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简称:ST宏盛 郑州德恒宏盛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一、重要提示 1、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3、公司负责人曹中彦、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梁木金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梁木金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4、本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不适用 2、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单位:股 三、重要事项 1、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适用□不适用资产负债表项目: 单位:元 利润表项目: 现金流量表项目: √适用□不适用 公司正在筹划以发行股份方式购买郑州宇通集团有限公司和拉萨德宇新创实业有限公司合计持有的郑州宇通重工有限公司100%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事宜(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2020年1月19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等议案,详见公司于2020年1月21日披露的相关公告。 2020年2月10日,公司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郑州德恒宏盛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预案信息披露的问询函》(上证公函[2020]0181号)(以下简称“《问询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2月11日披露的《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郑州德恒宏盛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预案信息披露的问询函>的公告》(2020-010号)。 2020年2月11日,公司召开了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媒体说明会,召开情况详见公司于2020年2月12日披露的《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媒体说明会召开情况的公告》(2020-011号)。 2020年4月11日,公司披露了对《问询函》的回复,并按要求对重组预案的部分内容进行了同步修订。详见公司于当日披露的《关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郑州德恒宏盛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预案信息披露的问询函>之回复》(2020-018号)等相关公告。 截至本报告披露日,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相关工作正在推进中。待相关工作完成后,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再次召开董事会审议本次交易的相关事项。 3、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不适用 4、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不适用 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公司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影响程度暂时无法预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