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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塑科技:2026年一季度报告

2026-04-29 财报 -
报告封面

证券简称:佛塑科技 公告编号:2026-32 佛山佛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审计 □是√否 4.审计师发表非标意见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是√否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适用√不适用 (三)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完成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金力新能源100%股权并向控股股东广东省广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新集团)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事项(以下合称本次交易),金力新能源成为公司全资子公司,自2026年2月起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公司拓展锂电池隔膜领域形成新的业务增长,资产规模、主营业务收入与盈利能力显著提升,公司本期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均发生较大变动。 本报告期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说明如下: 1.总资产较期初增长269.62%、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较期初增长213.74%,主要是本期完成本次交易,公司合并范围扩大所致; 2.年初至报告期末,营业收入同比增长160.46%,主要是公司将金力新能源纳入合并报表,锂电池隔膜产品形成新的业务增长所致; 3.年初至报告期末,利润总额同比增加55,604.82万元,净利润同比增加52,652.55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同比增加53,658.08万元,一是本次交易公司支付的合并对价低于金力新能源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该收益属于非经常性损益,无对应现金流入,不具备可持续性;二是锂电池隔膜业务形成新的增长点,带动公司主营业务利润提升;三是本次交易为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购买日存货、固定资产及无形资产等资产公允价值高于账面价值部分,需在合并报表层面进行成本结转、计提折旧与摊销,对合并净利润产生影响。 4.年初至报告期末,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36,597.29万元,同比减少29,466.65万元,主要是本期金力新能源锂电池隔膜业务营业收入同比实现增长,而销售回款存在一定周期,销售商品收到的现金未同步增长所致。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注:广新集团承诺,在公司本次交易实施前,其已经持有的公司股份及在本次交易中认购的公司股份,自公司本次交易新增股份发行完成之日起18个月内不得转让。即广新集团所持公司股份521,227,703股自2026年2月12日至2027年8月11日不得转让。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适用√不适用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适用√不适用 (二)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不适用 (一)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 本次交易的相关议案经2024年11月14日、2025年4月29日、2025年5月20日分别召开的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25年12月31日,本次交易获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2026年1-2月,本次交易资产过户、股份发行登记、募集配套资金等实施完成,公司新增股份1,490,813,595股于2026年2月12日上市。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4年11月15日至2026年2月11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的相关公告。 自2026年2月起,公司将金力新能源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并全面开展与金力新能源整合工作,充分发挥协同效应。截至本报告披露日,金力新能源及整合有关情况如下: 2025年以来,随着下游需求快速增长以及行业供需逐步回暖,锂电池隔膜市场行情回稳改善,金力新能源作为行业头部企业之一,产品技术优势明显,具有较强的市场竞争力,叠加新建产能逐步投产释放,产品结构优化、产销量增长,金力新能源营业收入实现增长,盈利能力稳步提升。本次交易过渡期内(2025年1月1日至2026年1月31日),金力新能源实现营业收入480,093.56万元,净利润56,374.67万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6,382.12万元(经审计)(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17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标的资产过渡期损益情况的公告》以及相关公告)。 截至本报告披露日,金力新能源点阵式涂覆隔膜项目、高性能电池隔膜技改项目等项目已建设完成,并持续对原有产线进行改造升级,其锂电池隔膜总产能约71亿平方米;2026年1-3月,金力新能源锂电池隔膜产品总销量约14.34 亿平方米,同比增长50.73%;其中:2026年2-3月,金力新能源锂电池隔膜产品总销量约8.78亿平方米,同比增长39.01%。金力新能源基于战略规划与部署,拟建超薄高强锂电池隔膜项目、湖北金力新能源有限公司高性能电池隔膜项目等项目,预计于2029年前陆续投产,达产后新增产能约69亿平方米,将进一步提升金力新能源锂电池隔膜产品市场竞争力。 