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简称:旭升集团 宁波旭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一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是√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不适用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适用√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适用√不适用 三、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不适用 2025年12月22日,公司原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徐旭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与广州工控集团、工控汽车零部件集团签署《关于宁波旭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控制权收购协议》,徐旭东先生拟向广州工控集团转让其持有的旭晟控股51%股权,陈兴方女士拟向广州工控集团、工控汽车零部件 集团分别转让其持有的旭晟控股16%股权、33%股权。同日,工控汽车零部件集团、旭日实业、徐旭东签署《广州工控汽车零部件集团有限公司与香港旭日实业有限公司、徐旭东关于宁波旭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协议》,旭日实业和徐旭东分别将其持有的公司28,900,000股无限售流通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5006%)、28,900,000股无限售流通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5006%)通过协议转让的方式一次性转让予工控汽车零部件集团。 2026年4月1日,本次权益变动事项已完成交割过户,广州工控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上市公司312,566,935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27.0455%。上市公司原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徐旭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将合计持有上市公司249,820,136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21.6162%。上市公司控股股东由徐旭东变更为广州工控集团,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人由徐旭东变更为广州市人民政府。 公司于2026年4月10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提前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董事会提前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4月27日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完成第五届董事会改组换届工作。 关于本次实控人变更及改组换届事项的进展情况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指定媒体披露的相关公告。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适用√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6年3月31日 编制单位:宁波旭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合并利润表 2026年1—3月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 公司负责人:张靖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段辉泉会计机构负责人:段辉泉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6年1—3月 编制单位:宁波旭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张靖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段辉泉会计机构负责人:段辉泉 (三)2026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适用√不适用 特此公告 宁波旭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6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