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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联新材:2025年年度报告

2026-04-24 财报 -
报告封面

公司代码:688550 西安瑞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报告 2026年4月 重要提示 一、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公司上市时未盈利且尚未实现盈利 □是√否 三、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已在本报告中详细阐述公司在经营过程中可能面临的各种风险,敬请查阅本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中“四、风险因素”部分。 四、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五、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六、公司负责人刘晓春、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银彬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陈涛声明:保证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七、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9.00元(含税),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为173,844,438股,以此为基数计算合计派发现金红利156,459,994.20元(含税)。 如在本报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母公司存在未弥补亏损 □适用√不适用 八、是否存在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适用√不适用 九、前瞻性陈述的风险声明 √适用□不适用 本报告所涉及的公司未来计划、发展战略等前瞻性陈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十、是否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否十一、是否存在违反规定决策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否十二、是否存在半数以上董事无法保证公司所披露年度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否十三、其他□适用√不适用 目录 第一节释义......................................................................................................................................5第二节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7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12第四节公司治理、环境和社会....................................................................................................46第五节重要事项............................................................................................................................78第六节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115第七节债券相关情况..................................................................................................................123第八节财务报告..........................................................................................................................124 备查文件目录载有会计师事务所盖章、注册会计师签名并盖章的审计报告原件报告期内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本及公告原件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签署的对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书面确认意见 第一节释义 一、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第二节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公司基本情况 二、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三、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 四、公司股票/存托凭证简况 (一)公司股票简况 (二)公司存托凭证简况 □适用√不适用 注: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法定持续督导期已届满,鉴于公司募集资金尚未使用完毕,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继续对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履行持续督导义务。 六、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本期营业收入、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同比增长分别为14.91%、22.87%、26.42%,上述指标的增长,主要得益于医药及电子材料板块的大幅增长,同时,公司持续推进成本精细化管理,深化各项降本增效举措,共同推动营业收入与净利润较去年同期实现增长。基本每股收益、稀释每股收益、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同比增长分别为23.45%、22.07%、27.01%均系净利润提升所致。 七、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一)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不适用 (二)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境内外会计准则差异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九、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不适用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适用√不适用 十、存在股权激励、员工持股计划的公司可选择披露扣除股份支付影响后的净利润 √适用□不适用 十一、非企业会计准则财务指标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十二、采用公允价值计量的项目 √适用□不适用 十三、因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等原因的信息暂缓、豁免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事务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基于商业秘密保护的需求,公司对年度报告部分客户、供应商信息豁免披露并已履行公司内部审批程序。 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报告期内公司所从事的主要业务、经营模式、行业情况说明 (一)主要业务、主要产品或服务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持续专注于研发、生产和销售专用有机新材料,业务内容涵盖显示材料、医药产品、电子材料等新材料。其中显示材料产品根据终端产品显示特性的不同分为OLED材料、液晶材料;医药产品包括创新药中间体和原料药,电子材料主要产品包括半导体光刻胶单体、半导体及OLED封装材料和TFT平坦层光刻胶等。其中OLED材料主要为OLED升华前材料,下游为OLED升华后材料,主要应用领域为OLED显示面板,液晶材料主要为液晶单体,下游为混合液晶,主要应用领域为TFT-LCD显示面板,OLED显示面板和TFT-LCD显示面板均广泛应用于电视、智能手机、电脑、车载显示、智能仪表等终端显示器领域;医药产品目前以创新药中间体为主,下游为原料药,终端产品为医药制剂;电子材料产品较为分散,下游为光刻胶、透明聚酰亚胺、光学膜材料等,终端应用领域主要为显示面板和半导体。 新增重要非主营业务情况□适用√不适用 (二)主要经营模式 1.盈利模式 公司的盈利模式主要为生产和销售专用有机新材料,公司从上游供应商处采购原材料,根据客户提供的各类材料结构式及技术指标要求,公司针对性研发合成路线及纯化工艺后定制生产,以销售给下游客户获得收入和利润。 2.采购模式 公司生产使用的主要原材料包括基础化工原料和各类定制初级中间体。公司建立了以《原材料采购工作管理办法》《大宗物料采购管理办法》《供应商管理办法》《产供销存货管控办法》等多项采购管理制度为基础的采购体系,严格按照制度流程合规采购,对主要供应商采取合格供应商认证机制:采购部对潜在新供方进行前期调查,对其生产规模、信用情况及体系建设进行初步评价;初评通过后通知新供方送样进行小试样品评价,测试合格后,评价部门出具评价报告,采购部组织相关部门考察供应商、出具考察报告;公司根据报告确定合格供应商,后期按照《供应商管理办法》进行管理。公司采用“以产定购与合理备库”相结合的采购模式,根据订单需求、备货需求及原材料市场变动情况制定采购计划,采购计划经审批后,采购部根据公司质量标准的要求,结合供应商库存、产品品质等情况,在公司合格供应商名录中经过询价、比价、议价等流程,采购完成后执行检测、入库、报账、付款等工作。 3.生产模式 公司以客户订单及中长期预计需求量为导向,采用“以销定产”为主、“合理库存”为辅的生产模式,在确认客户订单后,由经营计划部编制生产任务书并根据产品生产工艺安排采购部进行原材料采购,与生产部门根据生产工艺和原材料到货时间共同制定生产计划,生产承接部门根据生产计划组织实施生产并在完成产品生产后向质检部门送样检测,送样质检合格后办理入库供营销部提货。 4.销售模式 公司产品主要为按照终端生产企业特定技术指标要求生产的定制产品,采取直销方式销售给下游客户。根据部分日韩地区终端生产企业的商业惯例,公司部分产品通过其指定的代理采购商进行销售。 (三)所处行业情况 1、行业的发展阶段、基本特点、主要技术门槛 公司的主要产品根据其终端产品应用领域和业务类型,分别属于显示行业、医药CDMO行业和电子信息行业。 1、显示行业 作为显示行业产业链中的关键一环,终端消费电子和显示面板的技术革新、市场需求直接影响上游显示材料的研发方向和出货量。 2025,国内液晶面板厂商产能持续提升,面板厂商在存量竞争的趋势下采取“按需生产、控产保价”的策略,全球液晶显示面板的出货量和出货面积保持小幅增长,增长动能集中于IT显示和大尺寸面板领域。国内“以旧换新”、“国补”等政策刺激大尺寸电视需求,2025年中国电视销量前四大尺寸均在55英寸及以上,85英寸取代43英寸跻身第四位,其中MiniLED作为LCD的重要升级方向,在电视领域渗透率快速提升,全年全球MiniLED电视的出货量达1,239万台,同比增长57.80%,中国市场出货量802万台,同比增长92.80%,成为行业核心增长引擎。 相较2024年全球OLED面板出货面积同比大幅增长35%,2025年增速明显放缓,同比仅增长4.49%。一方面受存储芯片价格上涨等因素影响,智能手机厂商缩减手机面板采购计划,另一方面,终端电视市场的景气度一般,电视面板出货量与2024年基本持平;受益于Win10停更与信创政策带动的购机需求,OLED显示器迎来爆发,市场渗透率首次突破2%,全年出货约346万片,同比增长72%。市场消息称2026年下半年苹果将推出首款折叠屏手机,预计对全球折叠手机及折叠屏产业链产生显著拉动作用,未来2年折叠手机的出货量将会爆发式增长。整体而言,处于稳定增长阶段的OLED行业未来可期,Omdia预测2026年-2030年OLED面板的出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