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编号:2020-025 证券简称:中信特钢 中信泰富特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第一节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董事长钱刚、总裁李国忠及总会计师倪幼美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适用□不适用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第三节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不适用 019年11月8日,中信泰富特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中信财务有限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子公司兴澄特钢向关联企业湖北中航委托贷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和《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关联公司中信泰富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并于2019年11月27日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在中信财务有限公司存贷余额为84.72亿元,公司向中信泰富有限公司借款16.8亿元,公司子公司兴澄特种钢铁有限公司向湖北中航冶钢特种钢销售有限公司委托贷款2,000万元。 2020年1月15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全资孙公司出售资产的议案》,已于2020年1月21日完成资产交割,大冶特殊钢有限公司根据交易协议的规定已向公司支付资产转让价款5,650万元(含税)。 2020年3月5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青岛特殊钢铁有限公司环保搬迁续建项目的议案》。截至本报告期末,部分设备已完成订货,工程进度按计划推进。 2020年3月31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中信银行开展存贷款等业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和《关于子公司中信泰富钢铁贸易有限公司向泰富资源(中国)贸易有限公司销售球团矿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并于2020年4月21日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于中信银行存款余额3,214万元,公司子公司中信泰富钢铁贸易有限公司与泰富资源(中国)贸易有限公司发生关联交易6,162万元(含税)。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四、证券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五、委托理财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委托理财。 六、衍生品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七、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八、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九、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