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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天楹:2026年一季度报告

2026-04-29 财报 -
报告封面

证券简称:中国天楹 公告编号:TY2026-13 中国天楹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一季度财务会计报告是否经审计 □是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否 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 会计政策变更□会计差错更正□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其他原因 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及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况 2020年12月19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5号——保险合同》(财会〔2020〕20号),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23年1月1日起执行;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2026年1月1日起执行。同时,允许企业提前执行。根据国家统一会计制度要求及公司经营发展要求,本公司于2026年1月1日变更与保险合同相关的会计政策。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不适用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适用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适用不适用 (二)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控股子公司河内天禹环保能源股份公司(以下简称“河内天禹”)收到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河内市人民委员会签发的《投资主张变更批文》(编号:775/QĐ-UBND),批准河内天禹在现有4000吨/天处理规模的基础上投资扩建河内市朔山生活垃圾 焚烧发电项目第二期,扩建规模为1600吨/天,扩建的发电容量为45MW。河内市朔山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自2023年初投运以来,始终保持安全、稳定、高效运行,持续为当地提供可靠的垃圾处理服务与绿色清洁电力,有效支持河内市环境治理与低碳转型目标。本次投资扩建可充分发挥一期项目公用设施的最大效能,提升投资效率,有利于进一步巩固并扩大公司在越南环保领域的业务规模及市场影响力,是公司国际化发展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进一步深化公司在东南亚区域的业务布局,增强行业竞争力和品牌影响力,为公司长期可持续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中国天楹股份有限公司 2、合并利润表 3、合并现金流量表 (二)2026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不适用 调整情况说明 (三)审计报告 第一季度财务会计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否 公司第一季度财务会计报告未经审计。 中国天楹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6年0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