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28 证券简称:ST英飞拓 深圳英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 年第一季度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一季度财务会计报告是否经审计 □是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二)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1.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情形事项 经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5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归母净资产为-112,729,420.13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3.1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公司股票交易将在2025年年度报告披露后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股票简称前冠以“*ST”字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并继续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暨股票停牌的公告》。 2.庭外重组事项 公司于2026年3月30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拟申请庭外重组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英飞拓仁用向福田企业重组服务中心(以下简称“重组中心”)申请庭外重组。公司于2026年3月31日向重组中心提交了公司及全资子公司英飞拓仁用重组项目申请材料,并获得重组中心受理,随后开展了重组协调人推荐工作。2026年4月16日,重组中心确定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中伦律所”)、北京德恒(深圳)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德恒律所”)为本项目的重组协调人,重组协调人负责人为中伦律所张生律师、德恒律所吕友臣律师。重组协调人已就公司及全资子公司英飞拓仁用庭外重组债权申报事项发出债权申报通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3月31日、2026年4月9日、2026年4月17日、2026年4月18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3.立案调查事项 公司于2025年1月24日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编号:证监立案字00720252号)。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立案调查期间,公司积极配合中国证监会的各项工作,并持续关注上述事项的进展情况,严格按照监管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详见公司于2025年1月25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告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4)。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尚未收到中国证监会就立案事项的结论性意见或决定。 4.银行借款债务逾期事项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发生银行借款债务逾期,逾期本息约4.89亿元。其中,公司及子公司为子公司向银行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公司及子公司担保逾期,逾期本息1.68亿元。公司正积极与债权机构沟通,探讨切实可行的解决方案,争取妥善处理上述债务逾期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1月27日、2026年1月31日、2026年2月10日、2026年2月28日、2026年3月3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债务逾期最终能否解决仍存在不确定性。 5.公司及子公司银行账户部分资金被冻结事项 因涉及诉讼、仲裁,公司及子公司银行账户部分资金被冻结,截至2026年3月31日,公司及子公司累计存在银行账户实际冻结资金金额28,923,795.05元。公司将采取多种措施(包括但不限于法律手段),积极与相关方进行沟通、协商,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力求妥善处理银行账户资金被冻结事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30日、2024年6月25日、2024年12月28日、2025年3月19日、2025年5月9日、2025年5月28日、2025年7月22日、2025年12月31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6.持股 5%以上股东履行承诺事项 为推进前次会计差错更正事项顺利完成,维护公司全体股东利益,推动公司良性循环向好发展,刘肇怀先生于2024年12月27日出具承诺函,为公司子公司的部分债权(17,299万元)提供增信措施。 刘肇怀先生已履行对应承诺8,672.67万元(通过作为担保物的债权履行担保责任)。对于“被担保债权”的余额部分(即8,626.43万元)将通过作为担保物的股份履行担保责任。刘肇怀先生已于2025年12月29日将其持有的英飞拓 70,000,000股股份出质给公司子公司并办理股票质押手续。至股票担保债权对应的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质权人未得到足额清偿,质押双方将协商通过包括司法拍卖、变卖质押证券等变现手段出售质押证券,股票担保债权的所有人对质押证券变现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刘肇怀先生履行担保责任后,对应的被担保债权转移至刘肇怀先生所有,公司及子公司将积极协助刘肇怀先生追偿对应的被担保债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2月31日、2025年4月11日、2025年4月29日、2025年12月10日、2025年12月26日、2025年12月31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7.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事项 公司2023年度因被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而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自2024年5月6日起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2024年度,公司被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中兴华内控审计字(2025)第010060号)。 因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2022年度、2023年度、2024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且被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带“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保留意见《审计报告》(中兴华审字(2025)第015194号),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七项之规定,公司股票交易被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因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2023年度、2024年度、2025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且2025年度被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带“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保留意见《审计报告》(中兴华审字(2026)第00009978号),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七项之规定,公司股票交易继续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30日、2025年4月30日、2026年4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8.西安渭北综合医院建设项目事项 公司与中铁二十局集团第五工程有限公司于2019年分别签署了《西安渭北综合医院建设项目EPC总承包工程框架合作协议》和《西安渭北综合医院建设工程专业分包合同》,详见公司于2019年8月29日、2019年9月10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与中铁二十局集团第五工程有限公司签署智慧医院建设框架合作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129)、《关于与中铁二十局集团第五工程有限公司签署智能化工程分包合同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134)。公司涉及项目总体建设进度约为51%,其中2020年累计进度约为13%;2021年因项目管理方调整(由临潼区调整至经开区),涉及管理移交程序,项目暂时停滞且现场不具备实施工作面,项目无实质进展;2022年累计建设进度约为51%;2023年因管理方再次调整(由经开区调整为经开区和西安医学院共建)及使用单位变更(由西安交大第二附属医院变更为西安医学院),多方一起签订了框架协议,项目建设再次暂时中断。截至目前,使用单位变更程序已完成,正对具体合作协议正在协商办理。因管理方移交程序尚未完成,项目建设无新进展,待相关程序完成后全面启动项目实施。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 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深圳英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合并利润表 3、合并现金流量表 (二) 2026 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 审计报告 第一季度财务会计报告是否经过审计□是否公司第一季度财务会计报告未经审计。 深圳英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6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