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编号:2021-047 证券简称:顺络电子 深圳顺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第一节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袁金钰、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徐佳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黄燕兵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适用□不适用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2021年第一季度经营情况概述 去年一季度在疫情影响下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实现同比12.6%的增长。 历史上每年一季度属于传统淡季,但是今年一季度保持了自去年二季度开始的持续快速发展趋势,产品供不应求,连续四个季度的单季销售收入和净利润创历史新高,并且今年一季度创造公司上市以来最快单季同比增长速度。 一.各季度财务指标主要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2021年一季度,公司实现销售收入105,594.42万元,创公司一季度当季销售历史新高,对比上年同期销售60,281.00万元,增长了75.17%。公司实现销售毛利38,399.39万元,对比上年同期销售毛利21,289.81万元,增长了80.37%。经营性利润(扣非后)18,328.05万元,同比2020年一季度经营性利润(扣非后)8,855.88万元,增长了106.96%;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9,098.70万元,同比2020年一季度9,447.00万元,同比上升了102.17%。产品毛利率同比和环比都保持增长。 二.公司业务发展情况说明 1.公司产品主要应用于电子产品的信号处理领域和电源管理领域,市场空间巨大且持续成长。 电子产品具有“更加智能、更加方便快捷、更多功能”的趋势,所以电子产品必须不断提升信号处理能力;同时,电子产品信息处理量增大及信息处理复杂度增加,需要配备更多、更强大的独立电源模块;因此应用于信号处理领域的元件和电源管理领域的元件用量市场空间巨大且持续成长。 2.公司在市场上已取得了全球众多知名客户的认同和信赖,客户资源储备丰富。在手机、消费类电子市场份额不断提升的同时,在新兴市场(5G通信技术及应用、汽车电子、物联网、云计算及云服务、新能源等领域)也得到了快速发展。为公司的发展打开了更加广阔的市场。 3.依托公司长期的基础技术研究和技术创新投入,不断推出满足市场所需的新产品。新产品获得了主流客户的普遍认 同,其市场应用得到快速成长,销售比重持续提升。 4.公司开展持续的管理变革和优化,有效激活了公司组织能力,提升了管理能力,提高企业运作效率,进一步增强了企业核心竞争力。 5.贸易摩擦和疫情,加速了国产替代进程,进一步提升了公司的市场份额,加快了公司的发展。 6.各具体业务线发展情况展示 单位:万元 三、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第三节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不适用 1.资产负债表项目 单位:人民币元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不适用 1.(1)公司为推动落实未来产业整合,实现经营业务的外延式发展,提高公司资本运作效益,与深圳市福田引导基金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田引导基金”)、深圳市保腾资本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腾资管”)、深圳市保腾联旺投资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保腾联旺”)、深圳市保腾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腾创业”)合作,通过合伙制企业形式共同组建成立投资基金,公司以自有资金出资。投资基金总投资额为2亿元,其中,保腾创业为普通合伙人认缴出资400万元,福田引导基金、公司、保腾资管和保腾联旺为有限合伙人分别认缴出资6000万元、8000万元、300万元和5300万元。 (2)2020年12月5日,公司披露已缴付设立深圳保腾顺络创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投资款人民币8,000万元,已缴付公司认缴出资额的100%。截至本公告之日,深圳保腾顺络创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投资基金已募集完成,募集到位资金合计200,000,000元人民币。 2.公司为实现经营业务的外延式发展,提高公司资本运作效益,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竞争实力和盈利能力,与深圳市加法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加法创投”)、贵阳中天佳创投资有限公司、王维珍、李金龙、凌兆蔚、陈春明、范艳红、丁鹏、徐圣元、雷万春签署了《深圳市加法贰号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之合伙协议》(以下简称“《合伙协议》”),共同投资深圳市加法贰号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合伙企业”),合伙企业全体合伙人的目标规模为人民币13,000万元,公司以自有资金认缴出资人民币3,000万元。 截止2021年2月4日,深圳市加法贰号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已完成工商登记备案,并取得了由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宝安监管局换发的《营业执照》,公司投资深圳市加法贰号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之首期款(认缴出资额的50%)人民币1,500万元已缴付完毕,2021年3月8日,深圳市加法贰号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私募投资基金备案。 3.公司于2021年2月3日分别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设立 控股孙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投资设立东莞顺络虹致电子有限公司。其中东莞顺络电子有限公司以自有资金出资3,795.00万元,出资比例为75.90%,新余虹致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出资1,205.00万元,出资比例为24.10%。公司于2021年2月25日已完成设立控股孙公司的工商登记等相关手续,并领取了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下发的营业执照。 以上相关公告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请投资者查阅。 4.