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编号:2020-040 浙江大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第一节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傅利泉、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徐巧芬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朱竹玲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适用□不适用 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是√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第三节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不适用 (一)资产负债项目变动情况及原因说明 1、交易性金融资产较上年期末增加100%,主要是本期末外汇期权合约未到期所致;2、合同资产较上年期末增加100%,主要是执行新收入准则,调整报表填列所致;3、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较上年期末增加35.49%,主要是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应收款增加所致;4、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较上年期末增加160.90%,主要是本期新增对外股权投资所致;5、其他非流动资产较上年期末增加45.71%,主要是本期长期资产预付款增加所致;6、短期借款较上年期末增加242.67%,主要是本期银行短期借款增加所致;7、应付票据较上年期末减少37.88%,主要是票据到期结算所致;8、预收账款较上年期末减少100%,主要是执行新收入准则,调整报表填列所致;9、合同负债较上年期末增加100%,主要是执行新收入准则,调整报表填列所致;10、应付职工薪酬较上年期末减少66.97%,主要是本期发放了年终奖所致;11、其他流动负债较上年期末增加34.87%,主要是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应收款增加,相应待转销项税增加所致;12、长期借款较上年期末增加260.78%,主要是银行长期借款增加所致;13、其他综合收益较上年期末增加81.25%,主要是外币报表折算差额增加所致。 (二)利润表项目变动情况及原因说明 1、营业成本较上年同期减少34.64%,一方面是公司加强降本管理,产品结构持续优化,另一方面公司收入同比下降成本相应减少所致;2、财务费用较上年同期减少61.76%,主要是本期汇兑损失较上年同期减少所致;3、投资收益较上年同期减少59.76%,主要是本期对联营企业确认的投资损失较上年同期增加所致;4、公允价值变动损益较上年同期减少100%,主要是本期金融衍生品公允价值变动减少所致;5、信用减值损失较上年同期减少84.27%,主要是应收款项较年初减少,相应预期信用损失减少所致;6、营业外收入较上年同期减少71.17%,主要是本期较上年同期收到的政府补助减少所致;7、营业外支出较上年同期增加1192.22%,主要是新冠肺炎疫情期间,公司公益性捐赠支出增加所致。 (三)现金流量表项目变动情况及原因说明 1、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增加31.12%,主要是公司加强应收款管理,经营回款增加所致;2、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减少88.73%,主要是对外股权投资及金融衍生品投资较上年同期增加所致。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不适用 1、2017年5月16日,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浙江大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决定实施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2017年6月1日,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通过“财通证券资管大华股份3号定向资产管理计划”完成股票购买,购买均价为16.83元/股,购买数量47,000,000股。 2018年11月12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即将届满的提示性暨延期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根据持有人会议表决结果,将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延期一年,即存续期在原定终止日的基础上延长一年,至2020年5月15日止。 截至2020年1月21日,财通证券资管大华股份3号定向资产管理计划所持公司股票已全部出售完毕,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 计划实施完毕并终止。 2、2020年1月16日,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回购注销16名已离职激励对象所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437,100股(其中首次授予部分427,100股,回购价格为8.17元/股;预留授予部分10,000股,回购价格为8.75元/股),并相应减少注册资本。上述回购事项已于2020年4月27日办理完毕。 3、2020年2月3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关联人共同投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与关联法人宁波华固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宁波华淩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共同出资人民币5,000万元设立浙江大华存储科技有限公司。其中,大华股份以自有资金出资2,55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51%。2020年2月,该公司设立完成。 4、2020年2月24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关联方共同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与关联法人浙江零跑科技有限公司、宁波华淩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宁波华汽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共同出资人民币15,000万元设立浙江大华汽车技术有限公司。其中,大华股份以自有资金出资7,65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51%。2020年3月,该公司设立完成。 5、2020年2月24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设立合资公司的议案》,公司与天津镕宇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天津取势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湖州旭博智慧城市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签署《合资协议》,共同投资设立中睿信数字科技有限公司(暂定名),合资公司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80,000万元,公司持股占比20%。2020年3月,该公司设立完成,工商核准名为中睿信数字技术有限公司。 6、2020年4月2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对36名已离职激励对象所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1,810,600股(其中首次授予部分1,787,600股,回购价格为8.17元/股;预留授予部分23,000股,回购价格为8.75元/股)进行回购注销,并相应减少注册资本。上述事项尚需股东大会审议。 7、2020年4月2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第一个解锁期的解锁条件已经成就,同意为2901名激励对象获授的36,931,560股限制性股票申请解锁。本次解锁股份可上市流通日为2020年4月16日。 √适用□不适用 2019年4月25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拟用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2亿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25.37元/股(含),按回购价格和回购金额上限测算,预计可回购股份总数约15,766,653股,回购股份比例约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0.53%。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以实际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和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准。本次回购股份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 2019年6月14日,公司披露了《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39)。回购期间,公司按规定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发布《关于股份回购进展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41、2019-046、2019-055、2019-063、2019-073、2019-078、2019-093、2020-008、2020-017、2020-031),以上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2020年4月25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回购股份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公告编号:2020-036),截至2020年4月24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13,391,480股,占公司当时总股本的比例为0.4452%,最高成交价为17.88元/股,最低成交价为12.90元/股,成交总金额为203,499,400.44元(不含交易费用)。至此,公司股份回购实施期限已满,股份回购已实施完成。 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回购股份的实施进展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四、对2020年1-6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适用√不适用 五、证券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六、委托理财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委托理财。 七、衍生品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 八、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九、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十、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浙江大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傅利泉2020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