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法(草案)》作为我国金融领域首部基础性、综合性和统领性的法律文件,构建了覆盖金融活动全领域、全流程、全主体的法律规范体系,实现了金融法治建设的历史性突破。其核心价值体现在补全金融法治顶层框架、统筹金融发展与安全、完善中国特色金融治理体系三个方面。
《金融法(草案)》针对现行金融法律体系与治理实践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在五大领域进行了制度补位:
- 破解分业立法与综合经营的适配矛盾:确立基础性立法的统领地位,统一金融工作基本原则,将新兴金融业态纳入法定监管范围。
- 构建全覆盖与责任归位的监管新格局:实现金融监管全覆盖,强化监管协同,首次在法律层面厘清监管责任,设立兜底监管机制与监管问责机制。
- 强化金融机构全周期治理的制度约束:严格规范股东与实际控制人行为,强化关联交易监管,完善市场化的退出机制。
- 夯实金融消费者与投资者的权益保护基石:统一保护规则与监管要求,完善多元化的权利救济机制,强化违法惩处的震慑作用。
- 重塑市场化法治化的风险处置体系:明确风险处置的权责分工,压实市场主体的风险承担责任,完善风险处置的工具与资源保障。
《金融法(草案)》的出台将为金融高质量发展奠定坚实的法治基石。预计该法律将在完成公开征求意见后,年内经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并与《金融稳定法》《中国人民银行法》(修订)、《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修订)等协同发力,共同筑牢金融强国建设的法治根基,加快形成规则统一、权责清晰、协同高效的现代金融监管框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