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编号:2020-037 证券简称:顺络电子 深圳顺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第一节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袁金钰、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徐佳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黄燕兵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适用□不适用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2020年一季度,是公司成立以来外部环境最为复杂的时期,春节长假和肺炎疫情影响了公司正常经营。感谢深圳市、龙华区各级政府对企业复工的帮扶!感谢客户和供应商的全力支持!在全体员工的努力下,将春节长假和肺炎疫情影响减少到最低。 一.财务指标主要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2020年一季度,公司实现销售收入60,281万元,创公司一季度当季销售历史新高,对比上年同期销售54,465.82万元,增长了10.68%。公司实现销售毛利21,289.81万元,对比上年同期销售毛利18,942.30万元,增加了2,347.51万元,增长了12.39%。经营性利润(扣非后)8,855.88万元,同比2019年一季度经营性利润(扣非后)7,826.76万元,增长了13.15%;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9,447.00万元,同比2019年一季度8,389.51万元,同比上升了12.60%。产品毛利率同比和环比都保持增长。 1.通讯业务 通讯领域是公司目前重要业务领域。 公司与核心手机客户合作广度、深度进一步拓展,与众多核心通讯企业已经形成了战略合作关系,现有核心客户的市场份额持续增长,与潜在核心客户合作持续深入,新产品(包括微波器件、变压器)在持续导入。客户对于国产供应链重视,加速了公司产品导入进程。 除了手机终端应用,公司产品在通讯基站、其他通讯终端以及各类通讯模块领域应用广泛,市场有望持续增长。首先,基站和手机终端因为5G业务迭代带来增量;其次,5G业务拉动下,手机终端对于电感、滤波器等产品单机需求亦将大幅度增加;并且,5G业务大幅度拉动了通讯模块产品市场总用量以及该类产品对电感、滤波器等产品的单机需求。公司5G业务相关订单持续增长。5G业务发展将为公司在通讯领域持续拓展打下坚实基础。 2.汽车电子是公司重要业务领域之一,公司在汽车电子产品上不断推陈出新,解决客户的痛点,满足市场需求,销售收入持续大幅增长。公司汽车电子产品和在研新产品在汽车电子应用领域广泛,可以在汽车电池管理系统、自动驾驶系统、车载充电系统、车联网、大灯控制系统、电机管理系统、车身控制系统、影音娱乐系统等到广泛运用。未来市场空间巨大。 公司汽车用高可靠性电子变压器、电动汽车BMS变压器、高可靠性电感等产品,在技术性能及质量、管理上得到客户高度认可,已经被博世、法雷奥以及其他众多全球知名汽车电子企业和新能源汽车企业使用或正在导入过程中。汽车电子业务将为公司长期持续稳定增长奠定坚实基础。 因为疫情影响,虽然全球汽车产业出现整体短期下滑,但是公司已积极布局汽车电子业务多年,可预见公司各类汽车电子产品在新能源和燃油汽车领域的广泛应用前景,公司有信心在汽车电子领域取得长远发展。 3.公司精细陶瓷产品前期已经积极完成市场布局、技术布局,同时与国内外多家知名企业的未来项目上保持着深度开发合作,技术水平领先,已在重要客户获得突破;本年度重点销售产品在智能穿戴产品、结构件,同时积极拓展手机背板业务。公司精密陶瓷产品在智能穿戴产品应用得到了市场的大力认可,提高了陶瓷产品的消费者应用体验。随着可穿戴式电子终端、随身医疗监护终端以及其他新兴消费电子对精密陶瓷产品的强劲需求,市场规模有望实现大幅度增长。 虽然公司一季度依然保持了2位数增长,但是公司会持续关注疫情发展带来的产业格局变化,一方面希望通过积极准备能够克服可能出现的困难,努力将疫情影响压缩到最小;另一方面积极关注和评估产业格局变化产生的发展机遇。 总体而言,公司电感类相关产品随着市场应用领域的拓展、产品系列的扩展和大客户份额持续提升,业务持续平稳增长;非电感类产品,包括微波器件、变压器、精密陶瓷、传感器、热敏电阻等产品,通过多年持续耕耘,市场的认知度和接受度不断的提高,有望在未来市场上获得快速成长的机会。 未来公司将继续坚持“产品开发、市场开拓双驱动机制”,让市场需求促进系列新产品的开发,新产品推动市场应用领域的开拓。通过不断加强重点市场和核心客户的开拓力度,提升优势市场的产品配套和占有率;通过积极布局战略新型行业市场及新产业、新产品的开发,扩大市场应用领域;通过管理模式的创新和提升,强化精细化管理和目标考核,提高工作 效率、降低制造成本,持续增加企业效益。 三、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第三节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不适用 3.现金流量表项目 单位:人民币元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不适用 1.公司于2019年11月2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购买土地的议案》,公司于2020年1月9日收到与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华管理局签订的《深圳市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书》,本次土地使用权转让价款为51,600,000元人民币已全额支付完毕。 2.衢州顺络电子有限公司请求判决被告深圳市凌泰通信技术有限公司支付原告货款人民币5,297,032.74元及利息154,496.00元(该利息自2013年11月11日暂计至2014年4月11日,之后的利息按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贷款利率继续计至付清货款之日止),衢州顺络电子有限公司请求判决被告蔡清华对被告深圳市凌泰通信技术有限公司的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已于2014年12月18日判决被告深圳市凌泰通信技术有限公司需于判决生效之日起(2014年12月18日)十日内支付原告衢州顺络电子有限公司货款人民币5,297,032.74元及利息154,496.00元(该利息自2013年11月11日暂计至2014年4月11日,之后的利息按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贷款利率继续计至付清货款之日止);被告蔡清华对被告深圳市凌泰通信技术有限公司的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被告蔡清华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在承担保证责任的范围内向被告深圳市凌泰通信技术有限公司追偿。