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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座股份: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

2020-04-29 财报 -
报告封面

公司简称:银座股份 银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一、重要提示 1.1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公司负责人侯功海、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魏东海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彭莲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本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2.2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2.3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3.1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适用□不适用 变动幅度较大项目,原因说明如下: ※1应收票据较年初变动较大,主要系本期新增应收票据。※2预付款项较年初变动较大,主要系本期预付货款增加所致。※3其他流动资产较年初变动较大,主要系待抵扣进项税额增加所致。※4在建工程较年初变动较大,主要系淄博中心店本期发生改造工程投入所致。※5应付票据较年初变动较大,主要系兑付到期应付票据所致。※6应付账款较年初变动较大,主要系应付货款增加。※7预收款项较年初变动较大,主要系预收租金减少所致。※8应交税费较年初变动较大,主要系本期计提所得税等税费减少所致。※9递延收益较年初变动较大,主要系会员奖励积分增加所致。 金额单位:元 (二)利润表项目 变动幅度较大项目,原因说明如下: ※1营业收入本期金额较上期金额变动较大,主要系受疫情影响公司销售额下滑。 ※2利息收入本期金额较上期金额变动较大,主要系存款增加所致。 ※3其他收益本期金额较上期金额变动较大,主要系本期收到的稳岗补贴较多。 ※4投资收益本期金额较上期金额变动较大,主要系公司对银座云生活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按照投资比例分担的损失份额比上年同期减少。 ※5信用减值损失本期金额较上期金额变动较大,主要系本期应收款项计提的坏账准备较多。 ※6资产处置收益本期金额较上期金额变动较大,主要系本期处置固定资产收益增加。 ※7营业利润本期金额较上期金额变动较大,主要系受疫情影响,本期客流、客单价及销售额均下滑,影响公司营业利润减少。 ※8营业外收入本期金额较上期金额变动较大,主要系本期的政府补助及违约金收入较同期减少。※9营业外支出本期金额较上期金额变动较大,主要系公司本期发生诉讼赔偿等支出较同期减少。※10净利润本期金额较上期金额变动较大,主要系受疫情影响,公司销售额下滑,导致净利润减少。 变动幅度较大项目,原因说明如下: ※1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下降较大,主要原因系受疫情影响,公司营业收入下降导致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较上年同期减少及本期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减少综合影响所致。 ※2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较上年同期下降较大,主要原因系受疫情影响,公司营业收入下降导致。 ※3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较上年同期下降较大,主要原因系本期代收款等往来款项减少。 ※4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增长较大,主要原因系本期借款增加、未办理应付票据贴现及支付到期应付票据、银行承兑保证金等减少,综合影响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增加。 ※5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较上年同期增长较大,主要原因系本期借款较上年同期增加。 ※6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较上年同期下降较大,主要系本期未办理应付票据贴现。 ※7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较上年同期增长较大,主要原因系本期归还借款增加所致。 ※8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较上年同期下降较大,主要原因系本期支付到期应付票据、银行承兑保证金等较上年同期减少。 3.2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不适用 1.经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2020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由于个人原因,许修锋先生不再担任公司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职务;由于工作需要,李玉敏先生不再担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根据工作需要,由公司总经理胡鑫先生提名,聘任魏东海先生为公司财务负责人,任期为公司本届高管层届满为止。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在聘任新的董事会秘书之前,为正常履行公司信息披露义务,暂由公司董事长侯功海先生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有关事项已披露于2020年2月18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2.经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2020年第一次临时会议提议、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由于个人原因,许修锋先生不再担任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董事及专门委员会相关职务。同意选举公司财务负责人魏东海先生为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董事,任期为公司本届董事会届满为止。有关事项已披露于2020年2月18日、2020年3月5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3.经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2020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鉴于公司董事由许修锋先生变更为魏东海先生,战略委员会调整如下:召集人:侯功海;委员:梁仕念、魏东海。有关事项已披露于2020年3月5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4.经公司第十二届监事会2020年第一次临时会议提议、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第十二届监事会2020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由于工作需要,皮希才先生不再担任公司第十二届监事会监事、监事会主席职务,同意选举王廷波先生担任监事会监事、监事会主席。有关事项已披露于2020年2月18日、2020年3月5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5.公司全资子公司东营银座商城有限公司于2019年7月21日收到《山东省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传票》【(2019)鲁05民初507号】,东营长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因租赁合同纠纷向山东省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起诉东营银座商城有限公司,要求单方解除租赁合同,并要求东营银座商城有限公司支付违约金、租金等相关涉案金额共计61,013,698.56元。2020年2月18日,东营银座商城有限公司收到《山东省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19)鲁05民初50号】,判决解除东营长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东营银商城有限公司签订的《租赁合同》,并要求东营银座商城有限公司支付租金、违约金等相关涉案金额共计49,361,517.67元,驳回东营长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其他诉讼请求。双方因不服一审判决,均依法提起上诉。东营银座商城有限公司于2020年3月26日收到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送达的传票,截至本报告董事会审议日,二审尚未开庭。有关事项已披露于2019年7月24日、2020年2月20日、2020年3月28日的《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6.经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2020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为泰安银座商城有限公司在工商银行泰山支行申请的5,000万元借款提供担保,并承担连带责任。截至本报告审议日,上 述贷款于2020年03月25日已实际发放5,000万元。有关事项已披露于2020年03月26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7.为了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水平和效率,降低融资等金融业务的成本费用,公司曾与山东省商业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由山东省商业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为公司提供多种金融服务。现协议即将到期,经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与山东省商业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继续签订该协议,期限为一年,协议的主要条款不变,继续由其为公司提供金融服务,该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有关事项已披露于2020年4月10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8.经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2020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由于工作原因,侯功海先生不再担任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董事、董事长及专门委员会相关职务,在新任董事、董事长选举产生前,继续履行董事、董事长及专门委员会相关职务职责及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提名布廷现先生为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任期为公司本届董事会届满为止。该人选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通过,此次提名的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采取累积投票制选举。有关事项已披露于2020年4月10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9.截至本报告审议日,公司拥有及托管的零售门店180家。目前,公司旗下拥有的门店达到132家(潍坊临朐华兴商场25家门店),覆盖山东省12个地市和河北省。同时,公司受托管理大股东山东省商业集团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山东银座商城股份有限公司旗下所有非上市门店48家。 3.3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不适用 3.4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不适用 自2020年1月新冠肺炎疫情爆发以来,公司根据政府及相关部门的统一部署积极做好疫情防控相关工作,保障民生物资供应充足。同时,受疫情影响,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营业收入及净利润同比均下降。目前,疫情防控工作正在全球范围内持续进行,预计此次疫情及防控措施将对公司2020年半年度的经营造成一定的暂时性影响,影响程度将取决于疫情防控的进展情况、持续时间以及各地防控政策的实施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