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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提示 一、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董事情况 三、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四、公司负责人刘雷先生、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国明先生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王超先生声明:保证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五、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本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建议2024年半年度派发股息每股人民币0.08元(含税),以总股本10,227,561,133股为基数,总额合计约为人民币818,204.89千元(含税)。并于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完成分派。 本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建议2024年年度派发股息每股人民币0.21元(含税),包含2024年半年度已完成派发股息每股人民币0.08元(含税)。本次建议派发末期股息每股人民币0.13元(含税),以总股本10,227,561,133股为基数,合计约为人民币1,329,582.95千元(含税)。本次派发末期股息的建议有待于在即将举行的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同意后生效。 2024年度派发股息金额占可供分配归母净利润的45.72%。对于权益类融资工具的利息支付,按照发行权益类融资工具的有关规定执行。若于派息股权登记日前因常规能源资产重组原因,使得本公司股本总数发生变化,本公司将保持派发末期股息每股人民币0.13元(含税)不变,合计派发现金股利的金额将在人民币1,329,582.95千元(含税)的总金额基础上作出相应调整。 六、前瞻性陈述的风险声明 √适用□不适用 本年度报告涉及未来计划等前瞻性陈述,本公司郑重声明该计划不构成本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七、是否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八、是否存在违反规定决策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否 九、是否存在半数以上董事无法保证公司所披露年度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否 十、重大风险提示 本公司已在本报告中详细描述存在的相关风险,请查阅“关于公司未来发展的讨论与分析”中可能面对的风险及措施的内容。 十一、其他□适用√不适用 目录 第一节释义....................................................................................................................................5第二节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6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15第四节公司治理..........................................................................................................................41第五节环境与社会责任..............................................................................................................77第六节重要事项..........................................................................................................................80第七节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98第八节优先股相关情况.............................................................................................................104第九节债券相关情况.................................................................................................................105 第一节释义 一、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第二节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公司信息 二、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三、基本情况简介 四、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 五、公司股票简况 七、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一)主要会计数据 八、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一)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差异情况√适用□不适用 □适用√不适用 (三)境内外会计准则差异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1)根据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无论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还是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本集团在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资产和负债,均是按照购买日被购买方可辨认资产和负债的公允价值计量;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以购买日确定的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对子公司的财务报表进行调整。本公司所支付的合并成本大于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商誉。 根据中国企业会计准则,对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本集团在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资产和负债,是按照合并日被合并方的账面价值计量。本公司支付的合并对价账面价值大于合并中取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份额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则调整留存收益。另外,根据中国企业会计准则,同一控制下的控股合并,在合并当期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对合并报表的期初数进行调整,同时对比较报表的相关项目进行调整,视同合并后的报告主体在以前期间(不早于双方处于最终控制方的控制之下孰晚的时间)一直存在。 (2)根据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满足一定条件的政府补助列为长期负债,并在有关的工程符合政府补助的要求时,在其有关资产的使用寿命内系统地、合理地确认为收益。 根据中国企业会计准则,部分此类政府补助(有政府文件规定记入资本公积的)不确认为递延收益。 (3)根据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维简费、安全生产费在提取时以利润分配形式在股东权益中的专项储备项目单独反映。对在规定使用范围内的费用性支出,于费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相关资本性支出则于发生时确认为物业、厂房及设备,按相应的折旧方法计提折旧,同时按照当期维简费、安全生产费的实际使用金额在股东权益内部进行结转,冲减专项储备项目并增加未分配利润项目,以专项储备余额冲减至零为限。 按中国政府相关机构的有关规定,煤炭企业及发电公司需计提一定金额的维简费、安全生产费,计入当期费用并在股东权益中的专项储备单独反映。按规定范围使用专项储备用于费用性支出或形成固定资产时,按实际支出或形成固定资产的成本冲减专项储备。 十、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不适用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十一、采用公允价值计量的项目 √适用□不适用 十二、其他 □适用√不适用 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根据国家统计局发布数据显示,经初步核算,2024年,全年国内生产总值(GDP)为人民币1,349,084亿元,比上年增长5.0%。根据国家能源局发布数据显示,2024年,全社会用电量98,521亿千瓦时,同比增长6.8%,其中规模以上工业发电量为94,181亿千瓦时。从分产业用电看,第一产业用电量1,357亿千瓦时,同比增长6.3%;第二产业用电量63,874亿千瓦时,同比增长5.1%;第三产业用电量18,348亿千瓦时,同比增长9.9%;城乡居民生活用电量14,942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0.6%。 2024年,本公司深入贯彻落实董事会各项决策部署,围绕增强核心功能、提升核心竞争力,推动上市公司质量持续提高,生产经营发展等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新成效,高质量完成年度工作目标,为推动经济持续回升向好作出了积极贡献。 本公司实现营业收入约为人民币1,129.94亿元,营业成本约为人民币1,030.71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约为人民币57.03亿元,基本每股收益为人民币0.46元。 二、报告期内公司所处行业情况 根据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报告数据显示,截至2024年12月底,全国全口径发电装机容量33.5亿千瓦,同比增长14.6%。“十四五”以来化石能源发电装机规模累计增长15.0%,年均增长3.6%。截至2024年底,全国全口径火电装机14.4亿千瓦,其中,煤电11.9亿千瓦,同比增长2.6%,占总发电装机容量的比重为35.7%。水电装机容量4.4亿千瓦,其中抽水蓄能5,869万千瓦。 2024年,全国规模以上电厂火电、水电发电量同比分别增长1.5%、10.7%。全口径煤电发电量占总发电量比重为54.8%。受资源等因素影响,2024年水电和风电月度间增速波动较大,煤电充分发挥了基础保障性和系统调节性作用。 2024年,全国6,000千瓦及以上电厂发电设备利用小时3,442小时,同比降低157小时。水电3,349小时,同比提高219小时;其中,常规水电3,683小时,同比提高272小时;抽水蓄能1,217小时,同比提高40小时。火电4,400小时,同比降低76小时;其中,煤电4,628小时,同比降低62小时;气电2,363小时,同比降低162小时。 2024年,全国全社会用电量9.85万亿千瓦时,同比增长6.8%,增速比上年提高0.1个百分点。各季度全国全社会用电量同比分别增长9.8%、6.5%、7.6%和3.6%。一季度受低温、闰年以及上年同期低基数等多因素叠加影响,用电量增速接近两位数;四季度受暖冬因素以及上年同期高基数因素等叠加影响,用电量增速比三季度放缓。预计2025年全国全社会用电量10.4万亿千瓦时,同比增长6%左右。 三、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业务情况 本公司是中国最大型的综合性能源公司之一,其主要业务为建设、经营发电厂,包括大型高效的燃煤、燃气发电机组及多项可再生能源项目。本公司在运营的控股发电资产遍布全国十二个省、市,地理位置优越,主要处于电力负荷中心、热力负荷中心或煤炭资源丰富区域。截至本报告日,本公司已投入运行的控股发电企业共计46家,控股装机容量为59,818.62兆瓦,本公司燃煤发电装机约占本公司控股装机容量的78.15%,燃气发电、水力发电等清洁能源发电装机约占21.85%。 本公司的主要业绩驱动因素包括上网电量、上网电价及燃料价格等因素。报告期内,本公司完成发电量2,226.26亿千瓦时,同比下降约0.52%;完成上网电量2,084.53亿千瓦时,同比下降约0.52%;平均上网电价约为人民币511.74元/兆瓦时;入炉标煤单价为965.16元/吨。 报告期内,本公司的主要业务是向本公司发电资产所在的区域销售电力产品和热力产品,以满足当地社会和经