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二零二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之全年業績公告 業績 董事會欣然宣佈本集團截至二零二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之經審核業績,連同二零二三年比較數字載列如下: 綜合損益及其他全面收益表截至二零二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毛利其他收入、其他收益及虧損銷售及分銷成本行政開支財務收入財務成本 年內虧損 二零二四年二零二三年附註千美元千美元 其他全面開支 其後可能重新分類至損益之項目:指定為現金流量對沖的對沖工具公平值變動 (185)(1,182) 本年度全面開支總額(1,502)(11,852) 下列人士應佔年內(虧損)溢利:本公司擁有人(2,464)(11,558)非控股權益1,147888 (1,317)(10,670) 下列人士應佔年內全面(開支)收入總額: 本公司擁有人非控股權益 (1,502)(11,852) (0.02)(0.09) 攤薄(美分) (0.02)(0.09) 綜合財務狀況表 於二零二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物業、廠房及設備使用權資產礦產權勘探及評估資產存貨其他非流動資產 流動資產 流動負債 貿易及其他應付款項應付最終控股公司款項應付附屬公司非控股股東款項銀行借款租賃負債短期撥備銀行透支應繳稅項 流動(負債)資產淨值 總資產減流動負債 非流動負債 遞延稅項負債銀行借款應付中間控股公司款項應付同系附屬公司款項租賃負債長期撥備 資產淨值 股本及儲備 股本永久次級可換股證券儲備 本公司擁有人應佔權益非控股權益 1,161,2641,149,768 綜合財務報表附註 截至二零二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1.一般資料 金川集團國際資源有限公司(「本公司」)於開曼群島註冊成立為公眾有限公司,其股份於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聯交所」)上市。其最終控股公司為金川集團股份有限公司(「金川」)(於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國」)成立的國有企業)。本公司註冊辦事處地址為Cricket Square, HutchinsDrive, P.O. Box 2681, Grand Cayman KY1-1111, Cayman Islands,而本公司於香港的主要營業地點為香港金鐘夏慤道18號海富中心2座15樓。 本公司為投資控股公司。本公司及其附屬公司(統稱「本集團」)之主要業務為採礦業務與礦產品及金屬產品貿易。 綜合財務報表以美元(「美元」)呈列,美元亦為本公司功能貨幣。 2.應用新訂及經修訂國際財務報告會計準則(「國際財務報告準則」) 於本年度強制生效之國際財務報告準則之修訂 於本年度,本集團已首次應用國際會計準則委員會(「國際會計準則委員會」)頒佈的下列對國際財務報告準則之修訂(該等修訂就編製綜合財務報表而言於二零二四年一月一日開始的年度期間強制生效): 國際財務報告準則第16號之修訂國際會計準則第1號之修訂國際會計準則第1號之修訂國際會計準則第7號及國際財務報告準則第7號之修訂 售後租回的租賃負債負債分類為流動或非流動附帶契諾的非流動負債供應方融資安排 本年度應用經修訂國際財務報告準則不會對本集團於本年度或過往年度之財務狀況及表現產生重大影響。 3.收益 收益指銷售礦產品及金屬產品所產生之收益。本集團年內收益分析如下: 二零二四年二零二三年千美元千美元銷售銅541,498575,842銷售鈷24,89776,932向合約客戶銷售礦產品及金屬產品之收益566,395652,774臨時定價調整,淨額(4,525)(13,917)561,870638,857 礦產品及金屬產品銷售之收益乃當產品的控制權轉移至客戶時(一般為商品交付時)確認。 