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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海钦:海钦股份2025年年度报告

2026-04-11 财报 -
报告封面

公司简称:*ST 海钦 福建海钦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 重要提示 一、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三、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四、公司负责人赵晨晨、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徐鹏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尚利声明:保证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五、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 2025 年度实现净利润 42,165,098.60元 ,2025年 归 属 于 母 公 司 所 有 者 的 净 利 润36,310,582.32元 , 加 上 年 初 未 分 配 利 润 -371,769,091.70 元,期末未分配利润为-335,458,509.38 元。2025 年母公司净利润-6,390,773.53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193,745,368.53 元,期末未分配利润为-200,136,142.06 元,由于母公司累计亏损未弥补,结合《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2025 年度公司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截至报告期末,母公司存在未弥补亏损的相关情况及其对公司分红等事项的影响 √适用 □不适用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母公司财务报表中存在累计未弥补亏损人民币200,136,142.06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不满足实施现金分红的条件。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相关投资风险。 六、前瞻性陈述的风险声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报告中所涉及的未来计划、发展战略等前瞻性描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七、是否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八、是否存在违反规定决策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否 九、是否存在半数以上董事无法保证公司所披露年度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否 十、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已在本报告中详细描述可能存在的风险,敬请查阅“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中可能面临的风险的相关内容。 十一、其他□适用 √不适用 目录 第一节释义.....................................................................................................................................5第二节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6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13第四节公司治理、环境和社会...................................................................................................31第五节重要事项...........................................................................................................................43第六节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53第七节债券相关情况...................................................................................................................57第八节财务报告...........................................................................................................................58 备查文件目录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签名并盖章的财务报表。载有会计师事务所盖章、注册会计师签名并盖章的审计报告原件。报告期内在中国证监会制定网站指定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本及公告的原稿。 第一节释义 一、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第二节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公司信息 二、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三、基本情况简介 四、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 五、公司股票简况 报告期末公司前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追溯调整的原因 (1)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报告期内,浙江海歆将其持有的亚兰特制造 51%股权无偿、无条件赠与公司(以下简称“股权赠与”)。亚兰特制造系2025年 5 月设立,6月自浙江鸿祈购入改性塑料生产线相关的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构成同一控制下的业务合并。2025年 9月 8日、9月 24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和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股东无偿赠与股权资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浙江海歆与公司签署《赠与协议》,实施股权赠与。10月,亚兰特制造完成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取得了嘉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港区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本次股权变更完成后,公司持有亚兰特制造51%股权,亚兰特制造成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由于公司和亚兰特制造同受实际控制人钟仁海先生最终控制且该控制并非暂时性的,故本次合并为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合并日为2025 年10月23 日。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企业会计准则第20号——企业合并》及其指南、解释等相关规定,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的子公司以及业务,视同该子公司以及业务自同受最终控制方控制之日起纳入本公司的合并范围,将其自同受最终控制方控制之日起的经营成果、现金流量分别纳入合并利润表、合并现金流量表中。在报告期内,同时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的期初数,并对比较报表的相关项目进行调整,视同合并后的报表主体自最终控制方开始控制时点起一直存在。 (2)前期会计差错更正 公司对资产权属进行自查,同时与审计机构充分沟通,发现公司对部分投资性房地产的控制权在 2021 年度已出现不利变化,作为投资性房地产核算存在会计差错,应当将与房产相关的应收款项作为其他应收款核算,并考虑应收款项的可收回性计提坏账准备。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 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等相关规定,采用追溯重述法对 2021 年度至 2024 年度的相关项目进行更正。 2、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的变动原因 2025 年度,公司因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已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的期初数,并在合并利润表、合并现金流量表反映自本期期初至合并日实现的损益及现金流情况。2024 年度,浙江海歆于 2024年 3 月 18 日成为公司控股股东,但 2024 年 10 月 10 日公司公章及证照资料才全部移交至时任高级管理人员等有关人员处保管;10 月 11 日,公司才完成法定代表人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取得了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故,前述合并后的报表主体自最终控制方开始控制时点为 2024 年 10 月 11 日,公司按该时点对 2024 年度相关财务数据及比较报表项目进行调整。 八、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一)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二)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差异情况□适用 √不适用 (三)境内外会计准则差异的说明:□适用 √不适用 九、2025 年分季度主要财务数据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因接受控股股东的股权赠与,将亚兰特制造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内。由于本次合并为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公司根据相关规定,在合并利润表、合并现金流量表反映自本期期初至合并日实现的损益及现金流情况,故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存在差异。 十、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适用 √不适用 十一、存在股权激励、员工持股计划的公司可选择披露扣除股份支付影响后的净利润 □适用 √不适用 十二、采用公允价值计量的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十三、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业务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从事以液化石油气批发销售为核心的大宗商品供应链业务。同时,公司因接受控股股东的股权赠与,将亚兰特制造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内,故在报告期内新增改性塑料业务。此外,公司依托近年来在充电基础设施方面投入的资源,继续开展充电基础设施运营业务。 公司从事大宗商品供应链业务,主要以液化石油气批发分销为经营模式。公司从境外能源供应商或境内化工企业采购批发丙烷、丁烷等原材料,并委托港口码头及大型冷冻库运营商提供装卸与冷冻储存服务,根据客户需求销售配比混合后的液化石油气商品,实现液化石油气分销收入。报告期内,公司累计向广西、贵州、云南、湖南等多个省份及越南市场的用户群体,分销逾 25 万吨液化石油气。 公司通过亚兰特制造开展改性塑料业务,主要从事聚丙烯改性料的研发、生产与销售。公司基于客户需求,通过专用设备及特定生产工艺,提升聚丙烯在透明度、刚性、韧性、阻燃等方面的性能水平,面向全国市场销售。报告期内,公司累计生产聚丙烯改性料约 9.5 万吨,销售约 9.2万吨。 公司开展充电基础设施运营业务,主要通过向停车场产权方或运营方租赁车位,购买充电与电气设备后投建充电基础设施,采用自有软件程序或与第三方平台合作,为新能源电动汽车车主提供充电服务,收取充电服务费及充电场站多元经营收入。报告期内,公司累计服务电动汽车充电用户近 175.2 万人次,用户累计充电量超 3974 万度。 报告期内公司新增重要非主营业务的说明□适用 √不适用 二、报告期内公司所处行业情况 1、大宗商品供应链行业 供应链是指从原材料采购到产品交付给最终消费者的全流程网络,涵盖生产、仓储、物流、分销、零售等环节,涉及供应商、制造商、分销商、零售商、消费者等多个参与者。大宗商品供应链是供应链的关键细分领域,专注于能源、金属、农产品等标准化、大批量交易的基础商品,涉及从资源开采、生产加工、仓储物流到终端分销的全链条,其核心目标在于优化全产业链资源配置、降低综合成本、提升运营效率,并保障关键物资的稳定供应。 根据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等行业权威数据,2025 年全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