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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芳集团:国芳集团:2025年年度报告

2026-04-18 财报 -
报告封面

公司简称:国芳集团 甘肃国芳工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报告 重要提示 一、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三、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四、公司负责人张辉、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源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李源声明:保证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五、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2025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666,000,000股为基数,截至本报告出具日公司回购专户上已回购股份数5,714,400股,以此计算拟派发现金红利的总股本为660,285,600股,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0元(含税),拟分红金额为66,028,560.00元(含税)。 截至报告期末,母公司存在未弥补亏损的相关情况及其对公司分红等事项的影响□适用√不适用 六、前瞻性陈述的风险声明 √适用□不适用 本年度报告涉及的公司未来发展展望、经营计划等前瞻性陈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性承诺,请投资者认真阅读,注意投资风险。 七、是否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否 八、是否存在违反规定决策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否 公司已在本报告中详细描述了围绕公司经营可能存在的主要风险,敬请查阅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中关于公司未来发展的讨论与分析中可能面对的风险因素及对策部分的内容。 十一、其他 □适用√不适用 目录 第一节释义......................................................................................................................................4第二节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5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9第四节公司治理、环境和社会....................................................................................................45第五节重要事项............................................................................................................................64第六节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73第七节债券相关情况....................................................................................................................77第八节财务报告............................................................................................................................78 备查文件目录载有公司代表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签名并盖章的财务报告文本载有会计师事务所盖章、注册会计师签名并盖章的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文本报告期内在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本及公告原稿 第一节释义 一、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第二节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公司信息 二、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三、基本情况简介 四、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 七、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一)主要会计数据 八、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一)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不适用 (二)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境内外会计准则差异的说明:□适用√不适用 九、2025年分季度主要财务数据 十、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不适用 十一、存在股权激励、员工持股计划的公司可选择披露扣除股份支付影响后的净利润 □适用√不适用 十二、采用公允价值计量的项目 √适用□不适用 十三、其他 □适用√不适用 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业务情况 (一)公司主要业务 公司从事以百货购物中心为主,超市为辅的连锁零售业务,目前为甘肃省内最大的连锁零售企业。 公司营业收入主要来自于公司旗下各门店的商品销售收入以及功能商户的租金收入。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已运营门店11家,面积合计36.15万㎡,其中:百货业态为主的门店7家,超市4家。