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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芳集团:国芳集团:2025年半年度报告

2025-08-28 财报 -
报告封面

公司简称:国芳集团 甘肃国芳工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 重要提示 一、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三、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四、公司负责人张辉、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源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李源声明:保证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五、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本报告期内,公司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公积金转增。 六、前瞻性陈述的风险声明 √适用□不适用 本半年度报告涉及的公司未来发展展望、经营计划等前瞻性陈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请投资者认真阅读,注意投资风险。 七、是否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否 八、是否存在违反规定决策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否 十、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已在本报告中详细描述了围绕公司经营可能存在的主要风险,敬请查阅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中的其他事项披露中可能面对的风险部分的内容。 十一、其他 □适用√不适用 目录 第一节释义..........................................................................................................................................4第二节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4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7第四节公司治理、环境和社会........................................................................................................23第五节重要事项................................................................................................................................25第六节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33第七节债券相关情况........................................................................................................................35第八节财务报告................................................................................................................................36 备查文件目录载有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签名并盖章的财务报表报告期内在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本及公告原稿 第一节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第二节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公司信息 二、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六、其他有关资料 □适用√不适用 七、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一)主要会计数据 八、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适用√不适用 九、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不适用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适用√不适用 十、存在股权激励、员工持股计划的公司可选择披露扣除股份支付影响后的净利润□适用√不适用 十一、其他 □适用√不适用 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报告期内公司所属行业及主营业务情况说明 (一)公司主要业务 公司从事以百货业为主,超市、电器为辅的连锁零售业务,目前为甘肃省内最大的连锁零售企业。公司营业收入主要来自于公司旗下各门店的商品销售收入以及功能商户的租金收入。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已运营门店11家,面积合计36.15万㎡,其中:百货业态为主的门店7家,超市4家。不同业态组合,强化了业态间的协同效应,有利于满足顾客的购物需求。 (二)公司经营模式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经营模式未发生变化,经营模式主要包括联营、经销、代销和租赁。其中,联营模式是公司最主要的经营模式。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占总营业收入的92.18%,其中主营业务收入业态占比为:百货占比80.63%、超市占比13.17%、电器占比0.32%、租赁占比0.54%,餐饮占比5.36%。 