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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自治区智能矿山建设实施方案

2025-01-26 - 高杨
报告封面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矿山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关于深入推进矿山智能化建设促进矿山安全发展的指导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绿色矿山建设的通知》和《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矿山安全生产工作的实施意见》等要求,结合西藏实际,加快推动全区矿山企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努力使西藏矿山智能化发展走在全国前列,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质生产力和新型工业化的重要论述,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引领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的决策部署,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工作安排,察紧围绕“四件大事”,立足全区采矿业转型升级、高质量发展需求,以推动矿山行业数字化转型升级为主线,以实现矿山绿色节能、降本增效、安全减人为目标,加快构建智能化水平高、安全保障强、经济效益好、环境污染少、可持续发展的现代化新型矿山资源开发体系。 (二)主要目标 将物联网、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自动定位与导 航、虚拟现实等技术引入西藏矿山智能化建设,推动矿山装备向数学化、智能化、高端化发展,建立全区智能化5A分级评价体系,建成多种类型、多种模式的智能化矿山企业。基本实现采掘工作面少人化、无人化,固定设施自动化系统无人值守。通过多场景应用、多要素集成,实现安全与生产的协同化管控,最终实现矿山安全、高效、绿色生产。 第一阶段:智能化矿山试点建设(20252026年) 行业主管部门建立健全相关工作机制,提供指导、评估、协调推动智能矿山建设工作。对全区矿山企业进行全面评估定级,选3家2A级矿山作为升级3A级(及以上)试点2家3A级矿山作为升级4A级(及以上)试点,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矿山企业智能化升级改造经验。 第二阶段:智能化矿山全面建设(20272028年) 以点带面,进一步巩固提升首批智能矿山建设成果。在第一阶段基础上,建成至少2家智能化标杆矿山。金属矿山企业全面开展智能化建设,规上采矿企业矿山50%以上达到3A级水平,形成规模化聚集效应。 第三阶段:智能化矿山全区推广(20292030年) 总结建设经验并在全区矿山全面落实推。在第二阶段的基础上,述选2家4A级矿山作为升级5A级试点。规上矿山企业80%以上达到3A级水平、60%以上达到4A级水平。总结提炼4A级(及以上)智能化矿山建设经验,在全区范围宣传推广。 (三)基本原则 1.坚持政府统筹,企业主建。加强政府统筹谋划,完善相关支持政策,坚持整体规划,分步实施,从全局、整体层面进行顶层设计。强化企业主体责任,激发企业内生动力和创新活力。加快构建政府统筹、企业主建、部门监管、社会监督的体制机制,全面推进全区智能矿山建设。 2.坚持因矿施策,分类实施。充分考虑西藏在铜、铬、锂等战略性矿产资源赋条件、矿山生命周期阶段、矿企工艺装备水平以及信息化建设基础等情况,优先选择基础条件好、机械化、自动化程度高的大中型矿山,因地制宜建设一批示范工程,一矿一策,分类推进矿山智能化建设。 3.坚持系统优化,安全高效。严格落实自治区智能矿山建设分级指南要求,从矿山总体设计上进行系统优化,聚焦矿山采选、尾矿处理和运营管理,充分考虑高海拔作业环境对人员健康、装备性能的影响,实现少人化、无人化、智能化、常态化、规模化生产,提高安全生产保障能力。 