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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源电力: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

2020-04-30 财报 -
报告封面

第一节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异议声明 声明 注:如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季度报告内容存在异议或无法保证其真实、准确、完整的,公司应当在季度报告中声明×××无法保证本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并说明理由,请投资者特别关注。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董事长杨勤、总经理袁天平、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朱虹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李平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不适用 注:如季度报告中的财务报表已经审计并被出具非标准审计报告,重要提示中应当声明×××会计师事务所为本公司出具了带强调事项段或其他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保留意见、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对相关事项已有详细说明,请投资者注意阅读。 第二节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截止披露前一交易日的公司总股本: 注:“用最新股本计算的全面摊薄每股收益(元/股)”主要用于计算市盈率等指标,应根据证监会《证券期货统计指标(2016年修订)》规定口径计算,请以“截止披露前一交易日的公司总股本(股)”为基数(包括回购股份)进行计算,与利润表中每股收益计算口径可能存在不一致的情形。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购回交易 □是√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第三节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不适用 1、资产负债表项目: (1)货币资金期末数为289,145,098.94元,比期初数增加86.99%,其主要原因系报告期公司受疫情影响,资金支付延后所致;(2)应收票据期末数为356,968,172.95元,比期初数增加295.32%,其主要原因系报告期公司结算电费收到的银行承兑汇票增加所致;(3)应收账款期末数为472,250,665.00元,比期初数减少43.49%,其主要原因系报告期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减少所致;(4)预付账款期末数为95,675,699.50元,比期初数增加27.00%,其主要原因系报告期公司预付煤款所致;(5)其他应收款期末数为10,965,796.63元,比期初数增加116.32%,其主要原因系报告期公司代垫疫情防控职工补助款项所致;(6)其他流动资产期末数为22,923,761.61元,比期初数减少48.68%,其主要原因系报告期公司待抵进项税增加重分类到其他流动资产所致;(7)在建工程期末数为285,363,378.71元,比期初数增加25.69%,其主要原因系报告期公司开展风电基建项目工程所致;(8)其他非流动资产期末数为118,384,972.80元,比期初数增加21.64%,其主要原因系报告期公司待抵进项税增加重分类到其他非流动资产所致;(9)短期借款期末数为1,210,501,161.88元,比期初数减少35.95%,其主要原因系报告期公司偿还部分短期借款所致;(10)应付职工薪酬期末数67,381,200.13元,比期初数增加50.22%,其主要原因系报告期公司延期缴纳社会保险所致;(11)应付债券期末数499,500,000.00元,比期初数增加100.00%,其主要原因系报告期公司发行债券所致;(12)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期末数164,128,447.95元,比期初数减少64.51%,其主要原因系报告期公司归还到期借款所致;(13)其他流动负债期末数500,975,000.00元,比期初增加100.00%,其主要原因系 报告期公司发行超短期融资债券所致。2、利润表项目:(1)营业收入发生数为1,218,047,657.28元,比上期数减少40.58%,其主要原因系报告期受疫情影响,湖北省内全社会用电量下降,公司火电机组发电量、利用小时同比减少所致;(2)营业成本发生数为1,075,372,972.26元,比上期数减少34.54%,其主要原因系报告期受疫情影响,湖北省内全社会用电量下降,公司火电机组发电量、利用小时同比减少所致;(3)税金及附加发生数为11,375,632.37元,比上期数减少51.75%,其主要原因系报告期公司营业收入减少,流转税减少所致;(4)财务费用发生数为38,095,298.83元,比上期数减少24.99%,其主要原因系报告期公司发行债券,置换部分贷款,利率下降所致;(5)其他收益发生数为176,131.37元,比上期数减少79.38%,其主要原因系报告期公司个人所得税手续费返回减少所致;(6)投资收益发生数为-2,653,723.97元,比上期数减少887.46%,其主要原因系报告期公司权益法核算的参股公司投资收益减少所致;(7)营业利润发生数为64,468,311.91元,比上期数减少79.12%,其主要原因系报告期公司发电量减少,营业收入减少所致;(8)营业外收入发生数为1,107,409.00元,比上期数减少59.13%,其主要原因系报告期公司供应商考核收入减少所致;(9)利润总额发生数为65,575,720.91元,比上期数减少78.93%,其主要原因系报告期公司发电量减少,营业收少减少所致;(10)所得税费用发生数为26,331,795.99元,比上期数减少66.32%,其主要原因系报告期公司利润总额减少所致;(11)净利润发生数为39,243,924.92元,比上期数减少83.16%,其主要原因系报告期公司发电量减少,营业收入减少所致;(12)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发生数为30,943,761.50元,比上期数减少86.05%,其主要原因系报告期公司发电量减少,营业收入减少所致;(13)少数股东损益发生数为8,300,163.42元,比上期数减少25.76%,其主要原因系报告期公司内非全资子公司净利润减少所致;(14)基本每股收益发生数为0.0279元,比上期数减少86.05%,其主要原因系报告期公司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减少所致。 