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简称:通宝能源 山西通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一、重要提示 1.1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公司负责人李国彪、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明星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卫真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本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主要财务数据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不适用 2.2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2.3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适用√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3.1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1.应收款项融资较期初增加,主要系公司子公司山西阳光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应收银行承兑汇票增加所致。 2.其他流动资产较期初减少,主要系增值税留抵税额较期初减少所致。 3.工程物资较期初增加,主要系公司子公司山西地方电力有限公司根据农网工程进度采购工程物资所致。 4.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较期初减少,主要系归还到期的银行借款所致。 5.资产减值损失较上年同期增加,主要系公司子公司山西地方电力有限公司计提在建工程减值准备所致。 6.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所支付的现金较上年同期减少,主要系上年同期公司原孙公司晋能保德煤电有限公司支付工程进度款所致。 7.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较上年同期减少,主要系上年同期公司原孙公司晋能保德煤电有限公司根据资金使用计划将活期存款转为定期存款所致。8.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较上年同期增加,主要系本期收到控股股东山西国际电力集团有限公司下拨的农村电网改造升级工程中央基建投资预算资金所致。9.取得借款所收到的现金较上年同期减少,主要系本期新增银行借款较上年同期减少所致。10.偿还债务所支付的现金较上年同期减少,主要系本期归还到期的银行借款较上年同期减少所致。11.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所支付的现金较上年同期减少,主要系上年同期公司原孙公司晋能保德煤电有限公司支付银行借款利息所致。12.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较上年同期减少,主要系受电力市场改革进一步深化,以及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阶段性降低企业用电成本支持企业复工复产的通知》(发改价格〔2020〕258号)的政策影响,公司供电区域内的平均售电单价较同期下降,毛利空间缩小,盈利水平有所下降。 3.2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不适用 3.3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不适用 3.4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适用√不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