4.坚持示范引领,统筹推进。通过试点先行、积极创新,凝炼可复制的智能化开采模式、适用技术装备、管理经验等,产生示范引领效应,形成可全面推广的模式。建立健全矿山智能化建设、评价、验收与奖惩机制,全面推进西藏矿山智能化建设工作。将优秀案例在全区乃至全国范围内宣传推广,树立全区传统工业数字化转型新形象。 二、重点任务 (一)技术架构要求 1.基础层:包括矿山智能化生产所必须的基础工作与基 础设施,如资源环境数字化、信息基础设施等。 2.执行层:包括支撑生产过程的各类管理功能模块,如安全管理、计划调度、生产组织、质量管理、物流运输、设备管理、物料管理、生产分析、低碳能源管理、环保管理、数据资产管理等。 3.决策层:包括生产规划与决策的应用,如资源规划、决策管理等。 4.内部系统集成:包括生产单位内部的基础层和执行层之间的数据共享、应用集成,实现集中控制、统一管理。 5.外部系统集成:包括采矿、选矿、冶炼等生产单位之间的数据共享、应用集成,实现集中控制、统一管理。 参考架构如图所示: (二)建设路径 围绕主要环节和重点领域,结合西藏矿山现状和生产需求等特点,全区智能矿山建设要分步实施,有序推进。将智能矿山建设列入矿企发展规划或者年度工作计划,充分研究、持续推进、落实到位。新建矿山在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和安全设施设计中应有智能化建设的相关内容,已建矿山根据实际情况编写智能化实施方案,:有序推进智能化建设。 1.已建矿山。依据现有矿山实际需求紧迫程度、基础条件和资金承受能力等因素制定方案,编制智能化转型整体规划,明确建设目标、预期成果及详细的实施计划,分步开展建设。重点要利用信息化手段,整合分散系统,挖掘数据价值,基于统一的数据标准进行数据采集、治理、共享。 2.新建矿山。依据新建矿山特点和配套条件,根据可研报告、初步设计编制总体规划,制定高标准、高起点、高水平的实施方案,明确建设自标、预期效果及详细的实施计划,按照《西藏自治区智能矿山标准分级建设指南(试行)》中2A级以上智能化矿山标准实施部署,分步开展建设。重点要构建先进的信息化基础设施,开展矿山智能化应用建设,实现设备故障智能诊断、过程参数优化、生产流程优化、数字仿真优化、经营决策优化等。 (三)建设内容 从提高效率、降低能耗、提升安全、加强环保等方面考虑,智能矿山建设涵盖“环境数学化”“设计三维化”“信 (简称“六化”),具备环境模型、三维设计、信息基础、安环基础、生产自动、管控统一等六项功能。 1.实现环境数字化。实现工业经验知识软件化与模块化、地质数据可视化,提高对矿山环境和生产过程的认知、规划和管理水平,夯实矿山智能化基础。 2.实现设计三维化。以“生产工艺流程”为主线,清晰、直观地面向“矿山规划一地质建模一采掘计划一采矿设计一采矿作业(凿岩一爆破一落矿一运输)一选矿(破碎一球磨一浮选一浓密一脱水)一尾矿充填一尾矿排放”全流程,实现对矿山地质、测量、采矿、选矿和冶炼等生产环节进行作业规划、设计和排产的可视化、精细化、集约化管理。 3.实现信息网络化。矿企根据自身情况可建立符合企业自身智能矿山建设的数据统一标准和网络通讯协议,进行数据采集、治理、共享,实现数据互联互通和高效处理,但应保证与自治区行业主管部门的数据输出和数据安全。 4.实现安环集成化。构建生产安全、人员健康、环境保护集成化体系,强化安全监控、降低环境污染、提升操作效率,促进风险预防及应对,保障生产合规运营,促进矿山可持续发展。 5.实现生产自动化。围绕“生产工艺流程”展开自动化建设,强化采矿作业智能建设、选矿作业智能建设、冶炼工艺智能化技术等,实现劳动条件改善和劳动力需求减少,提高劳动生产率以及资源的有效利用和能耗的充分降低。 6.实现决策智能化。企业制定智能矿山发展规划,建设 一体化矿山智能化管控综合信息平台,建设金属平衡审计、自动化办公、人力资源、财务管理、门禁考勤、后勤服务以及员工一卡通等系统,实现辅助决策,提升整体效率与安全。 三、建设标准 按照自治区智能矿山标准分级建设指南和智能矿山建设成熟度评估表,对环境模型、三维设计、信息基础、安环基础、生产自动、管控统一等要求,循序渐进实现智能矿山建设,打造具有自感知、自学习、自决策、自执行、自适应的智能化矿山。 (一)环境数字化 具备矿区地表及构筑物三维实景建模能力、具备矿区并下及构筑物三维实景建模能力,能够三维激光扫描仪测量无人机巡检测量(井下、露天),能够地质资源三维建模及储量估算,具备化验室信息管理系统,具备矿业权及地质资源储量动态管理系统/平台。 (二)设计三维化 具备地质、测量、采矿工程作业设计能力、具备选矿生产工艺设计、具备冶炼生产工艺设计、具备生产作业排产计划。 (三)信息网络化 建设覆盖井下、地面的工业以太环网,主干网络具备组环功能。以应用需求为导向,建设5G或无线局域网络,提升矿区无线网络覆盖水平,实现矿井多媒体融合通讯、应急事件辅助通讯及移动设备数据传输等通讯传输功能,具备网 络切片技术的矿井工业环网,逐步实现矿井业务一网承载。大中型矿山应建设数据中心与调度指挥中心,配置数据机房基础设施及计算、存储和网络等多种互联网技术资源。调度指挥中心面积应与矿山智能化建设相匹配,中心应配置调度通讯、应急广播和显示大屏等系统。 (四)安环集成化 1.井下安全:具备井下人机定位系统、并下通信通讯系统、井下监测监控系统、并下微地震监测系统、斜坡道红绿灯交通管控系统、基于生物唯一性识别技术综合安检系统(值班房)。 2.地表安全:露天边坡安全在线监测系统、尾矿输送管道在线监测系统、尾矿排放远程监控系统、尾矿库安全在线监测系统、水处理自动化控制系统。 3.综合安全:矿山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信息系统、矿山虚拟现实安全培训系统、工业视频监控及人工智能视频分析系统、矿区电子封条系统、矿山智能消防安全综合管理系统、安全信息集成综合查询及分析系统、高原环境人员健康监控系统、应急指挥调度系统。 (五)生产自动化 1.生产系统:具备采矿集中/综合管控中心/系统/平台、掘进智能化控制系统、溜破自动化系统、皮带智能在线监测监控系统(皮带智能巡检系统)、供(压)风自动化系统、露天卡车智能调度系统、露天卡车无人驾驶系统(露天卡车远程遥控系统)、井下有轨机车无人驾驶系统、选矿集中/ 综合管控中心/系统/平台(选矿全流程自动化系统)、选矿破碎自动化系统、选矿磨矿自动化系统、选矿选别自动化系统(浮选、磁选、重选等)、选矿压滤自动化系统、选矿排尾自动化系统、冶炼集中/综合管控中心/系统/平台等。 2.生产辅助:具备井下通风自动化系统、供配电自动化系统、排水自动化系统、供热自动化系统、无人值守地磅管理系统(无人检斤系统)、井下通风三维模拟测算系统、设备运维及预防性维护系统、产品销售、物资仓储和物流管理系统、“双碳”和电力能源管理系统等。 (六)决策智能化 具备金属平衡和生产过程核算与审计管理信息系统、办公自动化(OA)系统、人力资源管理系统、门禁考勤系统、财务管理系统、后勤管理系统(矿山一卡通),具备集现场三维可视化展示、资源数字化管理、生产调度管理、矿石流协同管理、安全管理、设备管理、能源管理、技术协同等功能于一体的智能矿山综合管控一体化平台。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统筹协调。自治区经济和信息化厅率头负责强化智能矿山建设顶层设计,协调推进智能矿山建设有关工作,联合有关单位编制相关地方标准、管理规范,健全完善支持智能矿山建设的政策制度体系。自治区发改、科技、财政、人社、自然资源、生态环境、应急管理、林草、水利、市场监管局、金融监管局、税务局、通信管理局等部门按各自职能,为智能矿山建设提供政策支持和专业指导,合力推 动我区智能矿山建设。 (二)加大政策支持。针对新建矿山及已建矿山不同要求、智能化水平较高(4A级及以上)企业或国家或自治区重点项目,在土地、矿权等相关审批审核上开辟绿色通道,促进审批提速提效,依法依规在通信基础设施、水电气路等方面优先给予要素保障。大力推广宣传矿山智能化转型典型案例,优先推荐参加国家、国际智能矿山评选。 (三)强化技术攻关。鼓励构建矿山企业、研发机构、高校院所等组建创新联合体,共同开展智能矿山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和应用推产。积极开展高寒、缺氧、冻土等特殊条件、矿山矿体不连续、水惠灾害严重、地压灾害突出等智能化采掘工作面关键技术科技攻关工作,看力解决巷道支护、充填工艺及回采面使用大型机械化设备降低贫化率等问题。中央在藏企业、自治区国有矿山企业要率先开展智能矿山建设。 (四)培养专业队伍。相关部门要建立健全矿山数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