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编号:2020-025 证券简称:海宁皮城 海宁中国皮革城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第一节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张月明、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乔欣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贝宇宁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适用□不适用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第三节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不适用 一、合并资产负债表项目 1、交易性金融资产比期初减少12,400.00万元,下降67.03%,系报告期内公司银行理财产品到期收回所致;2、应付票据比期初增加2,790.00万元,增长87.19%,系报告期内子公司时尚小镇公司银行承兑汇票增加所致;3、应付账款比期初减少19,920.09万元,下降46.43%,系报告期公司及子公司应付工程款减少所致;4、合同负债比期初减少21,317.81万元,下降34.96%,系报告期内公司及子公司结转预收款项所致;5、应付职工薪酬比期初减少2,321.59万元,下降75.98%,系公司及子公司计提的2019年度奖金已在报告期内发放所致;6、应交税费比期初减少3,941.77万元,下降38.01%,系公司及子公司报告期内缴纳上年末应交税费所致。 二、合并利润表项目 1、销售费用比上年同期减少1,342.81万元,下降38.81%,系报告期内因疫情原因公司及子公司营销活动受限导致费用支出减少; 2、财务费用比上年同期减少766.03万元,下降209.9%,系报告期内同比发行债券、银行借款减少,利息费用减少所致;3、营业外收入比上年同期减少342.29万元,下降86.88%,主要系上年同期公司收到工程赔款所致;4、营业外支出比上年同期增加96.67万元,增长1935.08%,主要系报告期内公司及子公司疫情捐款支出所致;5、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比上年同期减少3,226.91万元,下降32.76%,主要系报告期内受疫情及实体市场交易量下行影响,公司物业租赁及管理服务收入、子公司物业销售减少,进出口公司商品销售收入减少同时,成本费用的减少不足以抵减收入减少所致。 三、合并现金流量表项目 1、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比上年同期增加17,097.04万元,增长106.12%,主要系报告期内公司及子公司支付各项税费较上年同期减少所致; 2、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比上年同期增加10,844.19万元,增长74.88%,主要系报告期公司及子公司购买理财产品支出较上年同期减少所致; 3、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比上年同期减少61,009.23万元,下降96.74%,主要系报告期内同比发行债券、银行借款减少所致。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不适用 1、公司于2016年12月28日与有限责任公司《RPKPROM》(俄罗斯工业有限责任公司)、有限责任公司《Gorizont》(地平线有限责任公司)以及Sberbank(俄罗斯联邦储蓄银行)就莫斯科中国海宁皮革城项目开发签署了《合作意向书》,本公司与地平线有限责任公司拟于莫斯科投资设立一家管理公司负责莫斯科中国海宁皮革城项目运营事项,详细情况请见公司于2016年12月30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签署设立莫斯科中国海宁皮革城合作意向书的公告》。因莫斯科市场系公司首个海外拟试点市场,在运营模式等方面的经验有待提高,公司仍未与合作方就具体合作的形式、出资金额等重要问题达成一致,尚未与合作方签署正式合作协议。截止本报告披露之日,莫斯科中国海宁皮革城项目尚无其他进展。 2、公司于2018年8月13日与海宁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以下简称“卫计局”)签订《关于海宁市第二人民医院产权转让协议》,由公司全资子公司海宁皮革城健康产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健康投资公司”)受让卫计局所持有海宁市第二人民医院(以下简称“海宁二院”)70%的产权,与卫计局合作经营海宁二院。通过加强海宁皮城康复医院、海宁二院等医疗机构的紧 密合作,助推公司健康产业横纵双向发展。目前相关产权交割及变更手续尚在办理中。 3、根据2020年1月6日召开的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司全资子公司海宁中国皮革城投资有限公司拟与鸿翔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浙江恒地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共同出资设立合资公司,调整成都海宁皮革城二期项目开发内容和开发模式,将项目建设内容由创意总部楼等调整为万朵城文商体旅综合体项目,开发模式调整为合作开发。详细情况请见公司于2020年1月8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和《关于调整成都海宁皮革城二期项目开发相关事宜的公告》。 □适用√不适用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回购股份的实施进展情况□适用√不适用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四、证券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五、委托理财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 六、衍生品投资情况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七、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八、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九、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内未发生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 海宁中国皮革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张月明2020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