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监管机构针对保险公司失败制定了专门的解决方案框架,旨在维护金融稳定和保护投保人等利益相关者。主要内容包括:
国际标准体系
金融稳定理事会(FSB)的《金融机构有效解决方案制度的关键要素》(Key Attributes)和国际保险监督官协会(IAIS)的《保险核心原则》(ICPs)共同构成了保险公司解决方案框架的国际标准。Key Attributes适用于可能引发系统性风险的保险公司,包含12项关键要素,涵盖解决方案目标、权力与保障措施等;ICPs则针对所有类型保险公司的监管,其中ICP 12专门规定市场退出措施,包括系统性失败时的解决方案,并涉及解决方案准备、计划与协调等。针对跨国保险集团(IAIGs),ComFrame在ICPs基础上补充了专门条款。
解决方案目标与权力
解决方案的目标是维护金融稳定(通过延续保险公司经济或社会功能)和保护政策持有者等利益相关者,通常通过确保保险业务连续性实现。监管机构被赋予以下核心权力:
- 控制与管理权:可直接接管或通过指定管理人控制失败保险公司,移除管理层。
- 重组权:包括出售、合并保险公司,转移资产、权利和负债(如保险组合),以及通过减记和重组负债(即“bail-in”)进行债务调整。
- 限制第三方行为权:可暂停投保人退保或放弃权利等可能干扰解决方案的行为。
- 清算权:将保险公司置于清算或有序退出状态。
这些权力需明确且无需股东或债权人同意,但需遵守“无债权人更差”(NCWO)等保障措施,确保债权人损失不超过未解决情况下的损失。
解决方案规划与跨境协调
为增强解决方案的可信度,监管机构与保险公司需进行“正常业务”中的解决方案规划。对于可能引发系统性风险的保险公司,必须编制并维护解决方案计划,包括:
- 公司特定计划:明确首选解决方案策略及实施细节。
- 集团整体计划:针对可能引发系统性失败的保险集团,需制定集团级解决方案计划。
计划需定期审查更新,监管机构需参与监督。
跨境保险公司的解决方案需通过信息共享和协调机制推进,FSB和IAIS要求建立合作安排,其中系统性IAIGs通常通过危机管理组(CMG)这一包含主要监管机构的合作平台实现协调。CMG依托合作协议运作,确保跨境解决方案的有序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