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新安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显示,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报告重要内容提示部分强调,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对报告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报告未提及第一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但明确指出适用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股东信息部分未提供具体数据,但提及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及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的情况。其他提醒事项部分未提供具体信息。季度财务报表部分包括未经审计的合并资产负债表、合并利润表和合并现金流量表,单位为人民币,编制单位为浙江新安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司负责人为吴严明,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为周曙光,会计机构负责人为杨万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