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衢州东峰:衢州东峰2025年年度报告

2026-04-25 财报 -
报告封面

公司简称:衢州东峰 衢州东峰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 重要提示 一、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三、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四、公司负责人苏凯、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治军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陈泽娴声明:保证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五、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根据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中汇会审[2026]7608号《审计报告》,公司2025年度合并财务报表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人民币-44,645.64万元,母公司财务报表实现净利润人民币14,454.61万元。截至2025年12月31日,母公司剩余累计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人民币160,154.46万元。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规定,上市公司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方式、要约方式回购股份的,当年已实施的股份回购金额视同现金分红金额,纳入该年度现金分红的相关比例计算。公司于2024年启动实施的股份回购计划,截至2025年9月19日,本次回购股份实施期限届满,回购方案已顺利实施完毕。2025年3月5日-2025年9月18日期间,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的数量为13,089,90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6976%,已支付的总金额为人民币52,002,524.80元(含交易费用),上述股份回购金额视同现金分红金额。 另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基于公司2025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均出现大额亏损,综合考虑公司经营活动净现金流水平、未来经营发展及多个项目后续持续投入的资金需求,除2025年度已实施的股份回购外,公司2025年度拟不派发现金红利、股票股利,亦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截至报告期末,母公司存在未弥补亏损的相关情况及其对公司分红等事项的影响 □适用√不适用 六、前瞻性陈述的风险声明 √适用□不适用 本报告所涉及的未来计划、发展战略等前瞻性陈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七、是否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否八、是否存在违反规定决策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否九、是否存在半数以上董事无法保证公司所披露年度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否十、重大风险提示不适用十一、其他□适用√不适用 目录 第一节释义......................................................................................................................................5第二节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6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11第四节公司治理、环境和社会....................................................................................................50第五节重要事项............................................................................................................................65第六节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87第七节债券相关情况....................................................................................................................95第八节财务报告............................................................................................................................97 第一节释义 一、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第二节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公司信息 二、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三、基本情况简介 五、公司股票简况 七、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一)主要会计数据 报告期末公司前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的说明√适用□不适用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025年较2024年降幅248.56%,主要系公司业务转型,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同比下降;2024年较2023年增长327.08%,主要系公司战略调整转型,业务结构和收入均发生较大变化,经营业绩下降,支付的各项税费减少。 