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探讨了女性企业家在就业创造中的作用,重点分析了女性创办的企业如何促进女性就业。研究基于世界银行企业调查(WBES)涵盖168个经济体19年的数据,发现女性在五人以上正式注册的企业中作为企业家、高层管理人员和员工的代表性仍然系统性地不足。女性创办的企业在扩大女性正式就业方面发挥着关键作用,在所有收入组、企业规模、行业和地区,女性创办的企业雇佣的永久全职女性员工比男性创办的企业高约20个百分点。在低收入经济体中,这一差距更为明显,女性创办的企业雇佣的女性员工是男性创办企业的两倍。这种模式可能部分反映了女性集中在雇佣更多女性的行业,但它在所有行业都持续存在。然而,结构性障碍如有限的融资、培训和市场准入往往制约女性的商业绩效和就业增长,导致每家女性创办的企业创造的净就业岗位比男性创办的企业少。这些发现表明,就业创造中的性别差距反映了劳动力市场的结构性特征。消除女性创业的障碍不仅能够释放额外的就业增长,还能扩大女性获得全职就业的机会。
女性作为经济增长的强大但尚未充分开发的资源。尽管女性占全球劳动年龄人口的近一半,并表现出与男性相当的创业意愿,但她们在创业和劳动力市场中仍然系统地代表性不足。女性在正式注册的企业中的所有权比例在低收入经济体中为11%,在高收入经济体中为19%。女性占正式注册企业全职员工的32%,突显了在获得正式就业方面持续存在的性别差距。区域差异很大:女性参与率在东亚和太平洋地区最高(41%),在欧洲和中亚地区(38%),但在中东和北非(17%)和南亚(16%)显著较低。即使在正式的全职就业中,女性也集中在行政、支持和销售岗位,在所有地区的技术和运营岗位上参与有限。在样本中,女性代表非生产岗位工人的38%,但仅代表生产岗位工人的28%,这一模式对工资和职业发展具有直接影响。
女性创办的企业在创造就业岗位方面发挥着关键作用。在168个国家的样本中,女性创办的企业中48%的全职员工是女性,而男性创办的企业中只有28%。这一发现适用于企业年龄、地区和企业规模,尽管在不同背景下基准水平存在差异。按企业规模划分,女性创办的小型企业中54%的员工是女性,而男性创办的企业中只有29%,中型企业(47%对30%)和大型企业(45%对31%)的差距虽然缩小但仍存在。按经济体收入水平划分,女性创办的企业在高低收入经济体中都雇佣了比男性创办的企业更多的女性全职员工。在低收入经济体中,女性雇佣的女性员工是男性的两倍。在高收入经济体中,女性创办的企业中女性员工的份额为48%,男性创办的企业中为31%。在两组中,所有权差距都超过20个百分点,但在低收入经济体中这一差距尤其重要,突显了女性创办企业在创造就业机会方面在女性机会最有限的环境中发挥的关键作用。
消除女性创业障碍的政策建议。女性企业家面临持续的障碍,包括有限的融资、培训和市场准入,以及法律和监管限制、限制性的社会规范和平等的家庭照顾责任,所有这些都可能限制业务增长和就业创造。作为结果,女性创办的企业往往比男性创办的企业盈利能力低、生产率低,导致业务增长和平均就业创造较低。世界银行企业调查数据显示,女性创办的企业创造的就业岗位比男性创办的企业少。有女性担任最高管理人员的公司平均每家创造15个净就业岗位,而由男性管理的公司平均每家创造21个就业岗位。类似的模式适用于所有权:至少有50%女性所有权的公司平均每家创造14个净就业岗位,而男性创办的企业大约创造21个。对于完全由女性拥有的企业,这一数字下降到平均每家10个岗位。这些发现表明,就业创造往往在企业中女性所有权份额较高时较低。
本文强调了两个关键模式。首先,女性创办的企业在所有收入组、企业规模、行业和地区始终雇佣显著更高比例的女性永久全职员工。其次,女性创办的企业平均每家创造的净就业岗位比男性创办的企业少,反映了限制其增长和创造就业能力的结构性障碍。越来越多的研究表明,有希望的公共和私营部门干预措施和政策可以消除障碍并支持女性企业家发展他们的企业。政策制定者因此被鼓励考虑以下措施:增强女性小型和微型企业的融资产品和服务;提供技能培训、指导和网络机会;加强与国内和全球市场及价值链的联系;解决创业环境中的障碍,包括限制性的法律框架和歧视性的社会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