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尤安设计:2026年一季度报告

2026-04-28 财报 -
报告封面

上海尤安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一季度财务会计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适用不适用 (二)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三)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不适用 (一)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再次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事项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上海尤安建筑设计事务所有限公司于报告期内收到《高新技术企业证书》,上述企业均系原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期满后所进行的重新认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以及国家关于高新技术企业的相关税收规定,上述企业自本次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起连续三年内,可享受按1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的税收优惠政策。相关信息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于2026年3月20日披露的《上海尤安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再次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2)。 (二)子公司放弃高新技术企业资格事项 鉴于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优塔城市规划设计顾问有限公司、上海尤安一合建筑设计事务所有限公司相关设计业务已全部纳入母公司管理范围,当前其实际经营活动仅限于业务承揽,根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16]32 号)等有关文件规定,上述企业已不再符合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有关标准。据此,上述企业放弃高新技术企业资格。上述企业放弃高新技术企业资格事项不涉及补交相关年度的企业所得税,亦不会对公司未来经营业绩产生影响。目前,上述企业仍适用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相关信息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于2026年3月20日披露的《上海尤安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拟放弃高新技术企业资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3)。 (三)实际控制人部分变更事项 公司原实际控制人施泽淞、叶阳、余志峰、陈磊、杨立峰、张晟、潘允哲七人曾分别于2016年4月2日、2019年3月31日、2020年3月9日、2024年4月20日和2025年4月20日五次签署了《一致行动协议》,约定对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进行共同控制,在公司董事会、股东会行使表决权、提案权等股东权利时采取一致行动。该等协议有效期至2026年4月19日届满。鉴于张晟、潘允哲两人已不再担任公司董事、监事会主席等职务,且其持股比例亦较少,故该等两人决定并函告公司:该等协议到期后不再参与一致行动。为优化决策机制,该等协议各方经友好协商,于2026年4月19日签署了《〈一致行动协议〉之解除协议》,原实际控制人一致行动关系到期终止,上述七人自2026年4月19日后解除一致行动关系。为确保公司经营的稳定性和决策的高效性,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发展,施泽淞、叶阳、余志峰、陈磊、杨立峰五人于2026年4月20日签署了新的《一致行动协议》,再次约定在公司董事会、股东会行使表决权、提案权等股东权利时采取一致行动。据此,张晟、潘允哲两人因其不再参与一致行动而不再是公司实际控制人,公司实际控制人由施泽淞、叶阳、余志峰、陈磊、杨立峰、张晟、潘允哲七人变更为施泽淞、叶阳、余志峰、陈磊、杨立峰五人。新的《一致行动协议》的有效期为十二个月,有效期届满前如协议任何一方未提出到期解除的,则自动续期六个月,以此类推。相关信息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于2026年4月21日披露的《上海尤安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实际控制人一致行动关系到期终止及部分股东重新签订<一致行动协议>暨实际控制人部分变更及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6-017)。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上海尤安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3月31日 2、合并利润表 3、合并现金流量表 (二)2026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审计报告 第一季度财务会计报告是否经过审计□是否公司第一季度财务会计报告未经审计。 (本页无正文,为《上海尤安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之签署页) 上海尤安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名):______________ 陈磊2026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