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简称:通宝能源 山西通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一、重要提示 1.1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公司负责人宣宏斌、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明星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卫真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本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主要财务数据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不适用 2.2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2.3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3.1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不适用 1、应收账款较期初增加,主要系子公司山西阳光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应收电费及应收热费增加所致。2、应收款项融资较期初减少,主要系子公司山西阳光发电有限责任公司银行承兑汇票到期承兑所致。3、其他流动资产较期初减少,主要系增值税留抵税额较期初减少所致。4、在建工程较期初增加,主要系子公司山西地方电力有限公司工程进度增加所致。5、使用权资产、租赁负债较期初增加,主要系公司根据新租赁准则调整所致。6、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较上年同期增加,主要系子公司山西地方电力有限公司上年同期受疫情影响工程进度缓慢所致。7、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较上年同期减少,主要系上年同期公司收到控股股东山西国际电力集团有限公司下拨的农网改造升级工程中央预算内投资资金所致。8、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较上年同期减少,主要系本期新增银行借款较同期减少所致。9、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较上年同期减少,主要系本期归还的到期银行借款较同期减少所致。10、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较上年同期增加,主要系所属配电企业售电量增加以及参股煤炭企业经营业绩增幅较大所致。 3.2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不适用 3.3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不适用 3.4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不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