衢州顺络电子有限公司目前已向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本案件,执行案号为(2015)深宝法公执字第252号,因被执行人暂时未有可供执行的财产,本案被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中止执行。待 查明相关被执行人财产线索后,代理律师将向人民法院申请恢复执行。 3.深圳顺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请求判决被告乐视移动智能信息技术(北京)有限公司支付原告货款美元995,868.8元及逾期付款利息美元12,630.54元(该利息以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为依据,自2017年5月1日起算,暂计至2017年8月14日,之后的利息计算至被告付清之日止)。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已2019年9月出具案号为(2017)京0105民初65241号判决书,被告乐视移动智能信息技术(北京)有限公司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深圳顺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支付货款995,616美金;被告乐视移动智能信息技术(北京)有限公司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深圳顺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支付逾期付款利息损失(以995,616美元为基数,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为标准,自2017年5月1日起算至实际付清之日)。2020年1月份深圳顺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向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立案号为(2020)京0105执2669号。案件目前正在审理之中。 4.深圳顺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要求智慧海派科技有限公司支付拖欠的货款人民币2,457,988.8元;支付逾期付款利息人民币64,392元(利息暂计至2019年6月30日,之后利息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至还清之日),南昌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已下达民事调解书,民事调解书主要内容如下:智慧海派科技有限公司确认拖欠深圳顺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货款人民币2,457,988.8元,并承担案件受理费13,769.5元,智慧海派科技有限公司承诺分五期归还上述欠款,分别为第一期2019年11月10日前向甲方偿还人民币200,000元;第二期2019年12月17日前向甲方偿还人民币600,000元;第三期2020年01月17日前向甲方偿还人民币600,000元;第四期2020年02月17日前向甲方偿还人民币600,000元;第五期2020年03月17日前向甲方偿还剩余全部款项。调解书生效后,智慧海派科技有限公司未支付任何款项。2019年11月29日,江西省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受理智慧海派科技有限公司破产清算,破产案号为(2019)赣01破6号,根据法律规定,深圳顺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已经向智慧海派科技有限公司破产管理人申报债权。江西省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原定于2020年3月31日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但因疫情原因推迟。案件目前正在审理之中。 5.深圳顺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要求与德科技有限公司和南昌振华通信设备有限公司支付拖欠货款人民币637,325.93元,逾期利息23,676.85元(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自2018年9月30日暂计至2019年8月26日,之后利息计至还清之日),本案已向深圳国际仲裁院提起仲裁请求,截止本报告期末,暂未开庭。 √适用□不适用 公司回购股份实施期限已于2019年11月16日届满,公司通过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数量共计8,562,900股,占公司目前已发行总股本的1.06%,最高成交价为18.13元/股,最低成交价为13.571元/股,支付总金额为139,834,290.06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回购股份行为。 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回购股份的实施进展情况□适用√不适用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四、证券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五、委托理财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委托理财。 六、衍生品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七、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八、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九、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深圳顺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袁金钰二〇二〇年四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