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重要提示 一、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本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三、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四、本公司负责人刘雷先生、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国明先生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王超先生声明:保证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五、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本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建议2025年半年度派发股息每股人民币0.09元(含税),以总股本11,611,774,184股为基数,合计派发股息约为人民币1,045,059.68千元(含税)。并于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完成分派。 本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建议2025年年度派发股息每股人民币0.23元(含税),以总股本11,611,774,184股为基数,合计约为人民币2,670,708千元(含税),其中,包含2025年半年度已完成派发股息每股人民币0.09元(含税)。本次建议派发末期股息每股f人民币0.14元(含税),以总股本11,611,774,184股为基数,合计约为人民币1,625,648千元(含税)。本次派发末期股息的建议有待于在即将举行的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并同意后生效。 2025年度派发股息金额占可供分配归母净利润的48.47%。对于权益类融资工具的利息支付,按照发行权益类融资工具的有关规定执行。 截至报告期末,母公司存在未弥补亏损的相关情况及其对公司分红等事项的影响 □适用√不适用 六、前瞻性陈述的风险声明 √适用□不适用本年度报告涉及未来计划等前瞻性陈述,本公司郑重声明该计划不构成本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七、是否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八、是否存在违反规定决策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否 九、是否存在半数以上董事无法保证公司所披露年度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否 十、重大风险提示 本公司已在本报告中详细描述存在的相关风险,请查阅“关于公司未来发展的讨论与分析”中可能面对的风险及措施的内容。 十一、其他□适用√不适用 目录 第一节释义...................................................................................................................................5第二节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6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13第四节公司治理、环境和社会..................................................................................................52第五节重要事项.........................................................................................................................89第六节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118第七节债券相关情况...............................................................................................................139第八节财务报告.......................................................................................................................187 第一节释义 一、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第二节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公司信息 二、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三、基本情况简介 五、公司股票简况 六、其他相关资料 七、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注:本公司通过发行普通股(A股)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华电江苏能源有限公司80%股权,福建华电福瑞能源发展有限公司持有上海华电福新能源有限公司51%股权、上海华电闵行能源有限公司100%股权、广州大学城华电新能源有限公司55.0007%股权、华电福新广州能源有限公司55%股权、华电福新江门能源有限公司70%股权、华电福新清远能源有限公司100%股权,以及中国华电集团北京能源有限公司持有的中国华电集团贵港发电有限公司100%股权,以上标的公司于2025年6月1日纳入本公司合并报表范围,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本公司按照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原则对本年期初数、上年同期数进行了重述调整。 