong Kong持有其49%股权,双方对江西明扬的投资总额将增加至人民币25,000万元;首次增资完成后,上海恩捷和Polypore Hong Kong再次对江西明扬进行增资,增资完成后江西明扬注册资本将增加至人民币45,400万元,投资总额将增加至人民币136,000万元。相关内容详见公司2021年2月1日刊载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关于下属公司与Polypore开展合作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7号)。 由于Polypore自身的经营需要,本次交易对手方由Polypore Hong Kong变更为PPO Energy Storage Materials HK, Ltd.。2021年2月24日,Polypore Hong Kong、PPO Energy Storage Materials HK, Ltd.、上海恩捷与江西明扬签订Novation Agreement(《变更协议》);上海恩捷与PPO Energy Storage Materials HK, Ltd.签订Joint Venture Agreement(《合资协议》),除交易对手由Polypore Hong Kong变更为PPO Energy Storage Materials HK, Ltd.之外,与原合资协议相比,此次协议内容未发生重大变化。 4、公司于2020年11月2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上海恩捷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参与公开摘牌收购纽米科技76.3574%股权的议案》,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恩捷以自有及自筹资金,在云南省产权交易所通过公开摘牌受让方式收购云天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云天化集团”)和云南云天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云天化股份”)持有的重庆云天化纽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纽米科技”或“标的企业”)的股份合计22,220万股,即76.3574%股权(以下简称“转让标的”);同时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上海恩捷参与本次竞购事宜,以及与本次公开摘牌相关的各项事宜。上海恩捷于2020年12月21日收到云南省产权交易所通知,上海恩捷成为纽米科技22,220万股(76.3574%股权)的最终受让方。公司于2020年12月2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上海恩捷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及补充协议的议案》,同意上海恩捷于同日与云天化集团和云天化股份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同时与云天化集团和云南云天化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云天化财务公司”)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补充协议。按照《产权交易合同》,公司已于2020年12月21日将交易价款人民币6,800.00万元支付至云南产权交易所资金监管账户。为明确云天化集团和云天化股份向上海恩捷转让纽米科技的股份数量及转让价格,2021年2月26日,云天化集团、云天化股份和上海恩捷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补充协议二》,同意将《产权交易合同》第二条的约定,“甲方将上述转让标的以人民币(大 写)陆仟捌佰万元整(68,000,000.00)转让给乙方。”修改为“甲方将上述转让标的以每股0.3060元的价格,合计作价人民币(大写)陆仟捌佰万元整(68,000,000.00)转让给乙方,其中:转让方1将其所持有的重庆云天化纽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15,936万股股份(持股比例54.76%),作价人民币4,876.90369万元转让给乙方;转让方2将其所持有的重庆云天化纽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6,284万股股份(持股比例21.59%),作价人民币1,923.09631万元转让给乙方。”详见公司于2021年2月27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刊登的《关于控股子公司上海恩捷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收购纽米科技76.3574%股权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027号)。 5、公司于2021年3月1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不低于20,000万元(含)且不超过40,000万元(含),以不超过180.00元/股的价格回购公司股份,回购的股份用于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回购期限自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详见公司于2021年3月18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刊登的《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6号)。 √适用□不适用 公司于2021年3月1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 金不低于20,000万元(含)且不超过40,000万元(含),以不超过180.00元/股的价格回购公司股份,回购的股份用于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回购期限自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详见公司于2021年3月18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6号)。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开立了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公司尚未回购公司股份。公司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7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063号)。 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回购股份的实施进展情况 □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