不同业态组合,强化了业态间的协同效应,有利于满足顾客的购物需求。 (二)公司经营模式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经营模式未发生变化,经营模式主要包括联营、经销、代销、租赁和餐饮服务。其中,联营模式是公司最主要的经营模式。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占总营业收入的90.69%,其中主营业务收入业态占比为:百货占比81.01%、超市占比12.26%、电器占比0.27%、租赁占比0.50%、餐饮占比5.97%。 公司报告期各经营模式数据与去年同期比较: 1、联营模式 联营是公司与供应商的一种合作经营方式,由公司提供营业场地,负责统一营销策划,统一服务规范,统一维护顾客关系,统一的外墙及内部共用面积的装修;供应商负责商品配送,陈列,推介和现场服务,提供商品在公司商场的指定区域设立品牌专柜,按照公司整体要求负责柜台的设计,装修,装饰,布置,维修及维护,自聘营业员负责销售。商品的采购,销售及存货管理由供应商负责,在商品未售出前,该商品仍属供应商所有,公司不承担商品的跌价损失等风险;实现销售后公司从销售收入中按照约定的比率进行扣点分成。联营方式中,商品销售价格由供应商确定。 2、经销模式 经销是指公司直接向供应商采购商品,并自行销售的经营模式。经销模式下公司的利润来源主要是商品进销差价和返利收入。经销模式下,购进商品验收入库后纳入库存管理。通常,公司与供应商在经销合同中对商品的退货,换货,价格管理,促销管理做出约定,以降低公司库存风险。库存管理中,主要进行安全库存管理,以防止货品缺货,断货,积压。 3、代销模式 代销模式下,商品所有权归供应商所有,公司不承担商品价格下跌,过期,过季等风险。代销模式下的收入以实际收到的销售款扣除应结算给供应商的款项后的净额确认销售收入。 4、租赁模式 租赁模式指商户向公司租赁部分场地开展经营,公司向商户定期收取租金。公司目前采用租赁模式涉及的项目主要是餐饮,美发,健身,院线等体验。 5、餐饮服务 公司投资的餐饮业务,该模式下公司以委托品牌运营,利润来源主要是餐饮服务收入,收入、成本确认过程与经销模式类同,公司直接向供应商采购商品,购进商品验收入库后纳入库存管理,经加工后销售并提供用餐等服务。 报告期内公司新增重要非主营业务的说明□适用√不适用 二、报告期内公司所处行业情况 1、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情况 今年是实现“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的关键一年。面对复杂严峻形势,我国沉着应对外部压力加大、内部困难增多的复杂形势,综合施策,经济运行总体平稳、高质量发展扎实推进,新质生产力稳步发展,改革开放持续深化,重点领域风险化解有序有效,民生保障扎实有力,中国式现代化迈出新的坚实步伐。特别是2025年9月26日中央政治局会议果断部署一揽子增量政策,使社会信心有效提振,经济明显回升。全国全年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501,202亿元,比上年增长3.7%。按消费类型分,商品零售额443,220亿元,增长3.8%;餐饮收入57,982亿元,增长3.2%。 服务零售额比上年增长5.5%。全年限额以上单位商品零售额中,粮油、食品类零售额比上年增长9.3%,饮料类增长1.0%,烟酒类增长2.7%,服装、鞋帽、针纺织品类增长3.2%,化妆品类增长5.1%,金银珠宝类增长12.8%,日用品类增长6.3%,体育、娱乐用品类增长15.7%,家用电器和音像器材类增长11.0%,文化办公用品类增长17.3%。按零售业态分,限额以上零售业单位中,便利店零售额比上年增长5.5%,专业店增长2.6%,超市增长4.3%,百货店增长0.1%,品牌专卖店下降0.6%。全年实物商品网上零售额130,923亿元,比上年增长5.2%,占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比重为26.1%。 2025年,甘肃省消费市场总量稳步增加,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4,237.6亿元,比上年增长2.5%。部分基本生活类和升级类商品增势较好,限额以上单位日用品类、金银珠宝类、粮油食品类商品零售额分别增长17.9%、10.2%、9.7%。网络消费潜力持续释放。全省网上零售额比上年增长35.7%,增速比上年同期加快12.1个百分点,高于全国27.1个百分点。其中,实物商品网上零售额增长36.0%,高于全国30.8个百分点。宁夏回族自治区全年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1,449.10亿元,比上年增长2.1%。限额以上单位商品零售额中,粮油食品类零售额增长1.9%,饮料类增长28.3%,烟酒类增长16.3%,服装鞋帽针纺织品类增长7.6%,金银珠宝类增长1.0%,日用品类增长0.5%,家用电器音像器材类增长6.3%。网上零售增长较快,网上零售额220.32亿元,比上年增长9.9%。其中,实物商品网上零售额140.87亿元,下降0.3%。青海省全年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1,048.99亿元,比上年增长2.0%。按规模分,限额以上单位消费品零售额421.51亿元,增长1.4%;限额以下单位消费品零售额627.48亿元,增长2.4%。按消费类型分,商品零售938.79亿元,增长2.1%;餐饮收入110.20亿元,增长1.1%。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主要商品分类,服装、鞋帽、针纺织品类9.35亿元,增长-4.3%,家用电器和音像器材类7.91亿元,增长60.8%,烟酒7.29亿元,增长-1.9%,文化办公用品4.49亿元,增长60.7%,日用品类4.16亿元,增长9.7%,化妆品类3.65亿元,增长-6.3%,金银珠宝类2.36亿元,增长-9.3%,通过公共网络实现商品零售22.04亿元,增长6.5%。 2、零售行业情况分析 2025年,中国零售行业在宏观经济企稳、消费信心逐步修复的大背景下,整体呈现温和复苏态势,全年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速较2024年有所回升。中国零售业正穿越周期,在波动中寻找新平衡,行业内部呈现显著的结构性分化与变革加速特征。零售企业难以实现销售规模的跨越式增长,需求收缩、供给冲击、预期转弱三重压力在部分领域和渠道依然存在,但创新与韧性也更为突出。仍有企业凭借清晰的战略定位与扎实的运营能力,实现了经营质量与品牌价值的提升,成为实体零售高质量发展的标杆。零售行业的增长逻辑已从简单的规模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