就若干銷售而言,收益初步按以臨時定價基準釐定之售價確認。最終銷售價格乃取決於付運礦物重量及品位之驗收情況以及驗收日礦物的實際市場價格而定,此過程可能於初步確認後長達90天。初步確認與最終確認之間的調整作為臨時定價調整披露。 4.分部資料 國際財務報告準則第8號「經營分部」規定,經營分部須按本集團組成部分之內部報告確定,有關內部報告經由主要營運決策者(「主要營運決策者」)定期審閱,以分配分部資源及評估分部表現。 主要營運決策者經確定為本公司執行董事。彼等審閱本集團之內部報告以進行資源分配及評估分部表現。於確定本集團的可報告分部時並無合併經營分部。 本集團之經營及可報告分部如下: •採礦業務•礦產品及金屬產品貿易 分部收益及業績 以下為本集團按經營及可報告分部劃分之收益及業績分析。 附註:經營分部之會計政策與本集團之會計政策相同。分部收益及分部業績分別包括來自外界客戶之收益及各分部之除稅前溢利(不包括公司層面的非經營相關之財務收入、公司層面的其他收入、其他收益及虧損及其他中央行政成本及財務成本)。 就物業、廠房及設備確認之減值虧損撥回就礦產權確認之減值虧損撥回可收回增值稅(「增值稅」)之減值虧損匯兌收益(虧損),淨額礦權使用費收入按公平值計入損益之金融資產之公平值收益其他 鑒於金屬價格的波動性,本集團根據使用價值計算方法,對包括礦產權在內的非流動資產進行減值評估。貼現現金流量法乃根據本公司董事批准的財務預測而編製的現金流預測計算,該方法納入了管理層對採礦計劃的最佳估計,並參考由獨立外部合資格人士編製的最近期資源及儲量報告、生產成本以及每噸約8,950美元(二零二三年:8,700美元)的長期銅價。採用26.4%(二零二三年:25.2%)的稅前貼現率反映了當前市場對貨幣時間價值的評估以及現金產生單位(「現金產生單位」)的特定風險,而並未對估計未來現金流作出調整。 於二零二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概無就物業、廠房及設備確認或撥回減值(二零二三年:撥回37,400,000美元)或就礦產權確認或撥回減值(二零二三年:撥回2,600,000美元)。 6.除稅前溢利 除稅前溢利已扣除下列項目: 員工成本董事酬金其他員工成本-薪金及其他福利-退休福利計劃供款 核數師酬金物業、廠房及設備折舊使用權資產之折舊礦產權攤銷存貨(撥回)撇減(計入銷售成本) 7.所得稅開支 即期稅項香港利得稅剛果(金)企業所得稅贊比亞企業所得稅開支(抵免)南非企業所得稅 由於該兩個年度本集團並無於香港產生應課稅溢利,故未計提香港利得稅撥備。 毛里求斯、南非、贊比亞及剛果(金)之企業所得稅分別根據年內估計應課稅溢利按15%、28%、30%及30%(二零二三年:15%、28%、30%及30%)之稅率計算。剛果(金)的應課稅溢利亦可能需繳納超額利潤稅(如當適用時)。 本集團於若干司法權區營運,該等司法權區已頒佈由經濟合作與發展組織發佈的支柱二立法,惟尚未生效。然而,由於本集團於其經營所在的所有司法權區的估計實際稅率均高於15%,因此本集團管理層認為本集團毋須根據支柱二立法繳納補足稅。 8.每股虧損 本公司擁有人應佔每股基本及攤薄虧損乃根據下列數據計算: 二零二四年二零二三年千美元千美元 虧損 股份數目 計算截至二零二四年及二零二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的每股攤薄虧損時並未假設轉換可換股證券,原因為假設轉換將導致每股虧損減少。 於兩個報告期末,概無其他發行在外的潛在普通股。 9.股息 年 內,並 無 建 議 向 本 公 司 普 通 股 股 東 派 發 股 息(二 零 二 三 年:每 股 普 通 股0.2港 仙,總 額 約25,004,000港元,相當於約3,206,000美元)。 10.貿易及其他應收款項 非流動資產 購買物業、廠房及設備之訂金向附屬公司非控股股東預付礦權使用費復修信託基金可收回增值稅,扣除減值虧損 流動資產按公平值計入損益之金融資產臨時定價安排下之貿易應收款項 按攤銷成本計量之金融資產其他應收款項向剛果(金)國有電力公司提供貸款 於二零二三年一月一日,臨時定價調整下之貿易應收款項為65,829,000美元。 