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积极推进与金力新能源整合融合相关工作,在保持金力新能源现有内部组织机构、经营管理团队相对独立稳定的基础上,通过董事会、管理层实现对金力新能源在重大战略布局、经营决策、人事任免等方面的决策与管理;将金力新能源锂电池隔膜业务发展规划纳入公司“十五五”战略规划,统筹公司与金力新能源之间的资源配置与共享,利用公司平台、资金等优势支持金力新能源经营发展;完善治理与内控制度,夯实规范自律的制度基础,提升治理水平;优化金力新能源资金结构,协调授信用信,降低综合融资成本;推进数字化融合工作,协同提升数字化管理水平;将金力新能源纳入公司安全环保工作体系,落实安全环保管理与常态化监管机制;统一品牌体系,提升企业品牌形象,增强市场合力。 (二)公司与中石化湖南石油化工有限公司共同设立项目公司投资建设聚酰胺-尼龙薄膜项目 2025年9月26日、2025年10月14日,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设立项目公司投资建设聚酰胺-尼龙薄膜项目的议案》。公司围绕新材料主业发展定位,为了做强做大高分子功能薄膜业务,推动尼龙薄膜业务向产业链上游延伸,增强市场竞争力,公司与中石化湖南石油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南石化)将在湖南省岳阳市共同设立项目公司投资建设聚酰胺-尼龙薄膜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本项目计划投资总额为346,911万元(含增值税、经营流动资金;不含增值税、不含经营流动资金的投资总额为279,150万元),建设聚酰胺切片和尼龙薄膜生产线,主要生产经营聚酰胺切片和尼龙薄膜产品。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5年9月27日、2025年10月15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的相关公告。 截至本报告披露日,项目公司“湖南省广新聚合新材料有限公司”已完成工商核准设立登记,本项目规划设计、土建工程、设备采购等工作正在按计划推进。 (三)公司投资建设高新复合阻隔材料升级扩产项目 2023年6月19日,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佛塑科技经纬分公司投资建设高新复合阻隔材料升级扩产项目的议案》,为巩固和强化公司在国内编织材料领域的市场地位,公司下属经纬分公司拟在佛山市三水区投资23,299.03万元建设高新复合阻隔材料升级扩产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项目资金来源为经纬分公司自筹及向银行融资解决。2024年7月29日,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项目公司承接经纬分公司高新复合阻隔材料升级扩产项目的议案》。公司拟成立项目公司承接本项目的建设和运营,其中经纬分公司业务核心员工以自有现金形式设立员工跟投平台(以下简称跟投平台)参加本项目跟投,佛塑科技与跟投平台以自有现金形式共同设立项目公司。2024年12月20日,项目公司“佛山佛塑经纬新材料有限公司”完成工商核准设立登记。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3年6月20日、2024年7月30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的相关公告。 截至本报告披露日,本项目新厂房建设及配套工程完成施工,生产设备及配套设施采购、安装与调试等工作正按计划推进。 (四)公司投资建设高精度超薄电容膜三水二期项目 2024年1月10日,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佛塑科技东方电工膜分公司投资建设高精度超薄电容膜三水二期项目的议案》,为进一步扩大电容膜产能,提升市场竞争力,巩固和强化公司在电容膜的市场地位,公司下属东方电工膜分公司拟在佛山市三水区投资19,570.19万元建设超薄电容膜生产线及相关配套设施项目(以下简称电容膜项目)。项目资金来源为东方电工膜分公司自筹及向银行融资解决。2025年10月29日,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与关联方共同设立项目公司的议案》,公司拟与广东省广新创新研究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新研究院)共同出资设立项目公司。项目公司将购置电容膜项目的部分设备,与东方电工膜分公司共同开展超薄耐高温电容膜产品研发、生产及运营。2025年11月26日,项目公司“佛山佛塑新材料有限公司”完成工 商核准设立登记,其中佛塑科技出资4,500万元,持股60.00%,广新研究院出资3,000万元,持股40.00%。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4年1月12日、2025年10月30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的相关公告。 截至本报告披露日,电容膜项目厂房已竣工验收,设备采购与安装等工作正按计划推进。 (五)公司设立项目公司暨投资建设锂电池复合集流体膜材料及关键装备开发和产业化项目 2024年11月14日,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项目公司暨投资建设锂电池复合集流体膜材料及关键装备开发和产业化项目的议案》。公司拟与广新研究院、项目核心团队等共同出资设立锂电池复合集流体膜材料及关键装备开发和产业化项目公司,由该项目公司投资20,395万元,新建一条自主设计的BOPP超薄锂电池复合集流体薄膜生产线及相关配套设施,主要研发生产锂电池复合集流体基膜产品。2024年12月13日,项目公司“广东省广新材智科技有限公司”完成工商核准设立登记。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4年11月15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的相关公告。 截至本报告披露日,本项目设备调试以及相关产品开发与业务拓展等工作正按计划推进。 (六)公司公开挂牌转让三水长丰100%股权 2025年7月9日、2025年7月25日,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公开挂牌转让全资子公司佛山市三水长丰塑胶有限公司100%股权的议案》。基于战略发展规划和实际经营情况,为进一步集中资源聚焦优势业务,拟通过产权交易中心公开挂牌方式转让全资子公司佛山市三水长丰塑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水长丰)100%股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在不低于三水长丰100%股权评估价值的前提下,综合考虑资产市场价值等情况,拟定本次交易的首次挂牌价为17,987.19万元。最终交易价格和交易对手将根据公开挂牌交易结果为准。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5年7月10日、2025年7月26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的相关公告。 截至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