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年度报告 2026年04月 第一节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一、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公司负责人朱华荣、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倪尔科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施海峰声明:保证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三、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四、本报告涉及的未来计划、发展战略等前瞻性陈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投资者及相关人士均应当对此保持足够的风险认识,并且应当理解计划、预测与承诺之间的差异。 五、本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中描述了公司可能存在的风险和应对措施,敬请投资者关注相关内容。 六、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总股本9,912,924,112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15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目录 第一节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1第二节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4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8第四节公司治理、环境和社会.............................33第五节重要事项.........................................53第六节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63第七节债券相关情况.....................................69第八节财务报告.........................................72 备查文件目录 (一)载有法定代表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签名并盖章的财务报表;(二)载有会计师事务所盖章、注册会计师签名并盖章的审计报告原件;(三)报告期内公司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香港商报》上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本及公告的原稿;(四)在其它证券市场公布的年度报告。 释义 第二节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公司信息 二、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三、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 四、注册变更情况 五、其他有关资料 公司聘请的报告期内履行持续督导职责的保荐机构 注: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为公司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持续督导的保荐机构。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已全部使用完毕,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持续督导结束。 公司聘请的报告期内履行持续督导职责的财务顾问□适用√不适用 六、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否 公司报告期内经审计利润总额、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三者孰低为负值□是√否 七、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1、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2、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3、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原因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八、分季度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元 九、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及金额 √适用□不适用 因执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非经常性损益》,对按权益法核算的投资收益中,按份额享有的被投资单位的非经常性损益进行确认。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报告期内公司所处的行业情况 (一)行业情况 当今世界变乱交织、动荡加剧,我国发展环境面临深刻复杂变化,不确定、难预料因素增多。面对复杂严峻的内外部环境,我国始终坚定不移走高质量发展道路,国民经济运行顶压前行,呈现向优向好发展势头,高质量发展取得新成效,经济社会发展主要目标任务圆满实现,“十四五”胜利收官。 2025年是“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的收官之年,面对外部环境急剧变化,内部困难挑战增多的复杂严峻形势,我国汽车行业继续展现出强大的发展韧性和活力,全年汽车行业产销分别完成3,453.1万辆和3,440万辆,同比分别增长10.4%和9.4%,销量规模连续17年稳居全球第一,实现“十四五”完美收官。一年以来,汽车行业锚定高质量发展目标,顶住贸易保护和全球产业链重构等外部压力,克服技术攻关难题、行业竞争加剧等多重挑战,产业竞争力持续提升,首批L3自动驾驶车型获准上路试点,氢能汽车、固态电池等前沿技术的研发与应用取得突破性进展,助推汽车产业加速提质向新。