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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天马A: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

2020-04-25 财报 -
报告封面

证券简称:深天马A 公告编号:2020-043 天马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第一节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陈宏良先生、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彬女士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韩孝伟先生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适用□不适用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第三节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不适用 1、资产负债表项目 单位:元 (1)应收款项融资增加,主要系本期客户以银行承兑汇票结算有所增加,且本公司视日常资金管理的需要将部分银行承兑汇票进行贴现和背书,将应收票据重分类至应收款项融资所致。 (2)预付款项增加,主要系本期费用预付款增加所致。 (3)长期股权投资增加,主要系本期新增对联营企业厦门天马显示科技有限公司长期股权投资所致。(4)其他非流动资产减少,主要系预付设备款减少所致。(5)应交税费增加,主要系应交企业所得税增加所致。(6)其他流动负债增加,主要系本期发行超短期融资券所致。(7)应付债券增加,主要系本期发行公司债券所致。 2、利润表项目 (1)税金及附加增加,主要系本期缴纳的增值税增加,附加税相应增加所致。(2)财务费用增加,主要系本期带息负债增加,利息费用相应增加所致。(3)信用减值损失减少,主要系本期转回应收账款坏账增加所致。(4)资产减值损失增加,主要系本期计提的存货减值准备增加所致。(5)资产处置收益增加,主要系本期无形资产处置收益增加所致。(6)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增加,主要系受汇率波动影响外币报表折算差额增加所致。 3、现金流量表项目 (1)支付的各项税费增加,主要系本期缴纳的增值税及其附加税等税费增加所致。(2)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减少,主要系本期固定资产处置现金流入减少所致。(3)投资支付的现金增加,主要系本期新增对联营企业厦门天马显示科技有限公司长期股权投资所致。(4)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增加,主要系本期提取银团贷款、流动资金贷款增加以及发行超短期融资券所致。(5)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增加,主要系本期归还银行借款增加所致。(6)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增加,主要系本期偿付借款利息增加所致。(7)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减少,主要系上期归还上海天马微电子有限公司专项应付款,本期无此事项所致。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不适用 1、重大担保事项 天马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3月16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及2020年4月7日召开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为全资子公司上海天马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厦门天马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分别同意公司为上海天马微电子有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包含)人民币60,000万元担保额度,同意公司为厦门天马微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厦门天马”)提供总额不超过(包含)人民币820,000万元担保额度。 截至2020年3月31日,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3,240,000万元人民币(其中,公司对子公司、子公司对子公司担保总额为2,420,000万元人民币,公司及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担保(含反担保)总额为820,000万元人民币),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等情形。 2、关于2019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 2019年3月,公司启动2019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公司于2019年8月28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9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同意向包括公司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湖北长江天马定增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在内的不超过十名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数量不超过409,624,610股(其中长江天马基金认购股份数量为不超过8,192.4922万股),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73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将用于投资建设武汉天马第6代LTPS AMOLED生产线二期项目。 公司于2019年11月15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及2019年12月2日召开2019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修订2019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同意新增特定发行对象湖北科投,认购股份数量为7,094.1981万股,除新增特定发行对象湖北科投外,发行方案的其他内容保持不变。 2019年11月28日,公司收到中国航空技术国际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航国际”)转发的中国航空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天马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份有关问题的批复》(航空资本〔2019〕947号),同意此次非公开发行的总体方案。 2019年12月16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受理单》(192972号),中国证监会依法对公司提交的《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新股核准》予以受理。2020年2月29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192972号)(以下简称“反馈意见”),并于2020年3月24日对反馈意见进行了回复。 根据中国证监会于2020年2月14日发布的《关于修改<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的决定》、《关于修改<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的决定》等规定,公司于2020年4月17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2019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同意对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和限售期进行调整,并将提交定于2020年5月6日召开的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目前本次非公开发行事项尚在进行中,公司将根据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关于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事项 公司于2019年10月11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2019年10月28日召开2019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符合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等议案,同意公司申请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2020年3月9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核发的《关于核准天马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56号)。2020年3月24日,公司2020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疫情防控债)发行完毕,发行价格为每张100元,最终实际发行规模为人民币10亿元,票面利率为3.20%,并于2020年3月30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系统和综合协议交易平台双边挂牌交易。 4、关于全资子公司厦门天马收到政府补助事项 2020年3月,全资子公司厦门天马共收到厦门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向厦门天马拨付的两笔研发补助资金,合计20,000万元。 5、关于公司控股股东权益变动事项 2019年10月2日,公司收到控股股东中航国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航国际控股”)的通知,中航国际与中航国际深圳及中航国际控股拟进行吸收合并(以下简称“本次合并”)。本次合并完成后,中航国际深圳、中航国际控股作为本次合并的被合并方将办理注销登记手续,其全部资产、负债、业务、资质及其他一切权利与义务由中航国际承接与承继。2020年3月10日,香港联交所就中航国际控股退市申请出具批复;中航国际控股已于2020年4月17日正式退市。 本次合并前,中航国际控股为公司控股股东;本次合并后,中航国际将直接及间接合计持有公司679,706,744股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的33.19%),成为公司控股股东(以下简称“本次权益变动”)。本次权益变动前后,公司的最终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四、证券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五、委托理财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委托理财。 六、衍生品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七、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八、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九、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