八、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一)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不适用 (二)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境内外会计准则差异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十、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不适用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适用√不适用 十二、存在股权激励、员工持股计划的公司可选择披露扣除股份支付影响后的净利润 □适用√不适用 十三、采用公允价值计量的项目 √适用□不适用 十四、其他 □适用√不适用 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业务情况 1、公司主要业务 报告期内,公司业务涵盖I类医药包装、新型材料等产品的研发、设计、生产与销售。经过多年的发展以及产品结构的持续优化,公司产品涉及新能源隔膜、PET基膜、PVA高阻隔膜、PVC硬片、PVDC硬片、药用包装瓶、药用玻璃管、药用玻璃瓶、易刺铝盖、铝塑组合盖、药用SP复合膜、药用包装铝箔、成型冲压复合硬片(包括冷冲压成型铝、热带型泡罩铝)等多个产品品类,加速推进形成以I类医药包装及新型材料业务作为核心板块的产业格局。 报告期内,公司按照“转型提速、重点投入、优化布局”的经营理念,持续推进战略转型升级,确保对资金与资源进行有效集聚,并布局于核心业务,另外持续剥离非核心业务板块相关资产、并优化内部管理架构,从而实现在复杂的外部经济环境下公司主要业务板块稳健运营,平稳度过转型升级期,并积极为未来的持续发展储备资金资源,为公司后续增加新赛道、培育新的利润贡献点奠定坚实的基础。 2、公司经营模式 I类医药包装业务方面,主要经营模式是在客户对公司资质、体系、生产现场等方面进行考核后,成为其合格供应商,并通过产品打样、报价及与其他供应商的技术及产能的综合评定获取订单,按照客户的订单组织生产和销售,其中制药企业与药包材供应商需要进行现场考察、稳定性相容性试验、注册审批等一系列流程才能达成量产合作,客户开发周期较长。在医药包装业务的经营过程中,不断拓展开发优质客户是经营模式的核心。公司采用一站式服务的客户经营模式,实现“一个合作客户、多种供货产品”多次高频的交叉式销售,在提升客户稳定性的同时也保证了营收规模的持续优化。 新型材料方面,公司根据现有产能规划、年度销售目标、客户订单周期,制定整体的年度、半年度、季度及月度生产计划,并在每季度末根据下游市场反馈的具体情况,动态调整库存管理策略,实施“以销定产”的订单生产模式。同时,采取自动化生产线提升规模化生产的稳定性及一致性,从而合理控制生产成本和提高成品产出效率。公司依托多年深耕的自研技术与高品质的产品体系等核心竞争优势,持续开发优质下游客户资源,并通过项目的有序投产实现产能的合理规划,持续推动市场化应用落地,进一步扩大公司产业板块的整体规模,加速公司转型升级。 报告期内公司新增重要非主营业务的说明□适用√不适用 二、报告期内公司所处行业情况 1、I类医药包装行业 I类医药包装行业是公司近年来重点关注并布局的领域。制造业是国民经济命脉所系,是立国之本、强国之基,构建以先进制造业为支撑的现代化产业体系,是提升综合国力、保障国家安全、建设世界强国的必由之路。医药制造业不仅是我国国民经济的关键一环,紧密关联国计民生,同时也是“中国制造2025”及战略性新兴产业的重要支柱,其发展伴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进程。《“十四五”医药工业发展规划》《医药工业高质量发展行动计划(2023—2025年)》《关于全面深化药品医疗器械监管改革促进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医药工业数智化转型实施方案(2025—2030年)》等系列文件的先后出台,进一步加速推进数字化、智能化技术在医药工业领域的推广应用。在相关政策支持和产业持续创新的共同推动下,我国医药工业自动化、信息化、数字化发展的基础更加坚实,以人工智能为代表的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医药研发融合日益深入,为我国医药工业实现数智化转型带来新机遇。医药包装和药用辅料行业作为医药制造产业链的重要组成部分,在保障药品安全、提升药品质量、推动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 近年来,国家相关政策频出,力挺医药行业创新发展,同时持续加大对医药产业的监管力度,构建行业高质量发展的根基。2025年政府工作报告及配套政策明确创新药全链条支持、集采政策优化、医保支付能力提升与中医药传承创新。《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深化药品医疗器械监管改革促进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2025年)》紧扣医药产业作为新质生产力代表产业的发展特点,提出一系列改革举措,推动医药研发、生产、经营、使用全产业链的提档升级。此外,2025年1月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了《〈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2010年修订)〉药用辅料附录、药包材附录的公告》,新版GMP附录通过提升药包材的生命周期管理、供应商审核和偏差处理等要求,实现更严格的监管;2025年版《中国药典》已正式实施,新版药典也对药包材标准体系进行了系统性重构,形成了“1+4+58”的框架,涵盖通用要求、四大材质指导原则及58项检测方法,不仅提升了标准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也推动了我国药包材监管与国际接轨,为行业的持续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技术支持。新的GMP药包材附录及新版药典的协同升级,标志着我国药包材监管体系水平的重大提升,促使医药包装企业不断筑牢合规意识,确保药包材质量和安全。叠加全球生物制药与创新药产业的发展,对包装标准的要求更为特殊与严格,也将促使医药包装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开发新的包装产品和工艺技术,从而推动药包材市场规模的扩大与产业结构的优化升级。 根据国家统计局数据,2025年规模以上医药制造业实现营业收入24,870亿元,较去年同比下降1.2%;实现利润总额3,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