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证券代码:834415 恒拓开源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第一节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负责人武洲、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刘瑾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宋鑫鑫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本季度报告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本季度报告涉及未来计划等前瞻性陈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投资者及相关人士均应对此保持足够的风险认识,并且应当理解计划、预测与承诺之间的差异。 第二节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财务数据 财务数据重大变动原因: 年初至报告期末(1-3月)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适用□不适用 补充财务指标: □适用√不适用 会计数据追溯调整或重述情况 □会计政策变更□会计差错更正□其他原因√不适用 二、报告期期末的普通股股本结构、持股5%以上的股东或前十名股东情况 单位:股 1、北京盈辉互联科技有限公司,马越:马越先生持有北京盈辉互联科技有限公司60.73%的股份。 2、西藏智航交通科技有限公司,北京亚邦伟业技术有限公司:西藏智航交通科技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持有北京亚邦伟业技术有限公司20%的股份。 持股5%以上的股东或前十名股东是否存在质押、司法冻结股份√是□否 三、存续至本期的优先股股票相关情况 □适用√不适用 第三节重大事件 重大事项的合规情况 重大事项详情、进展情况及其他重大事项 √适用□不适用 2、其他重大关联交易事项: 因公司计划调整租赁办公场地面积,公司终止与关联公司北京亚邦伟业技术有限公司之子公司北京宏瑞达科科技有限公司于2020年8月31日签订的租赁协议和物业服务合同,并根据调整后的租赁情况,以公司之全资子公司北京恒赢智航科技有限公司及智能航空系 统有限公司分别与北京宏瑞达科科技有限公司签订新的租赁协议及物业管理服务协议。详细信息如下: (1)关联交易协议一: 公司之全资子公司北京恒赢智航科技有限公司与关联法人北京宏瑞达科科技有限公司签订租房协议。租期内起算租金日:2022年10月1日租期届满日:2025年9月30日。 租赁单元:北京市朝阳区酒仙桥北路甲10号院204号楼第4层东侧共计580.05平方米(此面积包括租赁单元的可使用面积及按比例分摊的内部结构和机电设备面积及供建筑物日常运作之公共设施面积。租赁期内,任何与面积相关的计算均应以此面积为基础)。 租金:租赁单元的年租金为人民币1,270,309.50元(壹佰贰拾柒万零叁佰零玖元伍角),每季度租金317,577.38元(叁拾壹万柒仟伍佰柒拾柒元叁角捌分)。合同期内租金共计3,810,928.50元(叁佰捌拾壹万零玖佰贰拾捌元伍角),乙方应于每季度的第1日前向甲方支付当季度租金;甲方在收到房屋租金后,向乙方开具房屋租赁专用发票(税率5%) 物业费:根据目标物业的建筑面积计算,每年物业服务费含税金额为人民币211,718.25元(大写:贰拾壹万壹仟柒佰壹拾捌元贰角伍分),即每三个月的物业服务费含税金额为人民币52,929.56元(大写:伍万贰仟玖佰贰拾玖元伍角陆分)。本合同期限内,物业服务费总额(含税)共计635,154.75元(大写:陆拾叁万伍仟壹佰伍拾肆元柒角伍分)。每三个月为1个缴纳周期,乙方应于每个缴纳周期的第1个工作日前向甲方足额缴纳该缴纳周期的物业服务费。甲方在收到乙方支付的物业服务费后5个工作日内,向乙方开具相应金额的物业服务费专用发票(税率为国家规定的服务行业增值税税率)。 其他服务: (1)机柜租赁费用 收费标准:60,000元/年/台。乙方租赁的机柜数量为1台,其中独立机柜1台,共享机柜0台(3方共享),即乙方每年需支付的机柜租赁费用为60,000元(大写:陆万元整),机柜租赁费用为年付,乙方应当于租赁前10日内向甲方支付年机柜租赁费用。甲方收到费用后,向乙方开具相应发票。 (2)多功能厅、展厅租赁费用 多功能厅收费标准: 数字展厅收费标准:300元/时。 多功能厅及数字展厅按照实际使用时长计算,不足一小时的以一小时计。支付方式:每月结算一次,乙方应当在收到租赁费通知后7日内向甲方交付。发票开具:甲方收到费用后,向乙方开具相应发票。 保证金:相当于3(叁)个月租金,即人民币317,577.38元(叁拾壹万柒仟伍佰柒拾柒元叁角捌分)作为其履行本租赁协议项下全部合同义务之履约保证金。若本合同解除或租赁期限届满后甲乙双方不再续租,甲方于乙方按照约定返还租赁单元并结清全部应付费用后(包括但不限于租金、水电费、物业费等等)5个工作日内,将保证金无息退还乙方。 (2)关联交易协议二: 公司之全资子公司智能航空系统有限公司与关联法人北京宏瑞达科科技有限公司签订租房协议。租期内起算租金日:2022年10月1日;租期届满日:2025年9月30日。 租赁单元:北京市朝阳区酒仙桥北路甲10号院204号楼第4层东侧共计580平方米(此面积包括租赁单元的可使用面积及按比例分摊的内部结构和机电设备面积及供建筑物日常运作之公共设施面积。租赁期内,任何与面积相关的计算均应以此面积为基础)。 租金:租赁单元的年租金为人民币1,270,200元(壹佰贰拾柒万零贰佰元整),每季度租金317,550元(叁拾壹万柒仟伍佰伍拾元整)。合同期内租金共计3,810,600元(叁佰捌拾壹万零陆佰元整),乙方应于每季度的第1日前向甲方支付当季度租金;甲方在收到房屋租金后,向乙方开具房屋租赁专用发票(税率5%) 物业费:根据目标物业的建筑面积计算,每年物业服务费含税金额为人民币211,700元(大写:贰拾壹万壹仟柒佰元整),即每三个月的物业服务费含税金额为人民币52,925元(大写:伍万贰仟玖佰贰拾伍元整)。本合同期限内,物业服务费总额(含税)共计635,100元(大写:陆拾叁万伍仟壹佰元整)。每三个月为1个缴纳周期,乙方应于每个缴纳周期的第1个工作日前向甲方足额缴纳该缴纳周期的物业服务费。甲方在收到乙方支付的物业服务费后5个工作日内,向乙方开具相应金额的物业服务费专用发票(税率为国家规定的服务行业增值税税率)。 其他服务: (1)机柜租赁费用 收费标准:60,000元/年/台。乙方租赁的机柜数量为2台,其中独立机柜0台,共享机柜2台(3方共享),即乙方每年需支付的机柜租赁费用为40,000元(大写:肆万元整),机 柜租赁费用为年付,乙方应当于租赁前10日内向甲方支付年机柜租赁费用。甲方收到费用后,向乙方开具相应发票。 (2)多功能厅、展厅租赁费用 多功能厅收费标准: 多功能厅及数字展厅按照实际使用时长计算,不足一小时的以一小时计。支付方式:每月结算一次,乙方应当在收到租赁费通知后7日内向甲方交付。发票开具:甲方收到费用后,向乙方开具相应发票。 保证金:相当于3(叁)个月租金,即人民币317,550元(叁拾壹万柒仟伍佰伍拾元整)作为其履行本租赁协议项下全部合同义务之履约保证金。