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观点与关键规则
1. 基本原则
- 禁止诱导:赞助不得作为处方、购买、供应或推荐特定药物的诱导。
- 独立性:赞助商不得控制或参与赞助活动的內容或运营,仅提供约定的支持。
- 鼓励多方赞助:不得强制要求独家赞助,应积极鼓励来自多个来源的资金。
- 透明度:需明确披露公司支持,并在使用HCO或PO标志前获得书面许可。
- 医学与科学价值:赞助活动必须提供真实的医学教育,提升HCP知识或改善患者结局。
- e4ethics评估:对大型第三方欧洲会议(>500名HCP来自≥5个EFPIA国家),需确认e4ethics/CVS评估为正面。
- 公允市场价值:公司获得的推广利益(如知名度、展位空间)必须与赞助金额成比例。
- 禁止覆盖运营成本:赞助不得用于覆盖HCO或PO的常规运营成本,但可直接与赞助活动相关的部分开销进行个案评估。
2. 赞助对象与定义
- 赞助定义:制药公司对HCO、PO或PCO组织的活动提供的财务或非财务支持,以换取合法的商业利益(如宣传、展位、会议节目广告等)。
- 可赞助对象:HCO、PO、通过PCO间接支持的HCO/PO,以及支持HCP和PO代表参加活动的个人。
- PCO角色:PCO提供的支持被视为以臂距方式支持HCO/PO(参见附件B)。
3. 实际应用场景与问答
- Q1(Wi-Fi赞助与公司名称显示):禁止在所有参会者可访问的页面(如Wi-Fi登录页)显示公司名称,应在相关材料和现场进行披露。
- Q2(独家赞助):即使成为唯一赞助商,只要未强制要求独家赞助,不构成违规。
- Q3(治疗指南赞助):可赞助,但需评估可能被视为产品推广的风险。
- Q4(PO代表参会):可赞助,前提是PO代表不被允许进入HCP展区,会议提供注册选项,且议程包含面向PO的环节。
- Q5(披露项目类型):包括展位租赁、卫星会、演讲者赞助、组织者套餐(餐饮、场地、设备)、HCO提供的学习课程等。
- Q6(第三方组织事件):若无法单独分配价值,可平均分配至各HCO并报告。
4. 合规要点
- 披露要求:向HCO的转移价值(ToV)需在“与HCO/第三方(管理活动)的赞助协议”下披露;通过PCO的间接ToV遵循附件B指南;对PO的财务和非财务支持按第24条披露。
- 地域适用性:需遵守赞助HCO/PO注册地和活动举办地的相关法律和法规,以适用更严格的规定。
5. 补充信息
- 提供相关章节(第2章,第10-15条,第19-22页)和伦理与合规官员的联系方式供进一步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