公司报告期各经营模式数据与去年同期比较: 1、联营模式 联营是公司与供应商的一种合作经营方式,由公司提供营业场地,负责统一营销策划、统一服务规范、统一维护顾客关系,统一的外墙及内部共用面积的装修;供应商负责商品配送、陈列、推介和现场服务,提供商品在公司商场的指定区域设立品牌专柜,按照公司整体要求负责柜台的设计、装修、装饰、布置、维修及维护,自聘营业员负责销售。商品的采购、销售及存货管理由供应商负责,在商品未售出前,该商品仍属供应商所有,公司不承担商品的跌价损失等风险;实现销售后公司从销售收入中按照约定的比率进行扣点分成。联营方式中,商品销售价格由供应商确定。 2、经销模式 经销是指公司直接向供应商采购商品,并自行销售的经营模式。经销模式下公司的利润来源主要是商品进销差价和返利收入。经销模式下,购进商品验收入库后纳入库存管理。通常,公司与供应商在经销合同中对商品的退货、换货、价格管理、促销管理做出约定,以降低公司库存风险。库存管理中,主要进行安全库存管理,以防止货品缺货、断货、积压。 3、代销模式 代销模式下,商品所有权归供应商所有,公司不承担商品价格下跌、过期、过季等风险。代销模式下的收入、成本确认过程,与经销模式相同。公司仅对超市业务中的部分商品采取代销。 4、租赁模式 租赁模式指商户向公司租赁部分场地开展经营,公司向商户定期收取租金。公司目前采用租赁模式涉及的项目主要是餐饮、美发、健身、院线等体验。 5、餐饮业态 餐饮是指公司为提升商场餐品品牌竞争力,通过加盟方式投资自营餐饮品牌所发生的经营管理模式。 (三)公司主要发展业态行业趋势 1、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情况 2025年宏观政策发力显效,经济运行延续稳中向好发展态势。上半年,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245,458亿元,同比增长5.0%。按消费类型分,商品零售额217,978亿元,增长5.1%;餐饮收入27,480亿元,增长4.3%。基本生活类和部分升级类商品销售增势较好,限额以上单位粮油食品类、体育娱乐用品类、金银珠宝类商品零售额分别增长12.3%、22.2%、11.3%。消费品以旧换新政策持续显效,限额以上单位家用电器和音像器材类、文化办公用品类、通讯器材类、家具类商品零 售额分别增长30.7%、25.4%、24.1%、22.9%。全国网上零售额74,295亿元,同比增长8.5%。其中,实物商品网上零售额61,191亿元,增长6.0%,占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比重为24.9%。 甘肃省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2,176.8亿元,同比增长3.9%。部分基本生活类和升级类商品增势较好,限额以上单位粮油食品类、金银珠宝类、日用品类商品零售额同比分别增长10.2%、8.9%、9.6%。在消费品以旧换新政策带动下,家用电器和音像器材类、通讯器材类、家具类零售额分别增长59.6%、40.4%、23.0%。宁夏回族自治区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689.63亿元,同比增长6.2%。按消费类型分,商品零售额614.33亿元,同比增长6.7%;餐饮收入75.30亿元,增长2.3%。以旧换新政策成效明显,限额以上通讯器材类商品零售额同比增长61.8%、家用电器和音像器材类增长24.5%。全区网上零售额94.4亿元,同比增长17.7%,其中,实物商品网上零售额60.4亿元,增长13.5%,占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比重为8.8%。青海省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469.99亿元,同比增长2.6%。按消费类型分,商品零售额427.44亿元,增长2.6%;餐饮收入42.55亿元,增长3.3%。消费品以旧换新政策持续显效,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商品零售中,家用电器和音像器材类、可穿戴智能设备、通讯器材类商品零售额分别增长40.8%、1.9倍、4.9%。基本生活类和部分升级类商品销售增势较好,粮油食品类、饮料类、日用品类商品零售额分别增长6.6%、16.8%、5.0%。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通过公共网络实现零售额增长1.0倍,限额以上餐饮业通过公共网络实现餐费收入增长56.4%。 2、零售行业情况分析 上半年,更加积极有为的宏观政策发力显效,经济运行延续稳中向好发展态势,展现出强大韧性和活力。2024年底,商务部等7部门联合印发《零售业创新提升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明确了方向,对零售业创新提升工程作出系统部署。明确了“全面部署、试点探索”的思路,聚焦零售商业设施改造提升,健全工作机制,创新工作方式,强化支持政策,并对试点探索作出具体安排,提出力争到2029年,初步形成供给丰富、布局均衡、渠道多元、服务优质、智慧便捷、绿色低碳的现代零售体系的工作目标。2025年初,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提振消费专项行动方案》,实施重点领域、重点行业、城乡基层和中小微企业就业支持计划,实施农村低收入人口提能增收行动,手机、平板、智能手表三类数码产品购新补贴;组织开展“购在中国”系列活动,打造中国消费名品方阵,“人工智能+”行动,促进“人工智能+消费”;稳步推进服务业扩大开放;扩大消费基础设施、消费服务功能提升类、消费新业态新模式的有效投资;改革完善促进消费体制机制,健全和用好宏观政策取向一致性评估工作机制;加大消费品以旧换新支持力度加大对夜间消费集聚区域的经营活动场地、公共交通运力、临时停车泊位等配套保障力度;推动二手商品流通、汽车流通消费等改革试点。在更加积极的财政政策,适度宽松的货币政策等相关政策的推动下,零售业将迎来更加广阔的发展空间,为满足消费者物质文化需求、为经济高质量发展做出积极贡献。同时,外部不稳定不确定因素较多,国内有效需求不足,经济回升向好基础仍需加力巩固。当前中国零售业正处于转型关键期,消费市场呈现边际改善趋势,居民消费意愿与能力提升仍需时日,理性消费与情绪价值需求并存的消费特征日益显著。在此背景下,零 售企业的核心逻辑是构建“质价比”消费模式回应市场痛点,用品质管控夯实消费信任,以数字化赋能提升运营效率,形成兼具商业价值与社会价值的可持续发展模型。 (1)提振消费政策拉动消费市场,零售企业自身战略协同共振 随着国内消费市场的不断变化,国家高度重视,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来提振消费,提出“扩大内需是战略之举,提振消费是重中之重”。2025年3月16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提振消费专项行动方案》,以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