若本合同解除或租赁期限届满后甲乙双方不再续租,甲方于乙方按照约定返还租赁单元并结清全部应付费用后(包括但不限于租金、水电费、物业费等等)5个工作日内,将保证金无息退还乙方。 3、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收购、出售资产、对外投资事项: 为了提高闲置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资金获取较好的投资回报,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短期(6个月内(含本数))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循环滚动使用。 该业务为公司正常经营活动,对公司业务连续性、管理层稳定性及其他方面不产生不利影响。报告期内,累计购买理财产品发生额为51,000,000.00元。 4、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 (1)员工持股计划 2023年8月29日,公司召开2023年第一次职工代表大会,就公司拟实施的员工持股计划征求公司职工代表意见,与会职工代表审议通过《关于<恒拓开源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制定<恒拓开源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等议案。 2023年8月29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恒拓开源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的议案》、《关于制定<恒拓开源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2023年8月30日,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恒拓开源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公告编号:2023-086)。 2023年9月12日,北京市重光律师事务所对公司员工持股计划发表意见,详见公司于当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北京市重光律师事务所关于恒拓开源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员工持股计划之法律意见书》。 2023年9月15日,公司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恒拓开源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制定<恒拓开源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公司于2023年9月18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恒拓开源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员工持股计划》(公告编号:2023-091)。 2023年11月16日,公司完成员工持股计划的非交易过户,详见公司于2023年11月20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关于员工持股计划非交易过户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95)。本次员工持股计划65名持有人共认购股份3,506,5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2.50%,认购价格1.97元/股,实际募资总额为6,907,805元。 2023年11月27日,公司召开员工持股计划第一次持有人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的议案》、《关于选举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委员的议案》、《关于授权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办理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1月29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员工持股计划第一次持有人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96)。 截止本报告期末,公司员工持股计划证券专用账户持有公司股份3,506,500股。 5、已披露的承诺事项: (一)挂牌时承诺 1、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均签署了《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出具了书面承诺,承诺其具备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资格。 3、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均出具了书面承诺,对公司摊薄即期回报的填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相关承诺。 (二)2020年股票公开发行时的承诺(下述“发行人”指“本公司”) 1、其他股东(第一大股东)关于“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及自愿锁定、减持意向的承诺”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7月16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披露的“公开发行说明书”之“第四节发行人基本情况”之“九、重要承诺”之“(一)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及自愿锁定、减持意向的承诺”之“公司第一大股东盈辉互联承诺”相关内容。 2、实际控制人或控股股东关于“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及自愿锁定、减持意向的承诺”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7月16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披露的“公开发行说明书”之“第四节发行人基本情况”之“九、重要承诺”之“(一)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及自愿锁定、减持意向的承诺”之“实际控制人及其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