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指南旨在为船上照明、通风、振动、噪声和通道布置设计中应用人体工程学提供指导。
第一章通则 介绍了本指南的目标、应用范围和定义。本指南旨在船舶设计与布局中考虑人为因素和人体工程学,为通常有人占用或值守处所以及液舱和围蔽处所的定期检查、检验和维护提供充足照明和通风的设计和布局,便于检查人员或船员从液舱、货舱、空舱等处所紧急撤离,并便于检查人员或船员从液舱、货舱、空舱等处所紧急撤离的设计和布局。本指南是建议性而非强制性的,具有通用性质,可根据具体船型或船舶布置予以适当调整,并应注意并优先考虑设备制造商的特殊要求。
第二章人为因素 说明了人为因素为何越来越被视为一个重要话题以及航运管理规则如何越来越强调人为因素。船舶业界的法规越来越强调人为因素,监管方越来越关注与人有关的因素。人为因素影响船上人员之间、人员与系统或机器之间相互作用,同时影响人、系统和环境的能力和局限性。在船舶安全营运中需要更加关注与人员相关的活动,同时需要达到并保持高标准的安全、保安和环境保护,以大幅减少海上事故。由于人为因素在预防海上事故中起到突出的作用,国际海事组织已将人为因素问题列为其工作计划中高度优先事项。国际劳工组织(ILO)的《2006年海事劳工公约》为全球海员群体全面规定了在工作场合的权利保障和保护,提出了与船上工作和生活条件密切相关的新要求。该公约旨在保护海员的健康、人身安全和福利,对船舶住舱的设计和建造,尤其是生活起居、卫生设施、照明、噪声及通风和供暖作了具体规定。
第三章考虑人体工程学的船舶设计和布局 说明了船上照明、通风、振动、噪声和通道布置设计中人为因素的考虑要点,并针对这些要点提出较为详细的船舶设计和布局建议。本章节分别从照明、通风、振动、噪声和通道五个方面详细阐述了设计原则和具体要求。例如,照明设计应遵循为处所内的作业提供充足照明、适合于正常工作场景和任何紧急场景、尽可能提供均匀照明、避免眩光和反光、避免亮点和阴影、无明显可感知的闪烁、灯具易于维护和操作、灯具在预期使用区域耐用等设计原则。通风系统的设计应考虑向船上人员提供充足的供暖和/或降温、提供均匀的温度(气温梯度)、相对湿度保持在舒适区、提供新鲜空气(换气)、提供清洁的过滤空气、监测气体浓度(CO、CO2、O2等)、易于船上人员调节、最大限度减少生活和工作处所因通风而增加的噪声、提供足够的速率以维持换气率、且不产生令人不适的噪声、提供利用自然通风的方式、为围蔽处所作业提供安全的空气质量等设计原则。
附录A测量要求 为设计人员提供人为因素有关设计衡准的测量值,以帮助其在设计中做出更合理判断。本附录分别从照明、通风、振动和通道四个方面详细列出了建议测量值。例如,船员起居处所照明表建议照度,通风方面建议气温、相对湿度、围蔽处所的垂直温度梯度、空气流速、铺位水平温度梯度、换气率等测量值,振动方面建议整体振动值,通道方面建议梯道、梯道扶手、走道和跳板、直梯、工作平台等测量值。
附录B相关标准、指南和方法 列出了一份标准和指导性文件清单,涉及照明、通风、振动、噪声和通道方面以及这些因素对船上工作人员的影响,供业界参考使用。例如,照明方面包括美国材料与试验协会ASTMF1166-23《船用系统、设备和设施人体工程学设计标准方法》、IESNARP-12-97《船用照明建议方法》等;通风方面包括ANSI/ASHRAE151-2010《船上HVAC&R系统的测量、测试、调节和平衡的实践》、ANSI/ASHRAE55-2023《人类居住的热环境条件》等;振动方面包括ISO2631-1:1997/Amd1:2010《机械振动和冲击–人体所受整体振动的评估–第1部分:一般要求》、ISO2631-2:2003《机械振动和冲击–人体所受整体振动的评估–第2部分:建筑内的振动》等;噪声方面包括IMOMSC.337(91)决议《船上噪声级规则》;通道方面包括CB/T4423-2015《铝合金管直梯》、CB/T3218-2013《货、油舱直梯》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