鹏欣环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一、重要提示 1.1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公司负责人楼定波、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学才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吴一斌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本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主要财务数据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不适用 2.2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2.3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3.1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不适用 3.2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不适用 1.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开展委托理财业务 公司于2019年4月23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度委托理财投资计划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正常经营及风险可控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50,000万元闲置自有资金开展委托理财投资业务,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详见公司于2019年4月25日披露的《鹏欣环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9年度委托理财投资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9-029)。公司于2019年5月16日召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详见公司于2019年5月17日披露的《鹏欣环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临2019-055)。公司于2020年3月7日披露了《鹏欣环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0-012),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鹏御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以闲置自有资金认购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挂钩利率结构性存款(SDGA200227)”,认购金额为人民币3,000万元。公司于2020年3月11日披露了《鹏欣环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0-013),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鹏御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以闲置自有资金认购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挂钩利率结构性存款(SDGA200245)”,认购金额为人民币3,000万元。 2.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公司于2019年4月23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为提高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情况下,将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1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购买银行保本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在12个月内滚动使用。详见公司于2019年4月25日披露的《鹏欣环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9-032)。公司于2019年5月16日召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详见公司于2019年5月17日披露的《鹏欣环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临2019-055)。公司于2020年1月11日披露了《鹏欣环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 理财产品的实施公告》(公告编号:临2020-002),公司以闲置募集资金认购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共赢利率结构31514期人民币结构性存款产品”,认购金额为人民币2,900万元;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鹏欣矿业投资有限公司以闲置募集资金认购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利多多公司稳利20JG5062期(3个月)人民币对公结构性存款”,认购金额为人民币1,000万元。公司于2020年2月19日披露了《鹏欣环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到期赎回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0-008),赎回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保本理财产品,赎回金额为人民币2,900万元。 3.为全资子公司和孙公司提供担保 公司于2020年2月6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孙公司销售产品预收款项提供担保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为全资孙公司鹏欣国际集团有限公司向下游客户SAMSUNG C&TSINGAPORE PTE LTD销售产品预收款项提供担保,最高保证金额累计不超过2,600万美元。公司于2020年2月14日披露了《鹏欣环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0-007),公司为全资子公司上海鹏和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浦东支行申请贸易融资提供担保担保本金金额为人民币1亿元。公司于2020年3月5日披露了《鹏欣环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0-011),公司为全资子公司上海鹏御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向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普陀支行申请贸易融资提供担保,担保本金金额为人民币5,800万元。 4.配股公开发行证券 公司于2019年5月20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于2019年6月26日召开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度配股公开发行证券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2019年度配股公开发行证券预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详见公司于2019年5月22日披露的《鹏欣环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临2019-058)及2019年6月27日披露的《鹏欣环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临2019-085)。公司于2019年7月16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五十一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2019年度配股公开发行证券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关于修改公司2019年度配股公开发行证券预案的议案》、《关于修改公司2019年度配股公开发行证券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等议案。详见公司于2019年7月17日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司于2019年7月29日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受理单》(受理序号:192016号)。详见公司于2019年7月30日披露的《鹏欣环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开配股申请获中国证监会受理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9-097)。公司于2019年9月6日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192016号),中国证监会依法对公司提交的《鹏欣环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公开配股》行政许可申请材料进行了审查。详见公司于2019年9月7日披露的《鹏欣环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的公告》。公司于2019年9月26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五十三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确定公司2019年度配股公开发行证券方案之具体配售比例的议案》、《关于修改公司2019年度配股公开发行证券募集资金总额的议案》、《关于修改公司2019年度配股公开发行证券预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于2019年9月28日披露了《鹏欣环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 知书>反馈回复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9-121)。详见公司于2019年9月28日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司于2020年3月12日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二次反馈意见通知书》(192016号),详见公司于2020年3月13日披露的《鹏欣环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二次反馈意见通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0-014)。公司于2020年4月18日披露了《鹏欣环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延期回复<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二次反馈意见通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0-018),公司将组织相关人员进一步补充和完善反馈意见回复,并于2020年5月29日前向中国证监会提交反馈意见书面回复。 3.3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不适用 3.4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不适用 预测公司半年度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大幅下降,主要是去年同期有较大的一次性股权转让收益。另外本期受疫情影响铜价有较大幅度下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