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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安娜: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

2020-04-28 财报 -
报告封面

公告编号:2020-026 深圳市富安娜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第一节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林国芳、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周洪涛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周洪涛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适用□不适用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 说明原因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是√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第三节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不适用 1.货币资金比期初减少45.03%,主要是到期解付银行承兑汇票,另外为购买理财产品、偿还短期借款本金及利息; 2.应收账款比期初减少41.25%,主要是本期收到2019年末及本期销售回款; 3.其他应收款比期初增长44.65%,主要是个人预借支付门店房租、装修工程、水电发票未结算等日常往来款; 4.其他流动资产比期初增长130.03%,主要是待抵扣进项税和留抵税额增加; 5.其他非流动资产比期初增长31.62%,主要是新增预付购建长期资产款; 6.短期借款比期初减少100%,主要是归还短期借款本金及利息; 7.应付账款比期初减少35.60%,主要是支付2019年年末及本期供应商货款; 8.应交税费比期初下降32.78%,主要是本期缴纳前期计提税费; 9.其他流动负债比期初下降98.65%,主要是到期解付银行承兑汇票。 (二)、利润表变动说明 1.管理费用比上期增长34.92%,主要是水电物管费、折旧及长摊费用增加; 2.财务费用比上期减少124.53%,主要是同期支付短期借款利息和贴现手续费; 3.其他收益比上期增长39.20%,主要是本期政府补助款增加; 4.投资收益比上期增长105.31%,主要是理财产品到期,收益增加; 5.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比上期减少100%,主要是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 6.信用减值损失比上期减少93.78%,主要是本期冲回前期坏账计提减少。 (三)、现金流量表变动说明 1.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比上期减少159.64%,主要是:1)本期内供应商承兑汇票解付较上年同期增长;2)相比上一年同期事项,本期内经销商回款同期减少。 2.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比上期减少66.58%,主要是本期投资所支付的现金增加; 3.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比上期增长71.29%,主要是本期无新增借款,另外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减少。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不适用 股份回购的实施进展情况 √适用□不适用 1、公司于2020年3月23日收到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和董事长林国芳先生的《提议函》,具体内容如下:基于对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认可,结合公司近期股票二级市场表现,为增强投资者对公司的投资信心,根据新修订的《公司法》,提议,1、建议公司通过二级市场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2、回购股份的种类为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3、建议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含)人民币10,000万元,不超过(含)人民币20,000万元,回购价格不超过(含)人民币9.5元/股(具体回购价格、金额、期限由公司董事会根据相关规定研究确定);4、拟回购股份的用途将用于减少公司注册资本;5、提请公司按照相关规定召开董事会审议此事项(如需股东大会审批,则还应履行股东大会审批程序)。 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回购股份的实施进展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四、证券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五、委托理财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 □适用√不适用 委托理财出现预期无法收回本金或存在其他可能导致减值的情形□适用√不适用 六、衍生品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七、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八、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九、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内未发生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