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高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一季度财务会计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适用不适用 (二)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三)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不适用 1、2026年3月2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为改善财务状况,优化资本结构,增强抗风险能力以及巩固上市公司控制权,提升市场信心,公司计划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本次发行的认购对象为北京巨融伟业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系公司控股股东,为公司的关联方,参与认购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构成与公司的关联交易。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6年3月3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2、2026年4月13日,浙江东杭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与北京巨融伟业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共同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提交办理1,266,841股公司股份解除质押登记所需的完整申请材料,2026年4月14日,公司收到了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证券质押登记证明(部分解除质押登记)》,浙江东杭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1,266,841股公司股份已解除质押。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6年4月14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公司股东部分股权解除质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4)。 3、2026年4月15日,公司收到了浙江东杭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支付的2025年度业绩承诺补偿款合计26,412,113.49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6年4月16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收到业绩承诺补偿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6)。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杭州高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03月31日 2、合并利润表 3、合并现金流量表 (二)2026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审计报告 第一季度财务会计报告是否经过审计□是否公司第一季度财务会计报告未经审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