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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拓开源:2026年一季度报告

2026-04-29 财报 -
报告封面

恒拓开源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 第一节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负责人刘德永、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刘瑾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宋鑫鑫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本季度报告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本季度报告涉及未来计划等前瞻性陈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投资者及相关人士均应对此保持足够的风险认识,并且应当理解计划、预测与承诺之间的差异。 第二节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财务数据 年初至报告期末(1-3月)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不适用 补充财务指标: □适用√不适用 会计数据追溯调整或重述情况: □会计政策变更□会计差错更正□其他原因√不适用 二、报告期期末的普通股股本结构、持股5%以上的股东或前十名股东情况 单位:股 单位:股 持股5%以上的股东或前十名股东间相互关系说明: 西藏智航交通科技有限公司,北京亚邦伟业技术有限公司:西藏智航交通科技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持有北京亚邦伟业技术有限公司20%的股份。 持股5%以上的股东或前十名股东是否存在质押、司法冻结股份 □是√否 单位:股 三、存续至本期的优先股股票相关情况 □适用√不适用 第三节重大事件 重大事项的合规情况 重大事项详情、进展情况及其他重大事项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二、其他重大关联交易事项 公司于2025年9月12日召开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子公司向关联方租赁办公场所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子公司北京恒赢智航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赢智航”)及智能航空系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智能航空”)分别与宏瑞达科就续租办公场所事宜签订租赁协议及物业管理服务协议。该关联交易具体内容如下: 1、关联交易协议一: 公司之全资子公司恒赢智航拟与关联方宏瑞达科签订租房协议。租期内起算租金日:2025年10月 1日;租期届满日:2028年9月30日。 租赁单元:北京市朝阳区酒仙桥北路甲10号院204号楼4层东侧区域共计580.05平方米(此面积包括租赁单元的可使用面积及按比例分摊的内部结构和机电设备面积及供建筑物日常运作之公共设施面积。租赁期内,任何与面积相关的计算均应以此面积为基础)。 租金:租赁单元的年租金为952,732.13元(大写:人民币玖拾伍万贰仟柒佰叁拾贰元壹角叁分),每三个月为一个缴费周期,每个缴费周期租金为238,183.03元(大写:人民币贰拾叁万捌仟壹佰捌拾叁元零叁分),即协议期内租金共计2,858,196.39元(大写:人民币贰佰捌拾伍万捌仟壹佰玖拾陆元叁角玖分),乙方应于每个缴费周期的第1日前向甲方支付该缴费周期的租金并及时告知甲方(需附付款凭证截图);甲方在收到房屋租金后五个工作日内,向乙方开具房屋租金专用发票(税率为国家规定的服务行业增值税税率)。 物业费:根据目标物业的建筑面积计算,每年物业服务费含税金额为211,718.25元(大写:人民币贰拾壹万壹仟柒佰壹拾捌元贰角伍分),即每三个月的物业服务费含税金额为52,929.56元(大写:人民币伍万贰仟玖佰贰拾玖元伍角陆分)。本协议期限内,物业服务费含税总金额共计635,154.75元(大写:人民币陆拾叁万伍仟壹佰伍拾肆元柒角伍分)。每三个月为1个缴费周期,乙方应于每个缴费周期的首日前向甲方足额缴纳该缴费周期的物业服务费并及时告知甲方(需附付款凭证截图)。甲方在收到乙方支付的物业服务费后5个工作日内,向乙方开具相应金额的物业服务费专用发票(税率为国家规定的服务行业增值税税率)。 其他服务: (1)机柜使用费 收费标准:60,000元(大写:人民币陆万元整)/年/台。乙方使用的机柜数量为1个,其中独立机柜1个,共享机柜0台,即乙方每年需支付的机柜使用费为60,000元。机柜使用费为年付,乙方应当于确认使用前10日内向甲方支付当年周期机柜使用费。甲方收到费用后的5个工作日内,向乙方开具相应发票。 (2)多功能厅、展厅使用费 多功能厅收费标准: 数字展厅收费标准:300元/时。 多功能厅及数字展厅按照实际使用时长计算,不足一小时的以一小时计。支付方式:每月结算一次,乙方应当在收到租赁费通知后7日内向甲方交付。发票开具:甲方收到费用后,向乙方开具相应发票。 保证金:乙方应于本协议签订之日起5日内向甲方支付238,183.03元(大写:人民币贰拾叁万捌仟 壹佰捌拾叁元零叁分),作为其履行本租赁协议项下全部协议义务之履约保证金。若本协议解除或租赁期限届满后甲乙双方不再续租,甲方于乙方按照约定返还租赁单元并结清全部应付费用后(包括但不限于租金、水电费、物业费等等)5个工作日内,将保证金无息退还乙方。 2、关联交易协议二: 公司之全资子公司智能航空拟与关联方宏瑞达科签订租房协议。租期内起算租金日:2025年10月1日;租期届满日:2028年9月30日。 租赁单元:北京市朝阳区酒仙桥北路甲10号院204号楼4层东侧区域共计580平方米(此面积包括租赁单元的可使用面积及按比例分摊的内部结构和机电设备面积及供建筑物日常运作之公共设施面积。租赁期内,任何与面积相关的计算均应以此面积为基础)。 租金:租赁单元的年租金为952,650元(大写:人民币玖拾伍万贰仟陆佰伍拾元整),每三个月为一个缴费周期,每个缴费周期租金为238,162.50元(大写:人民币贰拾叁万捌仟壹佰陆拾贰元伍角),即协议期内租金共计2,857,950元(大写:人民币贰佰捌拾伍万柒仟玖佰伍拾元整),乙方应于每个缴费周期的第1日前向甲方支付该缴费周期的租金并及时告知甲方(需附付款凭证截图);甲方在收到房屋租金后五个工作日内,向乙方开具房屋租金专用发票(税率为国家规定的服务行业增值税税率)。 物业费:根据目标物业的建筑面积计算,每年物业服务费含税金额为211,700元(大写:人民币贰拾壹万壹仟柒佰元整),即每三个月的物业服务费含税金额为52,925元(大写:人民币伍万贰仟玖佰贰拾伍元整)。本协议期限内,物业服务费含税总金额共计635,100元(大写:人民币陆拾叁万伍仟壹佰元整)。每三个月为1个缴费周期,乙方应于每个缴费周期的首日前向甲方足额缴纳该缴费周期的物业服务费并及时告知甲方(需附付款凭证截图)。 其他服务: (1)多功能厅、展厅租赁费用 多功能厅收费标准: 数字展厅收费标准:300元/时。 多功能厅及数字展厅按照实际使用时长计算,不足一小时的以一小时计。支付方式:每月结算一次,乙方应当在收到租赁费通知后7日内向甲方交付。发票开具:甲方收到费用后,向乙方开具相应发票。