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美尼亚投资税收指南
经济概况
亚美尼亚2024年GDP约为259.55亿美元,同比增长7.24%。农业产值占比9.41%,工业占比29.41%,建筑业占比6.96%,服务业占比33.92%。国家财政预算收入同比增长9.35%,通货膨胀率为0.3%。对外贸易进出口总额同比增长45.26%。亚美尼亚加入欧亚经济联盟,参与独联体经济一体化项目。中国是亚美尼亚第二大贸易伙伴,2021年1-6月双边贸易额为6.1亿美元,同比增长32.40%。中国在亚美尼亚承包工程主要集中在电站、通讯领域。
投资政策
亚美尼亚对外国投资者无行业限制,可设立独资或合资企业,并可自由汇出税后利润。亚美尼亚实施全面的外资开放政策,外商可投资范围较广。亚美尼亚有三个自由经济区,入驻企业享有特殊优惠。亚美尼亚政局稳定,经济稳步发展,劳动力素质较高,工资成本较低。
税收制度
亚美尼亚税收体系中大部分税种是国家税种,主要包括增值税、所得税和消费税等。地方税种主要包括财产税、土地税等。此外,在特定条件下,纳税人还可以选择简易计税。
- 利润税:居民企业一般税率为18%,个体工商户和企业年营业额未超过2,400万德拉姆的,即可享受利润税豁免。非居民企业仅对其来源于亚美尼亚的收入征收利润税。
- 个人所得税:居民个人就其全球所得负有纳税义务,非居民个人应就其来源于亚美尼亚的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
- 增值税:标准税率为20%,出口货物和相关服务为零税率。
- 关税:亚美尼亚的关税税率采用欧亚经济联盟下属关税联盟中列示的关税法典中的税率。
- 消费税:对某些酒精和酒精饮料、啤酒、烟草制品、铂金和石油产品征收消费税。
- 财产税:除亚美尼亚政府机构、中央银行及地方政府机构外,凡在亚美尼亚境内持有应税财产的个人或法律实体均为财产税的纳税人。
- 营业税:年营业额不超过1.15亿德拉姆的企业或个体工商户,可以选择缴纳营业税,以替代缴纳增值税和利润税。
税收征收和管理制度
亚美尼亚的税收管理机构是亚美尼亚财政收入委员会,负责税务、海关及其他收入领域中的政策解读、政策实施及分析等事务。纳税人须每年准备年度财务报表,包括财务状况报表、损益和其他综合收益表、权益变动表、现金流量表和财务报表附注。
特别纳税调整政策
亚美尼亚对关联交易、同期资料、转让定价调查等方面有相关规定。纳税人应在任何一纳税年度的受控交易总额超过2亿德拉姆,则应当填写《受控交易通知书》,于签订受控交易的第二年4月20日前向税务机关报送。
中亚税收协定及相互协商程序
中国与亚美尼亚于1996年5月5日签订《避免双重征税和防止偷税漏税的协定》。税收协定适用于由缔约国一方、其行政区或地方当局对所得和财产征收的所有税收,不论其征收方式如何。对不动产所得、营业利润、国际运输、联属企业、股息、利息、特许权使用费、财产收益、独立个人劳务、非独立个人劳务、董事费、艺术家和运动员、退休金、政府服务、教师和研究人员、学生和实习人员、其他所得等方面的所得做出如下规定。亚美尼亚应允许居民就在中国缴纳的所得税、财产税进行抵免。
在亚美尼亚投资可能存在的税收风险
- 信息报告风险:中资企业需要依法准确地向税务机关报送其参股外国企业的信息。
- 纳税申报风险:中国企业在亚美尼亚设立子公司或分公司,需注意可能构成常设机构的风险,以及因构成常设机构而产生的利润税、个人所得税及流转税等税务影响。
- 调查认定风险:中国企业在亚美尼亚投资,如果出现滥用税收优惠、滥用税收协定、滥用组织结构等情况,则可能成为一般反避税调查的调查对象。
- 享受税收协定待遇风险:企业应全面了解和掌握中国开具《中国税收居民身份证明》的流程与要求,在有意向开展境外投资业务时,及时做好享受税收协定的准备工作。
- 其他风险:中国企业在亚美尼亚进行股权投资,需注意财务、税务及法律问题。亚美尼亚存在货币恶性贬值风险、税收增长风险、税制不稳定的风险、融资利息难以税前列支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