3、现金流量表项目: (1)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发生数为1,504,920,497.00元,比上期数减少35.82%,主要原因系报告期公司营业收入减少,电费结算款项减少所致; (2)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发生数为41,906,862.87元,比上期数减少56.95%,主要原因系报告期公司收到往来款减少所致; (3)购买商品、接收劳务支付的现金发生数为773,564,668.40元,比上期数减少37.93%,主要原因系报告期公司发电量减少,所需燃煤减少,支付的现金减少所致; (4)支付各项税费支付的现金发生数为93,746,218.31元,比上期数减少69.86%,主要原因系报告期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减少,发生的增值税及附加减少所致; (5)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发生数为170,269,035.53元,比上期数减少48.97%,主要原因系报告期公司支付往来款项减少所致; (6)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发生数为76,246,342.49元,比上期数增加91.12%,主要原因系报告期公司支付技改、基建项目结算款项增加所致; (7)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发生数为-76,246,342.49元,比上期数减少760.98%,主要原因系报告期公司收到参股公司分红减少所致; (8)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发生数为1,190,581,535.60元,比上期数减少29.84%,主要原因系报告期公司借款减少所致; (9)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发生数为-103,953,402.11元,比上期数减少300.76%,主要原因系报告期公司偿还到期债务增加所致; (10)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发生数为134,510,194.53元,比上期数减少58.12%,主要原因系报告期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投资活动现金及筹资活动现金减少所致; (11)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发生数为287,145,098.94元,比上期数减少31.79%,主要原因系报告期公司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减少所致。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不适用 1.报告期内,公司系统安全生产局面稳定,共计完成发电量32.37亿千瓦时,上网电量30.39亿千瓦时,较去年同期分别下降40.7%、41.0%。公司发电量数据下滑主要系受疫情影响,湖北省用电量出现断崖式下跌,部分时段用电同比下降35%以上,全省过半火电机组停运,加之一季度水电水情较好,进一步压缩了公司火电出力空间。第二季度公司发电量存在较大不确定性,主要系疫情影响范围扩大,全球抗疫形势不明朗,对 国内与湖北地方经济的影响尚不明确,加之湖北是水电大省,第二季度本省主要流域进入丰水期,江河上游降雨及水情将对湖北区域火电机组发电出力造成较大影响。 2.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对外担保事项,截止本报告期末,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0。 3.公司于2019年12月30日与湖北省随州市人民政府签署《随州火电项目开发协议》,拟在湖北省随州市开展2×66万千瓦燃煤发电项目(以下简称随州项目)的开发建设工作(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1月2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开展火电项目前期工作的自愿性信息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0-002)。2020年4月2日,为顺利推进随州项目进程,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成立国家能源集团长源随州电厂项目筹建处,负责随州项目可行性研究、项目报批、公司组建、施工准备等工作(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4月3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0-029)。 4.报告期内,经公开招投标,公司控股子公司国电长源第一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源一发)将其12号(1×330MW)机组烟囱白羽治理项目交由公司关联方烟台龙源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龙源技术)实施,项目中标金额为2,259.35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1月3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控股子公司烟囱白羽治理项目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03)。2020年3月20日,长源一发与龙源技术签署了《国电长源第一发电有限责任公司#12(1×330MW)机组“烟囱白羽”治理项目EPC总承包合同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3月21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控股子公司烟囱白羽治理项目关联交易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0-027)。 5.公司积极协调执行法院,加快推进公司与控股子公司国电长源河南煤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河南煤业)两起合计2.5亿元本金及相应利息追偿权纠纷案件执行进程。鉴于河南煤业已基本无其他可供执行财产,且明显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2018年12月,公司根据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和许昌中院《征询函》的有关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