保证金:乙方应于本协议签订之日起5日内向甲方支付238,162.50元(大写:人民币贰拾叁万捌仟壹佰陆拾贰元伍角),作为其履行本租赁协议项下全部协议义务之履约保证金。若本协议解除或租赁期限届满后甲乙双方不再续租,甲方于乙方按照约定返还租赁单元并结清全部应付费用后(包括但不限于租金、水电费、物业费等等)5个工作日内,将保证金无息退还乙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9月15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关联交易公告》(公告编号:2025-091)。 2025年10月29日,因智能航空需要租赁⅔台机柜进行办公使用,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子公司向关联方租赁机柜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智能航空与宏瑞达科在原2025年9月签订的《物业管理服务协议》基础上,就机柜租赁事项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内容如下: 一、租期:2025年11月1日起至2028年9月30日止。 二、总租金:120,000元。 三、支付方式:机柜租赁费用为年付,乙方应当于租期内每个自然年的11月10日前向甲方支付租赁费40,000元。 四、双方一致同意,本协议为原合同的补充协议,原合同与本协议约定不一致的,以本协议为准;本协议未约定的内容,按原合同约定执行。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0月29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关联交易公告》(公告编号:2025-097)。 三、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 报告期内,公司制定并实施了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 2026年3月11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恒拓开源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制定<恒拓开源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上述相关议案已经公司2026年第一次职工代表大会、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五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并于2026年3月26日经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 2026年4月7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七次专门会议及2026年第二次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同意调整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参与对象名单及认购股份数量,并对《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中的有关内容进行修订。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参加对象为公司董事(不含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员工及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员工,共计30人,本计划资金来源为员工合法薪酬、自筹资金以及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获得的资金。公司不以任何方式向持有人提供垫资、担保、借贷等财务资助。 本员工持股计划股票来源为公司回购专用账户所持有的恒拓开源A股普通股股票,共计1,056,28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7517%,本员工持股计划实施后,公司全部有效的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0%,单个员工所获股份权益对应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 资产管理机构的变更情况:员工持股计划由公司自行管理,未聘请资产管理机构。 报告期内2026年员工持股计尚未完成股份划转业务,未发生因持有人处分权利引起的计划股份权益变动情况,资产管理机构未发生变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3月11日披露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6-007)、《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公告编号:2026-009)、《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摘要》(公告编号:2026-010)、2026年3月30日披露的《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6-016)、2026年4月9日披露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6-033)、《关于调整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4)等公告。 报告期后更新情况: 2026年4月24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出具的《证券非交易过户登记确认书》,“恒拓开源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所持有的1,056,289股公司股票已于2026年4月23日以非交易过户方式过户至“恒拓开源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专用证券账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平台披露的《关于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完成股票非交易过户公告》(公告编号:2026-040)。 四、已披露的承诺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无新增承诺事项,公司承诺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3月30日披露的《2025年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6-024)“第五节重大事件之(六)承诺事项的履行情况”。 报告期内相关承诺情况无重大变化,承诺人均正常履行上述承诺,不存在违反承诺的情形。 五、资产被查封、扣押、冻结或者被抵押、质押的情况 单位:元 上述资产权利受限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