报告期末公司前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的说明□适用√不适用 八、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一)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不适用 (二)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境内外会计准则差异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单位:千元币种:人民币 十、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不适用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不适用 单位:千元币种:人民币 十一、存在股权激励、员工持股计划的公司可选择披露扣除股份支付影响后的净利润 □适用√不适用 十二、采用公允价值计量的项目 √适用□不适用 单位:千元币种:人民币 十三、其他 □适用√不适用 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业务情况 本公司是中国最大型的综合性能源公司之一,其主要业务为建设、经营发电厂,包括大型高效的燃煤、燃气发电机组及水力发电项目。本公司在运营的发电资产遍布全国十五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地理位置优越,主要处于电力、热力负荷中心或煤炭资源丰富区域。 本公司的主要业绩驱动因素包括上网电量、上网电价及燃料价格等。报告期内,经进一步核算,本公司完成发电量2,622.70亿千瓦时,较追溯调整后的上年同期数据下降约7.15%;完成上网电量2,464.47亿千瓦时,较追溯调整后的上年同期数据下降约7.09%。平均上网电价约为人民币510.68元/兆瓦时,较追溯调整后的上年同期数据下降约2.83%。入炉煤折标煤单价为825.35元/吨,较追溯调整后的上年同期数据下降15.18%。供热量完成2.2亿吉焦。 报告期内,本公司的主要业务是向本公司发电资产所在的区域销售电力产品和热力产品,以满足当地社会和经济发展的需求。其中销售电力产品和热力产品收入约占本公司主营业务收入的99.24%。 在资本运作方面,2025年,本公司高质量完成公司历史上规模最大的资产注入,全面完成4个区域8家单位的资产交割、财务并表和工商变更登记,常规能源资产最终整合平台的战略定位进一步强化。圆满完成资本市场第一个央企燃机公募REITs项目发行上市,认购倍数和溢价率均为同时期同类项目最高,开辟了清洁能源基础设施资产证券化新路径。 在项目发展方面,2025年,本公司项目发展统筹有序,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全年电力项目核准510万千瓦、新开工332万千瓦、投产271.92万千瓦、并购1,606万千瓦。 在安全生产方面,2025年,本公司积极应对迎峰度夏电力负荷持续攀升和台风洪涝等自然灾害考验,全力以赴保发电、保供热、保民生,圆满完成能源保供任务。压紧压实各级安全责任,统筹抓好警示教育、安全生产大排查、重点领域大整治等工作。积极应对机组频繁启停和深度调峰压力,统筹抓好管理降耗和技改降耗。 报告期内公司新增重要非主营业务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二、报告期内公司所处行业情况 根据国家统计局发布数据显示,经初步核算,2025年,全年国内生产总值(GDP)为人民币1,401,879亿元,比上年增长5.0%。根据国家能源局发布数据显示,2025年,全社会用电量累计103,682亿千瓦时,同比增长5.0%。从分产业用电看,第一产业用电量1,494亿千瓦时,同比增长9.9%;第二产业用电量66,366亿千瓦时,同比增长3.7%;第三产业用电量19,942亿千瓦时,同比增长8.2%;城乡居民生活用电量15,880亿千瓦时,同比增长6.3%。 根据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数据,截至2025年末,全国全口径发电装机容量38.9亿千瓦,同比增长16.1%,较“十三五”末增加16.9亿千瓦,年均增长12.0%。2025年,全国新增发电装机容量5.5亿千瓦,同比多投产1.1亿千瓦,气电、抽水蓄能发电装机分别新投产1,992万千瓦、748万千瓦,电力系统调节能力进一步提升。煤电占总发电装机容量的比重为32.4%,煤电发电量占总发电量比重为51.1%。 根据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数据,2025年,全国6,000千瓦及以上电厂发电设备利用小时3,119小时,同比降低312小时。分类型看,水电3,367小时,同比提高12小时。火电4,147小时,同比降低232小时;其中,煤电4,346小时,同比降低269小时;气电2,187小时,同比降低190小时。预计2026年全国全社会用电量10.9-11万亿千瓦时、同比增长5%-6%。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报告期内,本公司实现营业收入约为人民币1,260.13亿元,较追溯调整后的上年同期数据约为人民币1,415.02亿元下降10.95%;营业成本约为人民币1,116.02亿元,较追溯调整后的上年同期数据约为人民币1,297.25亿元下降13.97%;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约为人民币60.70亿元,较追溯调整后的上年同期数据约为人民币59.87亿元增长1.39%;基本每股收益为人民币0.49元,较追溯调整后的上年同期数据0.46元增长6.52%。 截至报告期末,本公司已投入运行的控股发电企业共计55家,控股装机容量为7,792.4288万千瓦。主要包括燃煤发电控股装机5,438万千瓦,燃气发电控股装机2,107.2708万千瓦,水力发电控股装机245.9万千瓦,自用光伏发电控股装机1.258万千瓦。本公司燃煤发电装机约占本公司控股装机容量的69.77%,燃气发电、水力发电等清洁能源发电装机约占30.23%。 报告期内,本公司发电机组的平均利用小时为3,427小时,其中燃煤发电机组的利用小时为3,874小时,燃气发电机组的利用小时为2,128小时,水力发电机组的利用小时为4,071小时。 四、报告期内核心竞争力分析 √适用□不适用 1.规模优势 本公司是中国装机容量最大的上市发电公司之一,在运营的控股发电资产遍布全国十五个省、自治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