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代码:605011 杭州热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 重要提示 一、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三、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四、公司负责人李炳、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吴玲红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卢开熙声明:保证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五、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1.公司于2025年5月15日召开的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2025年5月30日公司完成了现金分红,派发现金红利64,016,000元(含税)(详见2025-024号公告)。 2.公司2025年度拟合计派发现金分红总额(包括2025年中期已分红的现金红利)共计64,016,000.00元,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34.33%。 其中,公司于2025年10月10日召开的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2025年11月7日公司完成了现金分红中期权益分派方案实施工作,已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6元(含税),合计派发中期现金红利24,006,000元(含税)。(详见2025-054号公告)公司于2026年4月16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公司拟以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实施时股权登记日的应分配股数为基数,拟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元(含税),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截至报告期末,母公司存在未弥补亏损的相关情况及其对公司分红等事项的影响 □适用√不适用 六、前瞻性陈述的风险声明 √适用□不适用 本报告涉及未来计划、发展战略等前瞻性陈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七、是否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八、是否存在违反规定决策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否 九、是否存在半数以上董事无法保证公司所披露年度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否 十、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已在本报告中阐述可能存在的风险,敬请查阅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中“可能面对的风险”的相关内容。 十一、其他□适用√不适用 目录 第一节释义.................................................................................................................................................5第二节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6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9第四节公司治理、环境和社会..............................................................................................................26第五节重要事项.......................................................................................................................................39第六节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59第七节债券相关情况..............................................................................................................................63第八节财务报告.......................................................................................................................................64 第一节释义 一、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第二节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公司信息 注:公司于2025年10月17日召开的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第三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李炳先生当选为公司董事。董事会同日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董事长的议案》,李炳先生自当选公司董事长之日起,为公司法定代表人。(详见2025-050号、2025-052号公告) 二、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注:公司于2025年7月14日召开的2025年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及《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日止。(详见2025-029号公告) 三、基本情况简介 五、公司股票简况 六、其他相关资料 七、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一)主要会计数据 八、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一)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不适用 (二)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境内外会计准则差异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十、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不适用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适用√不适用 十一、存在股权激励、员工持股计划的公司可选择披露扣除股份支付影响后的净利润 □适用√不适用 十二、采用公允价值计量的项目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十三、其他 □适用√不适用 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业务情况 (一)经营范围 服务:供热,发电、分布式光伏发电(限分支机构经营),发电及清洁能源技术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成果转让,热电管网工程建设(除承装【修试】电力设施),粉煤灰综合利用;批发:煤炭;货物进出口;含下属分支机构的经营范围。 (二)经营模式 1.采购模式 (1)煤炭采购 燃煤热电联产的主要原材料是煤炭,为保证煤炭的稳定供应、提高采购效率,公司主要以集中采购的方式向煤炭供应商采购。公司对多家大型煤炭供应商的供货实力、价格、信誉、服务等进行了考察、洽谈、比较,经决策程序后,确定煤炭供应商,并签订煤炭购销合同。 (2)天然气采购 燃气热电联产的主要原材料是天然气,为确保用气供应的稳定,公司子公司上海金联与上海燃气(集团)有限公司签订年度供应合同,每月按实际用量结算。 (3)蒸汽采购 公司子公司宁海杭热、舟山杭热采购蒸汽纳入自建供热管网后向园区工业用户供应。宁海杭热、舟山杭热分别与国能浙江宁海发电有限公司、国能浙江舟山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签订《供热合同》,按照园区用户的计划需求稳定供热。 2.生产模式 公司按照热电联产方式进行生产。公司下属热电公司与用热客户签订《供用热合同》,根据各用热客户申报的用热计划组织生产供应。热电企业主要通过燃烧煤炭、天然气、污泥,掺烧一般工业固废等生产出蒸汽,蒸汽推动汽轮机做功并带动发电机发电,发电后的蒸汽(自用除外)通过供热管网输送给用户使用。 3.销售模式 (1)电力销售模式 公司下属热电公司与当地国网供电公司签订《购售电合同》,根据合同将热电项目所发电量并入指定的并网点,实现交割与销售。根据《热电联产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电网企业要优先为背压热电联产机组提供电网接入服务,热电联产机组所发电量按“以热定电”原则全额优先上网。其中,公司下属在浙江省内的热电公司生产的电力进入电力交易市场,按照电力交易市场规则进行结算。 分布式光伏发电,根据“自发自用,余电上网”的原则,所发电量除了销售给光伏所在企业使用外,余电销售给国家电网公司。 (2)蒸汽销售模式 公司蒸汽产品的主要用户为园区的工业用户。公司与热用户签订《供用热合同》,通过蒸汽管网向用户输送生产的蒸汽以实现销售。蒸汽价格按照煤(气)热价格联动机制,并依据生产经营成本和市场供求状况等因素协商确定。 (3)煤炭贸易销售模式 目前,公司煤炭贸易销售模式主要有两种: ①公司与参股公司签署《供煤协议》,由公司负责采购煤炭并运输到厂,经参股公司验收入库后实现销售; ②公司与客户签署《煤炭购销合同》,按合同约定进行销售。 报告期内公司新增重要非主营业务的说明□适用√不适用 二、报告期内公司所处行业情况 根据中国上市公司协会发布的《2025年上半年上市公司行业分类结果》,公司所处行业为“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分类代码:D44)。根据国家统计局《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4754-2017),公司所处行业为“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分类代码:D44)中的“热电联产”(分类代码:D4412)。 (一)行业基本情况 热电联产是基于发电与供热的能源阶梯利用系统,通过电力生产同时输出热力用于供暖或工业用汽。和常规发电机组相比,热电联产具有更高的能源转换效率。因此,热电联产是蒸汽循环能量利用效率较高的形式,采用节能型热电联产技术,对于进一步推进我国节能减排具有重大意义,也是有效节约能源,提高我国燃料利用率、实现保护和改善环境的重要措施之一。 目前国内外的热电联产技术已经处于成熟阶段,行业技术发展趋势主要集中在推动新的燃烧技术,锅炉和汽轮机组向更高参数的方向迈进发展,以及不断满足实现更洁净的排放要求,即向清洁化、高效化、数智化的方向发展。在国家经济发展长期向好的形势下,热电联产行业将保持总体向好的趋势。 (二)行业主要政策及影响 国家发改委发布的《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将“采用背压(抽背)型燃煤热电联产”列为鼓励类产业。近年来,为了加快建立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国家发布《国务院关于印发“十四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方案的通知》《关于印发“十四五”可再生能源发展规划的通知》《“十四五”循环经济发展规划》《2030年前碳达峰行动方案》《国务院关于加快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的指导意见》《关于推进电力源网荷储一体化和多能互补发展的指导意见》等政策文件,明确指出要大力加快发展热电联产,完善园区集中供热设施,积极推广集中供热,淘汰供热范围内的燃煤锅炉(窑炉);为工业园区企业提供清洁工业蒸汽,直接替代区域内燃煤锅炉及散煤利用;支持清洁能源热电联产的发展,国家鼓励生物质发电、垃圾发电向热电联产方向发展,促进热电联产行业向绿色化、集中化方向转型。 电力市场化改革不断深化,根据《关于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