同时“两新”政策加力扩围,企业新品密集上市,终端需求持续释放,汽车产销实现超预期增长。全年支撑行业再创新高的主要因素包括: 一是政策转化为扩大内需的强大动力,有效激发市场消费活力。“两新”政策加力扩围,汽车以旧换新超1,150万辆,平均每卖出两辆家用新车,就有一辆享受到汽车以旧换新补贴,有力支持我国汽车市场连续三年规模突破3,000万辆。同时,政策牵引产业提质升级,2024年-2025年实现汽车以旧换新1,830万辆,新能源汽车占比近60%,2025年新能源乘用车零售市场份额连续11个月超过50%,其中11月份达61.1%。 二是新旧动能接续转换,推动行业高质量发展。新能源汽车国内销量占汽车国内销量比例突破50%。中国品牌乘用车销量占有率达69.5%,较去年同期上升4.3个百分点。与此同时,商用车市场回暖向好,产销重回400万辆以上,尤其是新能源商用车销量同比增长超65%,占商用车国内销量比例达26.9%。对外贸易呈现出较强韧性,全年汽车出口超700万辆,其中新能源汽车出口达261.5万辆。 三是整治“内卷式”竞争,净化行业生态。国家层面,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向纵深推进,依法依规治理企业低价无序竞争,引导企业提升产品品质,推动落后产能有序退出;行业层面,行业协会针对部分车企发布不能代表市场规律的销量周榜等加剧“内卷式”恶性竞争的情况,对车企发出倡议,禁止通过拉踩、攀比制造恶性竞争;企业层面,聚焦价值竞争,通过技术创新、模式创新、服务提升、拓展“新赛道”等路径和方法,找寻新的增长点,实现增量增利。 (以上数据/信息来源于中国汽车工业协会出版的《中国汽车工业产销快讯》及其行业信息发布) (二)企业市场表现 2025年,面对国内外经济环境的复杂变化,长安汽车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锚定“打造世界一流汽车集团”的目标,以“第三次创业——创新创业计划”为指引,加快塑造高质量发展新优势,着力推动企业高质量发展,“三大计划”(即新能源“香格里拉”计划、智能化“北斗天枢”计划、全球化“海纳百川”计划)不断取得突破,有效应对市场波动、产业升级、技术变革等挑战,展现出强大的韧性和活力,实现了自主板块的稳步增长、合资板块的连续两年正增长,新能源销量实现历史性跨越,出口量再创新高,保持了稳中有进的发展态势。2025年,长安汽车全年实现销量291.3万辆,创近九年来新高,同比增长8.5%,连续六年实现同比正增长。与此同时,公司新能源板块实现里程碑式跨越,全年销量突破111万辆,同比增长51.1%;长安汽车海外市场继续保持较快增长势头,全年实现销量63.7万辆,同比增长18.9%。 (三)产业政策 2025年中国汽车行业在产销规模、新能源汽车普及、智能化突破、出口增长等方面取得历史性进展,同时市场竞争加剧,行业从“规模扩张”向“质量提升”转型。2025年1月,发改委和财政部发布《关于2025年加力扩围实施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政策的通知》,商务部等八部门联合发布《关于做好2025年汽车以旧换新工作的通知》,继续加力实施汽车以旧换新政策,扩大汽车报废更新支持范围,将符合条件的国四排放标准燃油乘用车纳入可申请报废更新补贴的旧车范围。2025年6月,工信部等五部门发布《关于开展2025年新能源汽车下乡活动的通知》,积极扩大新能源汽车乡村地区消费。2025年9月,工信部等八部门印发《汽车行业稳增长工作方案(2025—2026年)》,确保行业运行保持稳中向好发展态势,产业规模和质量效益进一步提升。2025年10月,工信部等三部门发布《关于2026—2027年减免车辆购置税新能源汽车产品技术要求的公告》,适度提高新能源汽车购置税减免技术要求。 在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方面,2025年7月,发改委等四部门发布《关于促进大功率充电设施科学规划建设的通知》,到2027年底,力争全国范围内单枪充电功率达到250千瓦以上的大功率充电设施超过10万台。2025年10月,发改委等六部门发布《电动汽车充电设施服务能力“三年倍增”行动方案(2025—2027年)》,到2027年底,在全国范围内建成2,800万个充电设施,提供超3亿千瓦的公共充电容量,满足超过8,000万辆电动汽车充电需求,实现充电服务能力的翻倍增长。 在行业治理方面,2025年2月,工信部和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智能网联汽车产品准入、召回及软件在线升级管理的通知》,加强智能网联汽车产品准入与召回管理、强化汽车软件在线升级活动协同管理。2025年4月,工信部发布强制性标准《电动汽车用动力蓄电池安全要求》(GB38031—2025),要求“不起火、不爆炸”,新标准2026年7月1日施行。2025年9月,工信部和公安部等六部门发布《关于开展汽车行业网络乱象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集中整治非法牟利、夸大和虚假宣传、恶意诋毁攻击等网络乱象,提升涉汽车企业网络乱象处置质效,督促企业规范营销宣传行为,营造良好舆论环境,护航汽车产业高质量发展。 二、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 本公司属于汽车制造业,主要业务涵盖整车研发、制造和销售以及发动机的研发、生产。公司积极发展电池、电机、电控为代表的三电技术,智能座舱、智能驾驶等智能化技术,以及汽车生活服务、新营销、换电服务等新业务,加快探索产业金融、二手车等领域,前瞻布局具身智能、低空经济等新兴领域,助推企业向智能低碳出行科技公司转型。 本公司始终坚持以“引领汽车文明造福人类生活”为使命,坚定推进“第三次创业——创新创业计划”,加速向智能低碳出行科技公司转型,向世界一流汽车品牌迈进。公司积极发展智能网联新能源汽车,构建了长安、深蓝、阿维塔三大品牌,其中长安品牌下构建长安引力、长安启源、长安凯程三大品牌序列,形成差异化自主品牌矩阵;同时通过合营企业长安福特、长安马自达等布局合资品牌。在传统燃油车领域,公司推出了包括CS系列、逸动系列、UNI系列等一系列经典自主品牌车型;合营企业推出了全新一代蒙迪欧、全新一代航海家、CX-5、昂克赛拉等多款知名产品。在新能源领域,倾力打造了长安启源Q07、长安启源A07、长安启源A06、长安启源全新Q05、深蓝S09、深蓝S07、深蓝L06、深蓝S05、深蓝G318、阿维塔12、阿维塔11、阿维塔07、阿维塔06、长安马自达EZ-60、长安凯程V919、长安猎手、Lumin等新能源车型,致力于为消费者提供更优质的产品和服务。 公司坚定自主业务与合资业务协同发展,通过旗下长安引力、长安启源、长安凯程、深蓝汽车、阿维塔等自主品牌汽车业务,坚定打造经典产品;通过长安福特、长安马自达等合营企业,持续深化与合作伙伴的互信和合作,在全球范围探索新合作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