衢州顺络电子有限公司请求判决被告深圳市凌泰通信技术有限公司支付原告货款人民币5,297,032.74元及利息154,496.00元(该利息自2013年11月11日暂计至2014年4月11日,之后的利息按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贷款利率继续计至付清货款之日止),衢州顺络电子有限公司请求判决被告蔡清华对被告深圳市凌泰通信技术有限公司的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已于2014年12月18日判决被告深圳市凌泰通信技术有限公司需于判决生效之日起(2014年12月18日)十日内支付原告衢州顺络电子有限公司货款人民币5,297,032.74元及利息154,496.00元(该利息自2013年11月11日暂计至2014年4月11日,之后的利息按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贷款利率继续计至付清货款之日止);被告蔡清华对被告深圳市凌泰通信技术有限公司的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被告蔡清华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在承担保证责任的范围内向被告深圳市凌泰通信技术有限公司追偿。衢州顺络电子有限公司目前已向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本案件,执行案号为(2015)深宝法公执字第252号,因被执行人暂时未有可供执行的财产,本案被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中止执行。待查明相关被执行人财产线索后,代理律师将向人民法院申请恢复执行。 5.深圳顺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请求判决被告乐视移动智能信息技术(北京)有限公司支付原告货款美元995,868.8元及逾期付款利息美元12,630.54元(该利息以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为依据,自2017年5月1日起算,暂计至2017年8月14日,之后的利息计算至被告付清之日止)。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已出具案号为(2017)京0105民初65241号判决书,被告乐视移动智能信息技术(北京)有限公司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深圳顺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支付货款995,616美金;被告乐视移动智能信息技术(北京)有限公司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深圳顺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支付逾期付款利息损失(以995,616美元为基数,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为标准,自2017年5月1日起算至实际付清之日)。2020年1月份深圳顺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向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立案号为(2020)京0105执2669号。 6.深圳顺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要求智慧海派科技有限公司支付拖欠的货款人民币2,457,988.8元;支付逾期付款利息人民币64,392元(利息暂计至2019年6月30日,之后利息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至还清之日),南昌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已下达民事调解书,民事调解书主要内容如下:智慧海派科技有限公司确认拖欠深圳顺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货款人民币2,457,988.8元,并承担案件受理费13,769.5元,智慧海派科技有限公司承诺分五期归还上述欠款,分别为第一期2019年11月10日前向甲方偿还人民币200,000元;第二期2019年12月17日前向甲方偿还人民币600,000元;第三期2020年01月17日前向甲方偿还人民币600,000元;第四期2020年02月17日前向甲方偿还人民币600,000元;第五期2020年03月17日前向甲方偿还剩余全部款项。调解书生效后,智慧海派科技有限公司未支付任何款项。2019年11月29日,江西省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受理智慧海派科技有限公司破产清算,破产案号为(2019)赣01破6号,根据法律规定,深圳顺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已经向智 慧海派科技有限公司破产管理人申报债权。江西省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原定于2020年3月31日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但因疫情原因推迟。2020年6月17日、2020年9月20日,管理人分别召开两次债权人会议。其中第二次债权人会议前向全部债权人送达了三份财产处置方案,分别是《财产管理方案》、《财产变价方案》、《关于提请智慧海派科技有限公司债权人会议决定是否撤回抵销权诉讼的提案》。2021年1月15日,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发布(2019)赣01破6号公告,裁定智慧海派破产。 7.深圳顺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要求与德科技有限公司和南昌振华通信设备有限公司支付拖欠货款人民币637,325.93元,逾期利息23,676.85元(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自2018年9月30日暂计至2019年8月26日,之后利息计至还清之日),本案已向深圳国际仲裁院提起仲裁请求,2020年7月2日已开庭。仲裁裁决书已于2020年10月23日生效,顺络电子已经向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2021年3月12日,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下达(2021)赣01执217号执行裁定书,以未发现可供执行财产为由,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待查明相关被执行人财产线索后,代理律师将向人民法院申请恢复执行。 股份回购的实施进展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回购股份实施期限已于2019年11月16日届满,公司通过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数量共计8,562,900股,占公司目前已发行总股本的1.06%,最高成交价为18.13元/股,最低成交价为13.571元/股,支付总金额为139,834,290.06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回购股份行为。 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