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负责人冯跃军、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小磊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王小磊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本季度报告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本季度报告涉及未来计划等前瞻性陈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投资者及相关人士均应对此保持足够的风险认识,并且应当理解计划、预测与承诺之间的差异。 第二节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财务数据 财务数据重大变动原因: 年初至报告期末(1-3月)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不适用 补充财务指标: □适用√不适用 会计数据追溯调整或重述情况: □会计政策变更□会计差错更正□其他原因√不适用 二、报告期期末的普通股股本结构、持股5%以上的股东或前十名股东情况 单位:股 冯跃军、吉红霞夫妇为上海创远电子设备有限公司股东及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吉红霞是冯跃军先生的配偶,其他股东间无关联关系。 □是√否 冯跃军、吉红霞夫妇为上海创远电子设备有限公司股东及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吉红霞是冯跃军先生的配偶,其他股东间无关联关系。 三、存续至本期的优先股股票相关情况 □适用√不适用 第三节重大事件 重大事项的合规情况 重大事项详情、进展情况及其他重大事项√适用□不适用 1、公司发生的对外担保事项 2、年初至报告期末(1-3月)公司发生的日常性关联交易情况 单位:元 3、其他关联交易情况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关联交易的议案》,向关联方提供房屋租赁及物业服务、代收水电费等,以及向关联方租赁房屋,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2月11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披露平台(www.bse.cn)上披露的《关于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159)。 报告期内,公司向关联方成都创远鸿远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承租厂房,确认租赁费用60,000.00元;公司及其子公司向关联方上海微宇天导技术有限责任公司、管芯微技术(上海)有限公司出租办公用房,分别确认租赁收入582,472.10元、252,676.61元。 4、其他重大关联交易事项 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上海创远电子设备有限公司等14名交易对方持有的上海微宇天导技术有限责任公司100%股权,并向符合条件的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配套资金。项目完成后,公司将实现通信测试系统与导航定位测试系统的业务融合,提供覆盖“地面—低空—卫星”的全域测试解决方案,充分发挥双方的协同效应,满足客户多元化需求,提升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和核心竞争力,助力公司高质量发展。截止目前,本次重组事项尚在审核中,公司将根据该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报告期内进展情况: 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自2025年9月16日起停牌,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9月15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披露平台(www.bse.cn)上披露的《创远信科(上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筹划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配套募集资金事项的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25-099)。停牌期间,公司积极组织相关各方推进本次交易的相关工作。 2025年9月22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创远信科(上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与本次交易相关的各项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9月22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披露平台(www.bse.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司股票于2025年9月23日开市起复牌。 公司于2025年10月21日、2025年11月20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上披露了《创远信科(上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5-122、2025-129)。 2025年12月10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创远信科(上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与本次交易相关的各项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2月11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本次交易的相关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第七届独立董事第八次专门会议、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就本次交易有关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的审查意见。 2025年12月10日,公司聘请的独立财务顾问对本次交易正式方案进行了核查并出具了核查意见,公司聘请的其他相关中介机构分别出具了相关报告或发表了相关意见。 2025年12月10日,公司与交易对方签署了附生效条件的《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之补充协议》《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之业绩补偿协议》。 2025年12月19日,公司完成对本次交易相关方及其有关人员的内幕交易核查对象登记及自查工作,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上披露的《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内幕信息知情人股票交易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5-161),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核查意见。 2025年12月26日,公司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创远信科(上海)技 术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与本次交易相关的各项议案,并履行了信息披露程序。 2025年12月31日,公司收到北京证券交易所出具的《受理通知书》(编号CZ2025120001),北京证券交易所对公司报送的本次交易申请文件进行了核对,认为申请文件符合《北京证券交易所重大资产重组审核规则》的相关要求,予以受理。 2026年1月15日,公司收到北京证券交易所出具的《关于创远信科(上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以下简称“审核问询函”),北京证券交易所对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申请文件进行了审核,并形成了问询问题。 2026年1月27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北京证券交易所申请中止审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1月28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上披露的《创远信科(上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北京证券交易所申请中止审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5)。 2026年1月30日,公司收到北京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对本次交易中止审核的申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上披露的《创远信科(上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北京证券交易所中止审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通知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7)。 2026年2月9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交易对方签署附生效条件的<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之业绩补偿协议之补充协议>的议案》《关于向北京证券交易所申请恢复审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等议案。 2026年2月9日,公司与交易对方签署了附生效条件的《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之业绩补偿协议之补充协议》。 2026年2月11日,公司收到北京证券交易所的通知,北京证券交易所对公司本次交易恢复审核。 2026年2月13日,公司及相关中介机构根据《审核问询函》的要求,就相关事项逐项落实、回复,并对《创远信科(上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等相关文件进行了相应修订和补充披露,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公司聘请的独立财务顾问对《审核问询函》提出的问题进行了核查并出具了核查意见,公司聘请的专项法律顾问出具了补充法律意见书,公司聘请的其他相关中介机构分别出具了《审核问询函》回复。 2026年2月24日,公司根据相关规定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上披露了《创远信科(上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实施情况公告》(公告编号:2026-026)。 2026年3月26日,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上披露了《创远信科(上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6-040)。 截止目前,本次交易相关事项尚在审核中,公司及相关各方正在积极推进本次交易的各项工作,公司将根据该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6、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激励措施 (1)2023年股期权激励计划 2023年10月25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议案》《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关于拟认定公司核心员工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同日,公司第七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议案》,同意公司实施本次激励计划。 2023年10月25日,公司召开第七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议案》《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及《关于拟认定公司核心员工的议案》。 2023年11月7日,公司监事会发表了《监事会关于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及《监事会关于拟认定核心员工的核查意见》,监事会同意认定董事会提名的55名员工为公司核心员工。 2023年11月13日,公司召开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议案》《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关于拟认定公司核心员工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同意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激励计划的有关事项。 2023年11月17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同意本次激励计划的首次授权日为2023年11月17日,向150名激励对象授予801.6320万份股票期权。同日,公司召开第七届独立董事第二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 2023年11月17日,公司召开第七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同意以2023年11月17日为首次授权日,向150名激励对象授予801.6320万份股票期权。同日,监事会发表了《监事会关于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同意以2023年11月17日为首次授权日,向150名激励对象授予801.6320 万份股票期权。 2023年12月22日,公司在北交所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结果公告》(公告编号:2023-115),公司已完成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登记,实际向146名激励对象授予792.602万份股票期权。 2024年11月15日,公司在北交所披露平台(www.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