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非是非洲第二大经济体,人均生活水平在非洲名列前茅,属于中等收入的发展中国家,经济的整体开放程度较高。2023年南非经济增速放缓,人均GDP为6253.2美元,同比下降约0.3%。2023/24财年南非税收总收入为2.155万亿兰特,基本预算盈余达到316亿兰特。南非政府鼓励外国直接投资,但对外资企业进入广电和平面媒体行业均有严格的限制,并要求公司中黑人占股比例等。南非对外国企业的股票投资没有任何限制,但对非居民投资所得的汇出没有限制,但由南非居民支付的外国贷款在汇出前需要先行获得批准。
南非经济以矿业、制造业和农业为主要支柱。矿业是南非国民经济支柱产业之一,2023年矿业增加值占GDP总额的4.4%。制造业增加值占GDP总额的11.4%,主要工业产业有钢铁、金属制品、化工、运输设备、机器制造、食品加工、纺织、服装等。南非是全球汽车及零部件制造和进出口的主要国家之一,也是全球第九大羊毛生产国。南非电信和信息技术产业发展较快,是全球排名第一的全球业务流程外包目的地。南非旅游业是发展最快的行业之一,产值约占GDP的9%。
中国是南非在非洲的第一大贸易伙伴,2023年双边货物贸易总额达556.2亿美元。中国对南非主要出口机电设备、纺织品、贱金属制品等;自南非主要进口黄金等贵金属、矿产品、贱金属制品等。根据中国商务部统计,2023年,中国对南非直接投资流量3.54亿美元,截至2023年底,中国对南非直接投资存量58.42亿美元。
南非税收制度实行中央、省和地方三级课税体系,税收立法权和征税权主要集中在中央。南非主要税种包括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增值税、关税、消费税、环境税、股息税、赠与税、遗产税、转让税、证券交易税等。2024年南非实施了多项税制调整,包括对国际航运公司免征所得税、为自然人提供太阳能税收抵免、实施全球最低税规则、延长城市发展区建筑物加速折旧政策、个人所得税起征点调整、增值税申报缴纳期限延长、增值税抵扣与退税规则引入、赌场博彩增值税新规、《增值税法》第1条“共和国居民”定义修订等。
南非居民企业应就其来源于全球范围的所得缴纳所得税,而非居民企业就其来源于南非的所得缴纳所得税。所有在南非经营业务的企业,包括居民企业和非居民企业,都需按规定缴纳所得税。南非采用全球所得征税制度,非居民就其来源于南非的所得缴纳所得税。所有在南非经营业务的企业,包括居民企业和非居民企业,都需按规定缴纳所得税,税率为27%。
南非个人所得税是对自然人的应税收入征收的税款。除某些例外情况外,被视为南非居民的任何自然人都应对其全球收入征税。就税收目的而言,不被视为居民的自然人,即非居民自然人仅对其来自南非境内的收入征税。南非以居住地为判定标准对全球收入征收个人所得税,居民个人就其全球收入纳税。资本收益自2001年10月1日起被纳入所得税税基。
南非增值税是依据《增值税法》征收的间接税。增值税包含在供应商提供的自行生产或提供的货物或劳务的应税销售价格内,任何商品标注的价格或报价都已包含增值税。增值税在提供货物或劳务时,或商品进口到南非时征收。根据《增值税法》规定的豁免、例外、扣除和调整,应为国家收入基金的利益征收和支付增值税。
南非其他税种包括转让税、证券交易税、遗产税、赠与税、关税、消费税、环境税、股息税、营业税、技能发展税、失业保险基金、航空乘客税、矿产和石油资源特许权使用费等。中国与南非于2000年4月25日签署《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南非共和国政府关于对所得避免双重征税和防止偷漏税的协定》,中国居民从南非取得的所得,按照规定在南非缴纳的税额,可以在对该居民征收的中国税收中抵免。
中国居民赴南非投资税收风险主要体现在信息报告、纳税申报、调查认定等方面。中国投资者应当在投资或经营决策阶段对南非税法以及中南税收协定的具体规定进行充分考察与准确理解,结合自身的投资项目或经营活动识别税务风险,合理地进行税务规划,严格按照南非税法及中南税收协定的具体规定安排自身的投资、经营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