本集團力求對未結清應收款項維持嚴密監控,以將信貸風險降至最低。逾期結餘由高級管理層定期檢討。 以下為於報告期末根據發票日期呈列之貿易應收款項之賬齡分析。 於二零二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臨時定價安排下並無已逾期並已計入按公平值計入損益之金融資產內的貿易應收款項(二零二三年:1,792,000美元)。 11.貿易及其他應付款項 臨時定價安排下之貿易應付款項 非金融負債 應計礦權使用費及其他應付稅項進口稅及出口清關費之撥備其他(附註) 附註:包括應計運費、未付剛果(金)相關附加費之撥備及其他一般營運相關應付款項。 購買貨品之信貸期介乎0至90日不等。 以下為於報告期末根據發票日期呈列之貿易應付款項之賬齡分析。 二零二四年二零二三年千美元千美元三個月內59,27754,950四至六個月9,482640七至十二個月––一年以上18,219–86,97855,590 12.股本 股份數目金額千港元 二零二四年二零二三年千美元千美元 已訂約但未於綜合財務報表撥備之物業、廠房及設備工程、礦產權以及勘探及評估資產之資本開支 管理層討論及分析 業務回顧 金川國際及其附屬公司主要從事(i)於剛果(金)及贊比亞開採有色金屬,主要為銅及鈷;及(ii)於香港進行礦產品及金屬產品貿易。 二零二四年股東應佔虧損減少,此乃主要受銅收益增加,可收回增值稅之減值減少,以及並無於二零二三年確認的高額所得稅開支所致。 於二零二四年,倫金所銅平均基準價為每噸9,145美元,較二零二三年之平均基準價每噸8,483美元上升8%。倫金所銅價年初為每噸8,430美元,二零二四年五月下旬升至每 噸 最 高10,857美 元,其 後 回 落,於 二 零 二 四 年 十 二 月 三 十 一 日 收 盤 為 每 噸8,706美元。 於二零二四年,金屬導報鈷平均價為每磅11.26美元(每噸24,824美元*),較二零二三年之平均價每磅15.10美元(每噸33,290美元*)下降25%。整個二零二四年及二零二三年,鈷價持續處於低位交易。 採礦業務 本集團對非洲兩個營運礦場擁有多數控制權,分別為位於剛果(金)上加丹加省省會盧本巴希之銅鈷礦Ruashi礦場及位於剛果(金)上加丹加省之銅礦Kinsenda礦場。本集團亦持有贊比亞的一個銅礦場(即包括Chifupu礦床在內的Chibuluma南礦場)的權益,其已以融資租賃協議方式租出。 於二零二四年,本集團生產58,663噸銅(二零二三年:62,006噸)及855噸鈷(二零二三年:2,207噸),並出售62,280噸銅(二零二三年:59,516噸)及1,438噸鈷(二零二三年:2,114噸)。 銅產量於二零二四年為58,663噸,較二零二三年的62,006噸低5%。 Ruashi礦場的銅產量於二零二四年為28,165噸,較二零二三年的31,787噸低11%。產量包括硫化銅精礦中含銅量5,786噸(二零二三年:4,951噸)及22,379噸電解銅(二零二三年:26,836噸)。 電解銅產量22,379噸,較二零二三年的26,836噸低17%,原因為國家電網供電不穩定所致。相反,Ruashi礦場於二零二四年產出更多硫化銅精礦,達5,786噸,較二零二三年的4,951噸增加17%。 Kinsenda礦場於二零二四年之銅產量為30,498噸,較二零二三年的30,219噸高1%。主要由於二零二四年的入廠品位為4.61%,較二零二三年的4.44%高4%。 鈷產量由二零二三年的2,207噸減少61%至二零二四年的855噸,原因為二零二四年入廠品位較低及鈷市價持續下跌。本集團已調整生產計劃,減少鈷產量,並於二零二四年五月下旬決定暫停鈷生產,以投放更多資源於銅生產上。鈷產量於二零二四年九月初恢復。 本集團亦擁有Musonoi項目(一個處於後期的開發階段之銅鈷礦項目)及Lubembe項目(一個處於勘探階段之銅礦項目)的控制權。兩個項目均位於剛果(金)。 礦產品及金屬產品貿易 於二零二四年,本集團的貿易分部透過包括電解銅及氫氧化鈷商品貿易錄得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